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未办离职手续算解除劳动合同吗?

未办离职手续算解除劳动合同吗劳动者不办理离职手续直接走,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劳动者自离,劳动者没有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可能没有办法办理社保转移等事宜,需要劳动者回原用人单位办理离职手续。不办理离职手续直接离开,不仅会损害自身的现有利益,还会对未来找工作有影响。一方面,在进公司时,与现在的公司已经签订了劳动合同,如果没有离职证明和工作交接,有些公司会根据合同上的内容要求赔偿。另一方面,如果下次面试同行业的其他公司,对方公司会要求出示上一份工作的离职证明或接触劳务合同证明。所以,建议您最好与目前的公司通过口头或书面协商的方法,办理好离职流程,再行离开。一、个人提出离职分三种情况:1、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你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并可以要求支付剩余的工资及经济补偿金(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及办理离职手续等;2、依据《劳动合同法》37条,你提前30天提出的书面离职,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就可以离职。其中,试用期提前3天书面提出;用人单位有义务结清工资办理离职手续。3、没有提前30天提出离职,用人单位也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你直接提交辞职信就走人,这个时候就是你违法了,给用人单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招聘你产生的费用,用人单位可以要求你承担。二、你可以通过快递或挂号信邮寄给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通知(也就是通俗说的辞职信、辞职报告),这样便于保留证据。用人单位不支付你工资或不为你办理离职手续,你可以通过申请劳动仲裁解决。用人单位和劳务者都有相互选择的权利,劳务者可能因为一些原因导致来不及办理离职手续,或者觉得工作氛围内容跟预期的有落差,直接走人的这种事情在我们身边也时常出现。其实用人单位也担心用人风险的存在,既然决定离开就按照正常程序办理,也避免以后就业再次入职麻烦发生。以上就是本站我们整理的内容。本站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一、工伤伤残等级赔偿标准都赔偿什么项目?
      一、工伤伤残等级赔偿标准都赔偿什么项目? (一)治(医)疗费。治疗工伤所需费用必须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二) 住院伙食补助费。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


·合法解除劳动关系的补偿有多少
      在生活中,如果发现自己从事的工作并不是很满意后可以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企业因为一些原因与职工主动解除劳动关系的话也应该对职工解除赔偿。有很多职工并不知道合法解除劳动关系还有赔偿,所以就错过了离职后的这一项赔偿。下面我们给您带来相关的介绍。 (一)正常情况下经济补偿金的支付 1...


·农民工能参加工伤保险么?
      如今,大部分的单位中,员工的组成都有农民工。但在一定程度上,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是没有得到保障的。有些单位以农民工不能参加工伤保险为由而为其投保,那根据法律的规定农民工能参加工伤保险么?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农民工能参加工伤保险吗 工伤保险的适用范围包括中国境内各类企业、...


·厦门市终止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依据及范本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劳动者在离开用人单位的同时可以要求用人单位为自己出具终止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劳动者可以在寻找工作中运用该证明。那么,以厦门市为例,厦门市终止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依据及范本是如何规定的?今天,我们带着您一起来学习一下吧! 一、厦门市终止解除劳动关...


·公司在疫情期间不发工资犯法吗
      公司在疫情期间不发工资犯法吗?疫情期间不发工资的行为是不合法的,受疫情影响,企业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应按照劳动合同标准支付工资。超过一个周期的,若职工提供了正常劳动,企业支付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若职工未提供正常劳动,应按照当地标准发放生活费。根据《中华人民共...


·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2023是怎么规定
      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是怎么规定的 工程质量的验收规范是需要结合现在人们对工程使用的要求的。时代和各方面都在急速的发生着变化,所以现代人对于建筑工程质量的要求其实已经越来越高。国家对于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的要求,也一直在不断的适应着时代的需要。下面我们为您介绍的就是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


·劳动关系劳务关系区别是什么?
      劳动关系劳务关系区别是什么? 1、主体不同,劳动关系一方是符合劳动年龄并具有与履行劳动合同义务相适应能力的自然人,另一方是符合劳动法所规定条件的用人单位;而劳务关系不限于自然人与用人单位之间,还可以是单位之间,自然人之间,并且可能是两个主体以上。2、关系不同,劳动关系中形成的是管...


·一、在职工伤死亡保险待遇是什么?
      一、在职工伤死亡保险待遇是什么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


·工伤认定生效后能推翻吗?
      一、推翻生效的工伤认定的方法 劳动行政部门的工伤认定结论是具体的行政行为,《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五条、《行政复议法》第九条、《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或者工伤职工及其近亲属对劳动行政部门工伤认定结论不服,应当在工伤认定书送达之日起60日内向上一级劳动行政...


·工程质量有合格标准吗
      工程质量有合格标准吗? 修建一个良好的工程,可以很有效地避免工程事故的发生。一项好的工程不是您认为这个工程质量还行,这个工程就算完成了,是需要很多部门进行检验、勘查的,那么工程质量有合格标准吗?对于不了解这个问题的,本来我们将为您整理资料,给您做出相关解答。 一、工程质量标准等...


·劳动合同期限变更协议范本是什么?
      劳动合同期限变更协议范本是什么 变更劳动合同的内容,要经过员工本人的同意,如果不同意你可以拒绝,如果因此公司和解除劳动合同,那么属于非法解除劳动合同。你可要求经济补偿金。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