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醉驾为什么不当场拘留醉酒驾驶会被判刑的。但是一般不会拘留

醉驾为什么不当场拘留醉酒驾驶会被判刑的。但是一般不会拘留,等一个星期,酒精检验结果出来,达到醉驾标准,会办理取保候审,之后再等法院判刑。二、饮酒驾驶的处罚:饮酒驾驶机动车辆,罚款1000元—2000元、记12分并暂扣驾照6个月;饮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罚款5000元,记12分,处以15日以下拘留,并且5年内不得重新获得驾照。三、醉酒驾驶的处罚:醉酒驾驶机动车辆,吊销驾照,5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辆,吊销驾照,10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终生不得驾驶营运车辆,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第九十一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醉驾一般是不会当场拘留,但是醉酒驾驶是一定会被判刑的,根据最新的交通法有关饮酒驾驶的规定,只要达到醉酒驾驶的标准,那么驾驶证是直接被吊销的,除了罚款外,公安机关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将醉驾当事人依据法律条例处罚。


·私闯民宅刑期会以什么罪行来进行判决?
      私闯民宅刑期会以什么罪行来进行判决?我国《刑法》规定了"非法侵入住宅罪",构成此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司法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构成此罪的从重处罚。非法侵入他人住宅,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处15日以下拘留、200元以下的罚款或者警告。在司法实践中,区分"私闯民宅"罪与非罪的关键,主...


·单位犯罪怎样承担刑法责任
      单位犯罪之所以区别于个人犯罪,不仅仅是一个主体的问题,而且在整个犯罪构成上,都具有不同于个人犯罪的特征,因而单位犯罪是一种特殊的犯罪形态。那单位犯罪怎样承担刑法责任?在实际案件中,单位犯罪承担的刑事责任有哪些呢?针对以上问题,下文为您解答。 一、单位犯罪怎样承担刑法责任 单位犯...


·诈骗罪无罪存疑的辩护词是怎样的
      一、诈骗罪无罪存疑的辩护词是怎样的 诈骗罪的无罪存疑辩护词 尊敬的审判长、人民陪审员: 内蒙古某某律师事务所接受被告人Y某的委托,指派本律师担任Y某诈骗案的一审辩护人。本律师接受指派后,查阅了案卷资料,会见了被告人,并结合庭审情况,对本案有了详尽的了解,现依据本案的事实和相...


·2023年危险驾驶罪怎么判
      2023年危险驾驶罪怎么判 一、危险驾驶罪怎么判 根据《刑法修正案九》第八条、《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


·刑事案件抗诉不行被害人怎么办?
      一、刑事案件抗诉不行被害人怎么办? 可以向最高法申诉,抗诉是检察院的职能,当事人只能向检察院申请,至于是否会提起抗诉,需要检察院审核材料后决定。 抗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的审判实行法律监督的重要形式。抗诉分为依上诉程序和依审判监督程序两种提出方式。对未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或...


·犯罪所得收益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犯罪所得收益罪立案标准是在收益价值3千元至1万元以上的,可以进行立案处理。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定罪处罚的情形如下: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的;一年内曾因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行为受过行政处罚,又实施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产生...


·挪用资金罪量刑标准2023是怎样的
      因为挪用资金罪与挪用公款罪,在字上面很相似,因而现实中也有不少人其实是无法准确进行区分的。虽然这二者都是特殊主体犯罪,但实际上法律对犯罪主体的要求却是不一样的,自然在量刑方面的规定也不同。那么挪用资金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呢?详细内容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挪用资金罪数额的...


·放纵走私罪的立案标准是应该怎么样的
      走私罪的判刑标准为: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在十五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在五十万元以上...


·强奸罪的客观成立要件有哪些
      强奸罪的客观成立要件有哪些1、须违背妇女意志违背妇女意志是强奸罪的本质特征,但是不能把“妇女不能抗拒”作为构成强奸罪的基本特征,它只是判断是否违背妇女意志的客观条件之一。由于犯罪分子在实施强奸时所采用的手段和所造成的客观条件不同,对被害妇女的强制程度也相应的有所不同,因而被害妇女...


·如何认定走私假币罪既遂?
      如何认定走私假币罪既遂? 一、如何认定走私假币罪既遂 (一)走私假币罪的对象 本罪不仅侵犯了国家对货币的管理制度,而且也破坏了国家对外的贸易管理。本罪的对象,既包括伪造的人民币,又包括伪造的外币。 (二)本罪的行为表现 本罪的行为表现为违反国家有关货币的管理法规及海关法...


·刑事诉讼法提起抗诉的相关法律规定有什么?
      我国法律上在处理相关的刑事案件时,是由检察院和各级法院两个级层一起完成的,案件在法院进行一审之后,检察院是可以进行再起诉的,也就是所谓的抗诉,那么究竟什么是抗诉,我国法律对于刑事诉讼法提起抗诉又是怎么规定的呢? 一、基本概念 提出抗诉是指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