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交通事故认定为工伤的情形

交通事故认定为工伤的情形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规定,职工下列情形应当认定为工伤:

1、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交通事故伤害的

非本人主要责任,是指同等责任、次要责任和无责任的情形;因本人主要责任和全部责任的交通事故受到伤害的,即不属于工伤。

2003年出台的《工伤保险条例》关于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构成工伤,没有责任的限定;2010年修订后的《工伤保险条例》增加了责任的限定,即非本人主要责任(同等、次要)才构成工伤。

2、在工作时间因工作原因受到交通事故伤害的

在工作时间因工作受到交通事故伤害的职工,既包括作为机动车驾驶员的职工受伤,也包括非驾驶员的职工受伤。

二、交通事故申请工伤认定的程序

向工伤事故发生地劳动部门提交工伤认定申请书,并提供以下材料:

1、受伤职工的身份证复印件及用人单位工商登记材料;

2、劳动合同复印件或可证明存在劳动关系或事实劳动关系的材料;

3、事故发生时病历、诊断证明书,法院记录等医疗材料;

4、如系机动车事故伤亡的,应扣交警部门的事故认定书或其他有效证明。

5、及时与劳动部门联系,看是否需补充材料。

6、领取工伤认定书或不予受理通知书。

工伤认定申请书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齐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齐材料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在工作期间若是受到意外交通事故的伤害,受害者不仅第一时间进行治疗,同时应当进行相应的工伤认定和鉴定,保证工伤处理的合法性,同时也让对方负责人无责任推卸。因此使用法律程序处理问题是最好和有效的途径,当然在受害者进行治疗之前双方也应当联系各自的保险公司进行理赔。



·如何进行交通事故车损减值鉴定
      如何进行交通事故车损减值鉴定 1、道路交通事故处理机关受理交通事故后,需对受损车物损失价格进行评估鉴定的,应及时委托价格主管部门进行车物损失价格鉴定。2、对车物勘估时,价格主管部门应派出二以上经鉴定中心审核批准的评估人员。评估人员根据勘估后确认的车物受损情况,按实施细则的修理、更...


·一、 交通事故怎样起诉对方?
      一、 交通事故怎样起诉对方? 1、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递交诉状。 2、立案审查。 3、符合立案条件,通知当事人7日内交诉讼费,交费后予以立案。 4、不符合立案条件。 5、裁定不予受理。 6、裁定驳回起诉。 7、不服10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8、受理后,法...


·没有什么影响。但是如果交通事故不结案
      没有什么影响。但是如果交通事故不结案,会造成车辆无法驾驶上路和年审等。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交通事故不仅是由不特定的人员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规造成的;也可以是由于地震、台风、山洪、雷击等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


·交通事故赔偿争议该如何处理
      交通意外事故造成损害的,经交通事故各方申请,应当遵循公平、合理、自愿的原则在交管部门主持下进行调解。那么,具体来说交通事故赔偿争议该如何处理?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制作调解书,经各方当事人签名后,分别送交各方当事人,那怎么制定交通事故调解书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


·一、交通事故没有受伤赔偿误工费吗?
      一、交通事故没有受伤赔偿误工费吗?一般无人受伤是不需要赔偿误工费的,如果对方的车辆是运营车辆,是可以要求赔偿误工费的。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7条第1款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


·交通事故中的误工费如何赔偿
      在发生了交通事故后,不管是否给对方实际造成了人身损害,此时多少都会耽误其工作,因此在交通事故的赔偿项目中就会涉及到误工费的赔偿,那到底这个交通事故中的误工费如何赔偿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交通事故中的误工费如何赔偿 误工费是指受害人因交通事故而搁误工...


·很多人因为一念之差喝了酒之后开车,结果被交警抓个正着并以醉驾
      很多人因为一念之差喝了酒之后开车,结果被交警抓个正着并以醉驾处理。在法院对醉驾的被告作出判决之前,会给他一个做法庭陈述的权利,一般被告都会好好把握法庭陈述的机会,因为这个权利可以让被告在判决前发表自己的意见或者请求轻判。那么,应该如何做醉驾法庭陈述呢? 一、醉驾法庭陈述参考 因法...


·股份转让需要怎么交税,交什么税
      个人所得税。财产转让所得需要交个人所得税,包括:个人转让有价证券、股权、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不动产、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第六条 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各项个人所得的范围: (一)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取得的...


·如果违章临时停车扣分吗?
      如果违章临时停车扣分吗? 一、如果违章停车贴条扣分吗? 1,市区内停车,或者没有及时驶离这种违章停车情况只罚款200元不扣分。 2,高速公路上无故停车,或者在非紧急情况下在紧急车道上停车,将会扣6分,罚款200元。 3,违章停车属于违反禁令标志、警告标志、禁止标线、警告标...


·妨害交通管理秩序涉嫌什么犯罪
       一、妨害交通管理秩序涉嫌什么犯罪? 根据刑法的规定属于危害公共安全类犯罪 我国《刑法》规定,以其他危险方法破坏工厂、矿场、油田、港口、河流、水源、仓库、住宅、森林、农场、谷场、牧场、重要管道、公共建筑物或者其他公私财产,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


·对于出租车营运证离婚财产可以分割吗?
      对于出租车营运证离婚财产可以分割吗? 不行,但是可以用货币衡量的部分可以要求分割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十九条规定内容,”即夫妻不论结婚经过多少年,一方婚前财产仍归一方所有。具体可分为以下四类: 1.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