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我们国家是是一个法律制度完善的国家

我们国家是是一个法律制度完善的国家,对于误工费我们国家是有着明确的说明的,在我们的生活当中如果发生了意外不能够工作的话看,对我们造成意外的一方是要向我们赔偿误工费的,误工费简而言之就是耽误工作损失的钱。那么误工费如何确认?
误工费赔偿的裁判依据是什么?
对于误工费的赔偿的裁判依据主要体现在《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九条:“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废者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造成死亡的,并应当支付丧葬费、死者生前扶养的人必要的生活费等费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第二十条:“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误工费损失的赔偿范围都有哪些?
误工费的赔偿范围实际上就是误工损失的范围。是指受害人因暂时丧失或减少劳动能力而无法从事正常工作或劳动所导致的收入损失。实践中主要表现为因无法从事原有的工作或劳动而遭受的实际收入的损失和因丧失一个确定的工作机会而遭受的收入损失以及受害人为避免收入损失而支出的相关费用。在司法审判实务中,为了使受害人在治疗期间仍能够维持基本的收入状况,一般将误工损失的认定为受害人的整体收入状况为依据,而不应将基于一时一地的劳动合同的报酬认定为误工损失。但如果这种临时性、随机性的劳务收入构成受害人收入的主要来源的话,由于此类收入的不固定性,应将此类受害人确定为无固定收入者,并按无固定收入者的误工费计算标准予以计算。对于误工费确认的标准是什么的问题我们是可以根据我们国家规定的侵权责任法当中的规定来进行看待,对于这个问题我们首先要注意的问题就是误工费的产生往往都是因为意外对自己的工作造成了影响,所以说这个一般就是误工费最直接的认定方式。


·现在孩子抚养费一个月是多少钱?
      抚养费是离婚后不和子女生活在一起的一方应该负担的,因为离婚后子女的生活学习都需要各种的费用,所以不生活在一起的一方有义务负担,而负担的抚养费的金额往往容易引起争议,毕竟没有接触过婚姻法对于现在孩子抚养费一个月是多少钱不是很清楚,在离婚孩子抚养费的方面,抚养费的包括、负担比例等等都...


·民政机关登记错误导致重婚如何处理?
      民政机关登记错误导致重婚如何处理?民政机关登记错误导致重婚的处理办法是:1、民政局婚姻登记错误,造成重婚的,可以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婚姻登记行为。2、婚姻登记行为撤销后,婚姻关系自行解除,不需要再提起民事诉讼。3、当然,无效婚姻的财产分割及子女抚养等问题,仍然可以提起民事诉讼来...


·婚后父母给钱算不算夫妻共同财产
      婚后父母给钱算不算夫妻共同财产 一、婚后父母给钱算不算夫妻共同财产 这个要看父母在赠与时是否明确了只对一方的赠与,如果明确了财物只是对一方的赠与,那就算一方的个人财产,如果没有明确赠与时对一方的赠与,那么就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是属于共同财产。 根据《民法典》: 第一千零...


·做出的离婚判决书多久生效
      法院审理离婚纠纷案件,并非仅靠法官自由心证,而是依照一定的法律标准,具备一定的法定理由的,其所送达的判决书也会在一定期限内生效。那么,按照法律中的规定,做出的离婚判决书多久生效呢?接下来,我们就来告诉您答案。 一、判决离婚的法定理由是什么? 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二款规定...


·一、离婚后女方要给孩子抚养费吗?
      一、离婚后女方要给孩子抚养费吗?离婚后女方也要给孩子抚养费,《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


·收养关系终止后还是一家人吗?
      现在社会有许多孩子会走失,但总会有一些好心人选择收养这些孩子,对他们进行抚养,教育。但孩子总会有长大的一天,或者会有被亲生父母找到的一天。这时,有些孩子会选择和亲生父母一起生活,原来和养父母的收养关系也就解除,但是收养关系终止后还是一家人吗?一、收养关系是否会自动解除?收养关系不...


·一、离婚协议对财产的处理办法是什么?
      一、离婚协议对财产的处理办法是什么? 1、在签订离婚协议时,有很重要的一项是关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父母因虐待被撤销监护权后还需要支付抚养费吗?
      父母因虐待被撤销监护权后还需要支付抚养费吗父母在依法被撤销监护权后是还需要支付子女抚养费的,根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实施)中的规定,父母依法应当对子女实行监护义务,并应该支付子女抚养费,被人民法院依法撤销监护人资格后,仍然应当继续履行应当负担的义务。《民法典》第三十七条...


·离婚子女抚养权协议书该怎么写
      在有未成年子女的情况下,若夫妻离婚的话,则必须要对子女的抚养问题做出处理,其中就包括了抚养权的归属和抚养费的数额确定。而要是当事人就子女抚养权协商达成一致的话,建议此时签订书面的协议。到底这个离婚子女抚养权协议该怎么写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离婚子女抚养权协议书 立...


·离婚过错方分割财产的法律规定怎么样的?
      离婚过错方分割财产的法律规定怎么样的? 一、过错方离婚财产分割、离婚过错方财产如何分割、一方过错离婚财产分割 1、过错方离婚财产分割 在离婚案件咨询过程中,常常有当事人认为,因夫妻一方有过错(如婚外情、家庭暴力等)导致夫妻离婚的,在分割共同财产时有过错方就应当少分或者...


·判决原告与被告离婚;
      判决原告与被告离婚; 二、婚生儿子/女儿某某由原告抚养,被告一次性支付抚养费 元给原告(/被告每月支付抚养费 至儿子/女儿年满18周岁止); 三、夫妻共同财产依法平均分割(/ 判归原告所有); 四、被告一次性支付经济补偿金 元给原告; 五、被告一次性支付精神损害赔偿金 元...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