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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合肥离婚财产分割律师费用要收取多少?

一、合肥离婚财产分割律师费用要收取多少?目前,各地律师接手离婚案件收费不一。如在北京,有的律师二三千元就可以接手一个离婚案件;有的律师起价却能达到一万元;另外,根据案件争议标的额的不同,律师收费也有差异。目前律师收费一般有两种:(一)以一个数额起价,再根据超过一定数额的争议财产加收一定费用。比如,某律师的收费标准是五千元起价。也就是说,不论案件争议金额再小,甚至没有争议共同财产,起价的收费额就是五千。如果争议财产超过了一定额度(一般是十万元),超出部分还要加收一定比例。总之,家里财产越多,律师收费的价格可能就会越高。(二)风险代理:交一定的基本费用,再确定一个打回财产数额的收费额度。这种案件一般适用于争议焦点在于财产分割的案件,这种案件一般难度在于共同财产的取证或执行。比如,一方不知道另一方的股票情况或银行存款情况,或公司股权持有情况,或另一方的财产分散,在各个省市甚至各个国家。需要律师做大量调查取证工作。为了鼓励律师工作积极性,在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先由当事人支付一定数额的启动资金(一般五千元左右),而后律师再调取相关证据,查找对方财产,做财产保全工作,一直负责到案件判决后的执行。在执行回来的财产中,律师提取一定比例的报酬,目前一般在10-20%左右。二、离婚财产分割的原则(一)坚持男女平等原则:在分割共同财产时,双方应有平等的权利,不能因为一方经济收入较低、没有经济收入而少分或部分给他(她)财产;(二)坚持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的原则:目前我国妇女的经济条件和男子相比仍有一定差距,在财产分割上适当照顾妇女和儿童的利益,给抚养未成年子女的一方适当多分一些财产;(三)照顾无过错一方的原则:一方因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和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但有过错,不代表就会“净身出户”;(四)公平原则:离婚时应清算夫妻的经济利益,例如:夫妻双方对家务劳动、抚养子女的付出,一方离婚后生活水平的下降,妥善安置离异后的换病房等;(五)尊重当事人意愿,财产约定先于法定的原则:公民有权处分自己的财产,可以多种形式处理双方财产问题。若想要申请离婚的财产分割,请律师不是所谓的前提条件,但由于大多数人没有这方面的专业知识,很容易被法律牵着走,所以请一个专业性较高的律师在这方面上显得至关重要,也可以让本来繁琐的事情变得一目了然,但在费用这方面来说也会相应提升。


·一、关于夫妻离婚财产的分配是怎么规定的?
      一、关于夫妻离婚财产的分配是怎么规定的?离婚时,双方有合法婚姻财产约定的,依约定。一方的特有财产归本人所有。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当均等分割,必要时亦可不均等,有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依法判决。《婚姻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


·涉及到抚养费的问题
      涉及到抚养费的问题,我们可以从我国的《婚姻法》里面来了解,我国的法律是这样规定的,双方离婚后,子女由一方负责抚养,对方当事人就要对子女承担一定的抚养费用,关于提供抚养费的金额以及提供的时间,由双方当事人一起协商处理,最终如果双方不能达成一致的,可以由法院来判定处理。这里判决的抚养...


·结婚半年不怀孕男方可以要求退还彩礼钱吗?
      结婚半年不怀孕男方可以要求退还彩礼钱吗? 男方不能要求退还彩礼钱; 按照《婚姻法》及其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男方请求女方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属于下面三种情形,人民法院会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


·双方同意离婚后如何争取孩子抚养权?
      在婚姻中,一对夫妻感情确破裂是可以进行解除婚姻关系的。现今社会,离婚的人数比以往明显增加了很多。在一对夫妻经过协商,双方都同意离婚,和平分手的时候,却往往因为小孩抚养权的问题而僵持不下。 如何争取子女的抚养权 1、双方基本条件的取证 对双方的基本条件进行取证,包括但不限于工...


·事实婚姻离婚判决依据有哪些
      事实婚姻离婚判决依据有哪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1989年11月21日)第六条规定:审理事实婚姻关系的离婚案件,应当先进行调解,经调解和好或撤诉的,确认婚姻关系有效,发给调解书或裁定书,经调解不能和好的,应调解或判决准予离...


·离婚女人要付抚养费不?
      说到抚养费,最经常涉及到的情况,就是离婚的时候,孩子的抚养费的问题。在我们进行计算的时候,是有一定的计算的标准的,但是我们还需要考虑具体的情况。还有一些时候,很对人会问到离婚女人要付抚养费不这个问题,实际上,对此,我们的法律中是有明确的规定的,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离婚女人要付...


·夫妻婚内财产侵权是什么意思?
      夫妻婚内财产侵权是什么意思?应当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并且不是基于夫妻共同生活和子女教育的需要,擅自对数额较大的共同财产做出处分,或者人为使另一方对财产丧失使用支配权的一种民事侵权的行为。从上述概念,我们看到婚内财产侵权有以下四个特征:1.发生时间的特殊性:只...


·再婚后又离婚财产分割的方法有哪些?
      一、再婚后又离婚财产分割的方法有哪些? 《民法典》(2021.01.01生效)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有协议分割和判决分割两种做法。离婚时,双方在婚内有合法的财产约定的,按照双方的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当均等分割,必要时也可以进行不均等分割。对财产分割有争议的...


·新婚姻法关于财产公证的程序是如何规定的?
      在离婚案件之中,财产的分割问题一直是一个难点问题,有些夫妻在结婚前为了避免财产纠纷,会进行财产公证,同时也会对结婚后偶夫妻的财产所属进行规定。进行财产工程的程序是由婚姻法规定的,你是否知道新婚姻法关于财产公证的程序是如何规定的? 一、婚后财产公证程序 (一)准备好以下材料:1、个...


·一、结婚是诉讼时效中止事由不?
      一、结婚是诉讼时效中止事由不? 诉讼时效的中止必须是因法定事由而发生。这些法定事由包括两大类:一是不可抗力,如自然灾害、军事行动等,都是当事人无法预见和克服的客观情况;二是其他阻碍权利人行使请求权的情况。 (一)权利被侵害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


·国家赔偿责任的前提是什么?
      一、国家赔偿责任的前提是什么? 国家赔偿责任的前提是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 国家赔偿案件受理条件有哪些? 1、赔偿请求人应当是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受到损害的公民死亡,其继承人及其他有抚养关系的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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