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行政拘留不执行的情况存在吗?

我们在生活中,经常会听到一些人受到了行政处罚,比如说聚众赌钱或者打架斗殴等情况。这些情况下,出警后会把相关的人员带至派出所了解情况,然后进行相关的处罚。行政拘留不执行的情况是存在的,比如说未成年人的案件或者怀孕人员,我们会考虑实际身体情况,不予执行。今天我们带您了解一下。一、行政拘留不执行的情况存在吗?行政拘留不执行的情况存在吗?这个是存在的,比如说未成年人的案件或者怀孕人员,会考虑实际身体情况,不予执行。《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一条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 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 七十周岁以上的; 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我国法律规定了三种拘留: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刑事拘留,行政法规定的行政拘留以及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规定的司法拘留。应当注意将三者加以区别。二、行政拘留不执行法律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102条规定: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二)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的;(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的;(四)对司法工作人员、诉讼参加人、证人、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协助执行的人,进行侮辱、诽谤、诬陷、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五)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六)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人民法院对有前款规定的行为之一的单位,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在我们国家的法律中,也存在法中有情。尤其是在行政处罚案件中,本来情节就比较轻微,如果是未成年人或者是怀孕的孕妇或者是老人,考虑到多方面的原因,我们可能会法外容情。行政拘留不执行的情况是存在的,也是法律允许的,并不是因为有钱才可以,具体可以·咨询本站律师。


·我们都知道醉驾这个行为是违法犯罪的行为,严重的扰乱了社会经济
      我们都知道醉驾这个行为是违法犯罪的行为,严重的扰乱了社会经济秩序,以及损害了其他人的或者是自己的生命财产安全。这样恶劣的行为,应该及时的惩罚,防止犯过该罪的行为人还是继续犯同样的错误。那么云南省醉驾率达多少处罚标准怎样?下面我们就为您详细介绍。 云南省醉驾率达多少处罚标准怎样?...


·脱逃罪量刑标准是怎样规定的
      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进行逮捕、监管是司法机关依照法定条件和程序施加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的法律强制措施,是维护社会秩序,同犯罪作斗争的重要手段。前述人员如果不遵守义务而脱逃,就直接破坏了司法机关的监管秩序。在被认定为脱逃罪的情况下,需要结合法律规定进行处罚,那我国对脱逃...


·判处缓刑3年是否会有案底
      判处缓刑3年是否会有案底?会有案底,判处缓刑的,也属于刑事处罚,会留下犯罪记录。犯罪记录永久保存,不能消除。除非犯罪时未年满18周岁,且判刑时间在五年以下,法院会依法对犯罪记录进行封存。《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五条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应当对相关犯...


·经济诈骗一万怎么判刑
      诈骗1万,属于数额巨大,应当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脱逃罪的主体是谁,哪些人可以构成脱逃罪
      脱逃罪的主体是谁哪些人可以构成脱逃罪实际上无罪的人能否成为脱逃罪的主体?对于这个问题有教授认为是本无罪的人脱逃不构成脱逃罪主体,理论争议很大。理解该问题的焦点集中在,如果依法被关押的罪犯、被告人、犯罪嫌疑人确实无罪而脱逃的,应不应该认定为犯罪。正确答案应是:确实无罪的罪犯、被告人...


·要账数罪并罚会判多久
      数罪并罚是刑法中规定对一人犯数罪的情况下的一种量刑情节,对于数罪并罚的,判决宣告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


·强奸罪受害者什么时候可以民事诉讼?
      强奸罪受害者什么时候可以民事诉讼? 一、强奸罪受害者什么时候可以民事诉讼? 可在刑事审判的同时提出刑事附带民事赔偿。 1、强奸罪可以附带民事诉讼,赔偿责任叫刑事附带民事赔偿,强奸罪由于造成了女性身体和心理上的伤害,所以在审判强奸罪的过程中是要涉及到对于女性伤害的赔偿的。 ...


·缓刑期满算不算刑罚执行完毕?
      缓刑期满算不算刑罚执行完毕?不是视为原判刑罚已经执行完毕,而是“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内如果未犯新罪,考验期满,原判刑罚不是执行完毕,而已不再执行.《刑法》第七十六条? 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本法第七十...


·接收被拐卖儿童罪会如何处罚?
       一、接收被拐卖儿童罪会如何处罚? 接收被拐卖儿童罪会被判处有期徒刑,根据《刑法》第二百四十条 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拐...


·绑架罪既遂和未遂标准是什么
      绑架罪既遂和未遂标准是什么 一、绑架罪既遂和未遂标准是什么? 绑架罪既遂的标准是只要行为人或者第三人控制和支配了被害人的人身自由,就意味着使被绑架者的身体安全处于一种危险状态。那么,不管行为人在客观上是否向被害人的近亲属或者其他人提出勒索财物或者其他不法要求,也不管行为人最终...


·山东盗窃罪立案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盗窃犯罪并不是仅仅在我国出现,在其他各国也是一种高发的犯罪。但由于各地的情况不对,对盗窃罪立案标准的规定也就不一样,今天我们主要来看看山东盗窃罪立案标准是怎样规定的,帮助你进行了解。 一、山东盗窃罪立案标准是怎样规定的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山东省公安厅联合下...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