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发生交通肇事逃逸是全责吗

发生交通肇事逃逸是全责吗?交通事故中逃逸方负全责,其具体内容如下:(一)事故因当事人逃逸,而无法认定当事人责任的,无论事故各方的实际责任如何,均推定逃逸方承担全部责任;(二)事故一方当事人逃逸,事故的认定结果是双方均无责任,即意外事故,逃逸方承担全部责任;(三)事故一方当事人逃逸,事故的认定结果是逃逸方有安全违法行为或驾驶有错误,他方没有过错,逃逸方负全责;(四)事故一方当事人逃逸,事故的认定结果是事故当事人双方均有责任,在确定过错比例的基础上适当减轻逃逸方的责任。二、交通肇事逃逸怎么处罚?(一)行政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的相关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如果尚未构成犯罪,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对其处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的行政处罚。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将对其终生不得重新获取机动车驾驶证的决定记入全国公安交通管理信息系统备案。(二)刑事处罚:1、交通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所谓“交通肇事后逃逸”,《解释》第3条规定,是指行为人具有本解释第2条第1款规定和第2款第(1)至(5)项规定的情形之一,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这里要注意对“交通肇事后逃逸”的认定,首先,交通肇事逃逸的前提条件是“为逃避法律追究”,其次,交通肇事逃逸并没有时间和场所的限定,不应仅理解为“逃离事故现场”,对于肇事后未逃离(或未能逃离)事故现场,而是在将伤者送至医院后或者等待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的时候逃跑的,也应视为“交通肇事后逃逸”。所谓“其他特别恶劣情节”,《解释》第4条规定: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1)死亡二人以上或者重伤五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2)死亡六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六十万元以上的。2、因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根据《解释》,“因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是指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情形。但刑法理论上对“因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形成了诸多不同的观点。本书认为,“因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的心理态度应限于过失,因为交通肇事罪是一种过失犯罪,为保持犯罪构成的纯洁性,其加重构成的心理态度也应是过失。故《解释》规定: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将被害人带离事故现场后隐藏或者遗弃,致使被害人无法得到救助而死亡或者严重残疾的,应当分别依照刑法第232条、第234条第2款的规定,以故意杀人罪或者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可见,肇事逃逸一方负全部责任的只能是建立在交通事故的责任问题已经无法判定了的情况下。如果认定交通肇事逃逸方并不是负全责,比如说双方均有责任,这种认定结果肯定能够极大的减轻肇事逃逸司机要承担的法律责任的,可是,哪怕当时肇事司机无责,选择了逃逸都是要承担一定的责任的。


·交通保险误工费有没有赔?
      交通保险误工费有没有赔?有误工费的赔偿,具体规定如下。误工费,是指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遭受人身损害的受害人需要接受诊治以恢复健康,以及当事人的相关亲属需要参加交通事故的处理,无法正常参加工作或者从事日常的经营活动,因此而造成经济收入的减少,由负有责任的一方按照一定的标准对该项减少...


·交通事故赔偿司法解释是什么
      交通事故赔偿司法解释,是对于一些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之后对一些事件或者情况的解释。对一些责任认定等知识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帮助您合理合法的处理事故。下面,我们将会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交通事故赔偿司法解释 一、关于主体责任的认定 第一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机...


·大货车撞死人承担什么责任?
      大货车撞死人承担什么责任?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无疑应归为严重交通事故一类,虽然生命的价值无法用金钱来衡量,但一条鲜活生命的逝去并不是人生的终结,随之而来还有殡葬、被抚养人生活等事宜亟待解决,因此,需要全面了解死亡赔偿项目与相关标准。 受害人死亡的,除了赔偿人身损害造成的各类费用...


·司机肇事逃逸交强险赔偿后可否追偿
       其实我国公民的整体素质真的是还有很大的进步空间的,我们每个人在生活当中可能对那些当事人自认为无关紧要的,但实际上是属于道德特别败坏的这种行为都已经司空见惯了,比如说在公交、地铁站上有些老人倚老卖老,地铁站逃票,甚至更为严重的就是发生了交通事故不说处理而直接给逃逸了,那么,司机肇...


·车祸划分责任跟黑车有关系吗
      车祸划分责任跟黑车有关系吗?车祸划分责任跟黑车是没有关系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一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认定交通事故责任,必须依法确认事故中各方当事人的法定...


·关于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从重处罚的情形有哪些
      1、醉酒驾驶机动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一) 造成交通事故且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二) 血液酒精含量达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三) 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驾驶的;(...


·1、无证驾驶处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
      1、无证驾驶处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2、醉酒驾车处罚:根据新交通法规定,醉酒驾驶,由公安机关约束至酒醒。吊销机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道路交通...


·在交通事故受伤 交强险是否赔偿?
      在交通事故受伤 交强险是否赔偿? 交强险的赔付范围主要是针对交通事故中的第三方的人身伤亡进行赔偿。所谓的第三方是指投保人之外的不在投保车辆上的人员的伤亡,所以问交强险赔自己吗?答案是否定的,交强险不能对投保人本身进行赔偿。但是如果发生交通事故的是两辆机动车辆,对方肯定也缴纳了交...


·交通肇事一死多伤的检察信息律师有权查阅吗
      交通肇事一死多伤的检察信息律师有权查阅吗?交通肇事致一死多伤的对检察院的信息律师也有权查阅,律师的权利主要包括:1、在侦查阶段,受委托的律师可以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向犯罪嫌疑人了解有关的案件情况,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2、有要求公安机关对...


·交通肇事逃逸定义是怎样的
      交通肇事逃逸定义是怎样的 一、交通肇事逃逸定义是怎样的 交通肇事逃逸是指行为人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刑法》规定,交通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因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 2014年12月15日,...


·人伤交通事故处理流程是怎么样的?
      交通事故中,只是车辆的碰擦还是很好处理,因为大多数人选择私了,但是出现人伤情况,处理起来就比较麻烦了,那么人伤交通事故处理流程是怎么样的?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报案 事故发生后,事故各方车辆应停在原地,保留好事故现场,并立即向保险公司和交警部门...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