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撤销工伤认定申请模版的注意事项?

撤销工伤认定申请模版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1、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字体工整清楚无涂改。


2、申请人为用人单位或工会组织的,在名称处加盖公章。


3、事业单位职工填写职业类别,企业职工填写工作岗位(或工种)类别。


4、伤害部位一栏填写受伤的具体部位。


5、诊断时间一栏,职业病者,按职业病确诊时间填写;受伤或死亡的,按初诊时间填写。


6、职业病名称按照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填写,接触职业病危害时间按实际接触时间填写。不是职业病的不填。


7、受伤害经过简述,应写清事故时间、地点,当时所从事的工作,受伤害的原因以及伤害部位和程度。职业病患者应写清在何单位从事何种有害作业,起止时间,确诊结果。


8、受伤害职工或亲属意见栏应写明是否同意申请工伤认定,以上所填内容是否真实,否则追求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9、用人单位意见栏,单位应签署是否同意申请工伤,所填情况是否属实,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10、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查资料和受理意见栏应填写补正材料的情况,是否受理的意见。


撤销工伤认定申请书该怎么写


对于还未得出认定结果的工伤认定申请,可以由申请人(用人单位或个人)向劳动局提交撤回工伤认定的申请,从而终止劳动局的工伤认定程序。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工伤认定程序是由用人单位或职工个人的申请而启动的,劳动局不主动进行工伤认定,根据意思自治原则,如果双方已经就工伤待遇事宜协商一致,可以向劳动局撤回要求认定工伤的申请。《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撤销工伤认定申请模板,需要自己进行一定的规定了解,如果自己不能很好的处理,就会导致自己的问题发生重要的偏差,因此在实际的生活中,即使自己的权益维护有了一定的保障,但是有的人依旧应用自己的有关的规定,减少自己的利益损失。



·工程质量保证金返还时间是什么?
      工程质量保证金返还时间是什么时候?工程在建设之初承建商一般都会定好交工日期的,但是在建设完工程之后不仅需要有关的部门对工程质量进行审核还需要协调好返还相应的工程质量保证金的,但是工程质量保证金返还时间是什么时候应该是施工方比较在意的问题了,那么我们这就为您进行解答。一、工程质量保...


·工伤伤残鉴定时间有期限吗?
      工伤伤残鉴定时间有期限吗?工伤伤残鉴定的时间有期限规定,具体情况是:(1)劳动者所在单位提起工伤认定申请的时间: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2...


·劳动关系与劳动合同的关系的区别有哪些
      一、劳动关系与劳动合同的关系的区别有哪些 两者在性质上有着根本区别 1、劳动关系,从劳动法意义上讲,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为其成员,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管理下提供有报酬的劳动而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和劳动合同关系。 事实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招用劳...


·经济补偿金要计算加班工资吗?
      经济补偿金要计算加班工资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七条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 如果和《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对比,可以看出,此法条特意把(五...


·工程欠款诉讼时效期如何计算?
      工程欠款诉讼时效期如何计算? 一、工程欠款诉讼时效 工程欠款的诉讼时效为两年,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拖欠行为起算。我国法律规定诉讼时效可以通过一定的主张权利行为得以中断,中断后诉讼时效可以重新计算。 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六十七条的规定,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到侵害时...


·超过10年的员工辞退怎么赔偿?
      超过10年的员工辞退怎么赔偿? 一、超过10年的员工辞退怎么赔偿?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用人单位按照上述第36条、第40条、第41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第47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


·根据相关规定如何提取事实劳动关系认定材料?
      在当今这个社会,劳动关系是您都知道的一种常见的法律关系,但是我国劳动法中还规定了事实劳动关系,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可能会有人听过事实劳动关系,但是却不知道认定事实劳动关系的相关材料,比如说根据相关规定如何提取事实劳动关系认定材料?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解释一下这个问题。 一、如...


·辞退哺乳期女员工该如何赔偿
      辞退哺乳期女员工该如何赔偿对于正处于产假期间、哺乳期间的女员工来讲,单位不仅不能随意辞退,相反还要保障其一定的待遇。那要是单位违法辞退哺乳期的女员工,此时该如何进行赔偿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一、哺乳期女职工公司能否辞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


·企业在什么条件下可以辞退员工
      企业在什么条件下可以辞退员工 1、用人单位提出,经与员工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


·工伤期间工资待遇可以享有吗?
      工伤期间工资待遇可以享有吗? 一、工伤期间工资待遇可以享有吗? 是可以的;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


·公民被判缓刑者能工作吗?
      公民被判缓刑者能工作吗?公民被判缓刑是可以工作的。缓刑,全称暂缓量刑,也称为缓量刑,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缓刑由特定的考察机构在一定的考验期限内对罪犯进行考察,并根据罪犯在考验期间内的表现,依法决定是否...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