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情形有哪些?


一、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情形有哪些?


以下五类情形,可协议出让:


供应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各类经营性用地以外用途的土地,其供地计划公布后同一宗地只有一个意向用地者的;原划拨、承租土地使用权人申请办理协议出让,经依法批准的;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申请办理协议出让,经依法批准的;出让土地使用权人申请续期,经审查批准的;法律、法规规定可以协议出让的其他情形。


协议出让必须公示,发生价格争议可提请裁决


针对此前协议出让公开程度不够,《规范》明确提出今后所有协议出让的国有土地在协议双方达成一致后,需将意向出让地块的位置、用途、面积、出让年限、土地使用条件、意向用地者、拟出让价格等信息在中国土地市场网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有异议且经审查确实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协议出让终止。此外,协议出让结果也必须向社会公开,接受监督。


随着土地使用制度改革进一步深化,经营性基础设施将逐步实行有偿使用,油田等矿业开采用地也将逐步有偿使用,这些用地均具有独占性和排他性,在协议出让过程中很容易产生出让价格争议。如意向用地者认为出让方提出的出让价格明显高于土地市场价格的,可提请出让方的上一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进行出让价格争议裁决。


中低价位商品房条件写入土地出让文件,违约将追究责任


据国土资源部土地利用管理司负责人介绍,《规范》要求,各地国土资源部门可以将已经确定的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的套型结构比例、房屋销售价格限制、销售对象等条件写入地方土地出让文件,并向社会发布出让公告,只有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才能参加土地公开出让。


此外,公示的套型建筑限制、容积率、绿地率、项目开工竣工时间、销售对象条件、销售价格限制等内容应在国有土地使用出让合同中予以约定,并明确违约责任。合同履行中,要求各地国土资源部门加强监督检查,对受让人不按出让合同约定进行开发建设和销售的,在有关部门依法处罚的基础上,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也将追究其违约责任,从而保证政府供应的土地能够及时转化为中低价位、中小套型的普通商品住房供应。


有条件地方将建立用地预申请制度,参与招拍挂可提前申请


《规范》提出,有条件的地方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可以建立用地预申请制度。


如有单位和个人对列入招标拍卖挂牌出让计划内的某个具体地块有使用意向的,可以提前向有关部门提出用地预申请,并承诺愿意支付的土地价格。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认为其承诺的土地价格和条件可以接受的,应当根据土地出让计划和土地市场情况,组织实施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活动,并通知提出该宗用地预申请的单位或个人参加。提出用地预申请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参加该宗地竞投或竞买,且报价不得低于其承诺的土地价格。


二、招拍挂出让


国土资源部土地利用管理司负责人指出,以下六类土地必须纳入招标拍卖挂牌范围:


供应经营性用地以及有竞争要求的工业用地;其他土地供地计划公布后同一宗地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划拨土地使用权改变用途,《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或法律、法规、行政规定等明确应当收回土地使用权,实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的;出让土地使用权改变用途,《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或法律、法规、行政规定等明确应当收回土地使用权,实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的;依法应当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的其他情形。


我们国家在现阶段实行的是土地国有制度,任何的企业和个人在使用国家土地时,都需要缴纳土地使用税并办理土地使用证明,在计算税金时一定要做到实事求是,当出现了偷税漏税等行为后,司法机关是一定会对当事人进行处罚,所以我们都要避免此类行为的发生。



·租地合同签了想毁约要承担哪些违约责任
      租地合同签了想毁约要承担哪些违约责任 一、租地合同签了想毁约要承担哪些违约责任? (一)继续履行 (二)采取补救措施 (三)赔偿损失 (四)支付违约金 二、土地使用权合同的基本内容有哪些?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


·土地使用证更名和过户的流程是什么?
      土地使用证更名和过户的流程是什么?二手房交易中,房屋过户是很常见的一种现象。然而,许多购房者在二手房交易中比较关注房产证却轻视了土地证。完整的房产权除了房屋权证,还应有国有土地使用证。那么,土地使用证更名和过户该办什么手续?有关土地使用证更名和过户的办理流程请阅读下文,希望对您有...


·去法院起诉离婚所在地程序是什么?
      我们知道离婚在如今法治社会中要依据法律来解决,也就是在离婚问题上如不能商量着解决就要去法院去解决,在解决问题上主要就是离婚的热门问题,主要是关于财产分割以及孩子抚养权的问题,那去法院起诉离婚所在地程序是什么?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去法院起诉离婚所在地程序是什么? 婚姻中的双方,...


·漳州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漳州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我国的土地所有权是属于国家和集体的,公民对土地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随着社会的发展,国家建设项目如修建铁路、高速公路等项目变多,会需要征收农民的土地,这时候就会涉及到补偿款的发放问题。在漳州的人们对于漳州征地补偿标准都会比较关心,我们将为您进行说明。一、...


·土地使用权大证是什么意思?
      土地使用权大证是什么意思?买房的时候,您都有可能听说过土地使用权证大证和小证的说法,刚开始接触的时候很多人都弄不清楚。土地使用权大证和小证的说法其实不是官方的说法,是民间对开发商手里的整个小区的土地证以及个人房子对应的土地使用权证之间的说法。那么,土地使用权大证是什么意思?详情参...


·枣庄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枣庄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近年山东省枣庄在经济建设方面有了很大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得到了提高。为了使得城市可以进一步得到发展,枣庄市开始了新的土地征收,用征收的土地进行新的建设,因此很多人想知道枣庄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下面我们就为您总结了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征地补...


·在我国土地使用权有什么规定
      在我国土地使用权有什么规定在中国土地是非常紧缺的资源,所以国家政府对于土地的管理也是非常严格的,对于土地的管理国家有许多的法律规定,不过对于这些规定其实当前并没有多少人能够了解,所以很容易会触犯这些规定,导致给自身带来不必要的损失不必要的麻烦。那在我国土地使用权有什么规定呢? 土...


·怎么知道土地使用年限,到期了怎么办?
      怎么知道土地使用年限,到期了怎么办?我国的土地所有权归属于国家,我们只能使用土地,而且大部分是有偿使用,土地的价值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发展也变得越来越大,由于国家的土地使用面积有限,为了更好的发挥土地的利用价值,国家对土地的用途进行了划分,不同的土地的用途土地使用年限也不一致,那么怎...


·房子没有土地使用证可以出售吗?
      房子没有土地使用证可以出售吗? 一、房子没有土地使用证可以出售吗? 不可以,理论上说,二手房一般需要三证才可以交易,没有土地证是不可以交易的。但是实际操作过程中有些房子还是可以过户的。非市内的二手房交易,需要三证都必须备齐方可交易,而市内的二手房房源,则只需有房产证和契证两证...


·征地补偿协议的内容包含哪些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本集体经济组织被征用土地的位置、地类、面积,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种类、数量,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数量;(二)土地补偿费的标准、数额、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三)安置补助费的标准、数额、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四)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和...


·国有土地使用证就是不动产使用证吗
      国有土地使用证就是不动产使用证吗?不是,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指在不动产登记机构对不动产情况进行审查、登记后,颁发给不动产权利人用于证明其享有不动产权利的证书。不动产权属证书可以作为某人享有不动产物权的证据,当事人之间发生权属争议时,一般情形下可以依据不动产权属证书来解决纷争,确认权利...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