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如何开设孩子抚养账户,需要注意什么

如何开设孩子抚养账户,需要注意什么

1、如何开设孩子抚养账户

这个问题建议咨询当地社保局或者银行。详细阐述情况,如果可以,根据工作人员的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2、需要注意什么

需要与另一方(付抚养费一方)协商明确,征求同意;

需要提供充分的理由与材料。

二、子女的抚养费标准具体数额如何确定?

根据司法解释,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可按以下标准支付: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三、抚养费的支付方式

在抚养费的数目确定后,涉及到一个如何履行的问题?在司法实践中,往往采用以下两种方式:

1、一次性给付

对于这种给付的方式,虽然有人认为应谨慎使用,但目前因人们经济收入有显著的增加,工作调动甚为频繁,也考虑到法院的执行效率;在法院判决离婚涉及子女抚养费的,往往大多都采用这种方式。而且这种方式被大部份当事人所接受。

2、定期给付和以物折抵

定期给付一般以月或季或年给付,以物折抵往往适用于下落不明的一方。

一次性给付或以物折抵一般是以十八周岁为底线,即具体数目是按月或年的抚养费的数额乘以将子女抚养至十八周岁为止,计算总数一次性给付完毕。子女抚养费发生法律效力之后,由于生活具有变动性,在父母的经济状况抚养能力及社会实际生活水平发生变化时,可以提起要求增加、减少或免除抚养费;子女要求增加抚养费的事由包括:

1、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维持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2、因子女患病、上学等,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

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付给孩子抚养费一方出于对孩子的保护,保证抚养费能够及时准确的给到孩子手中而不被另作他用,提出为孩子办一个抚养账户的想法是可行的。需要与监护人协商达成一致,并且需要向当地社保局或者银行详细咨询,确定是否有这项资格或者当地业务是否支持。

·怀孕期间离婚没有有抚养权吗?
      怀孕期间离婚没有有抚养权吗胎儿在未出生前不具有民事权利能力,而《婚姻法》没有关于胎儿权益保护的特殊规定。因此,待胎儿出生后,双方可以另行解决离婚子女抚养问题。怀孕期间离婚孩子归女方所有吗胎儿在未出生前不具有民事权利能力,而《婚姻法》没有关于胎儿权益保护的特殊规定。因此,待胎儿出生...


·起诉离婚一方不到庭能离婚不
      离婚案件与一般的民事案件还不太一样,这个毕竟是关系到当事人人身关系的,因此在处理的时候一定要小心谨慎。通常在打官司的过程中要求当事人双方都出庭,那要是起诉离婚一方不到庭能离婚不?下文中,我们就来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起诉离婚一方不到庭能离婚不 由于离婚案件非同于一般案件,离婚纠纷...


·军人离婚申请诉讼离婚程序
      军人离婚案件适用大部分简易程序,在审理过程中,发现案情复杂,可转为普通程序继续审理。有着不同于一般民事案件的特别规定。 起诉。1、起诉的条件。包括: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属于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


·一、离婚后三年可以主张分割财产吗?
      一、离婚后三年可以主张分割财产吗? 离婚后三年可以主张分割财产,但是此时已经超过了两年的诉讼时效规定,对于一定需要分割的,除非是能找到可以证明对方存在着转移或者是隐瞒共同财产的行为的证据。对于此类在诉讼时效已经过了的案件,提出诉讼请求时就已经失去了胜诉权。 二、离婚时主张...


·精神病人被判无效婚姻是合法的吗?
      精神病人被判无效婚姻是合法的吗?精神病人被判无效婚姻不一定是合法的,若是没有出现法定婚姻无效的情形,那么法院不得宣告婚姻无效。婚姻无效的情形具体如下:《民法典》(2021.01.01生效)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三...


·增加之女抚养权协议的内容是什么
      抚养权是指夫妻双方离婚后,直接抚养未成年子女一方享有的权利。虽然夫妻双方的婚姻关系已经灭失,但子女仍是二人共同养育的,因此,夫妻双方都要承担未成年子女的抚养义务。那么,增加之女抚养权协议应包括什么,今天,我们就来告诉您增加之女抚养权协议的内容、注意事项和协议范本。 一、协议内...


·怎么解决子女的抚养权纠纷
      怎么解决子女的抚养权纠纷 1、委托人在离婚时一定要加强离婚与离婚协议的风险防范,在离婚时,一定要聘请专业的律师帮助自己制定合理的解决方案,不得冲动和盲目,更不能不顾子女以后成长而放弃要求对方承担抚养费用。无论当事人通过协议离婚还是法院诉讼的方式离婚,都要对子女的抚养问题负责。婚姻...


·夫妻离婚时当下社会常见的一种现象
      夫妻离婚时当下社会常见的一种现象。夫妻双方在证明双方已经没有感情的时候,可以协商和起诉两种方式进行理论,由于婚姻属于私法调整的范畴,我国法律充分尊重当事人双方的个人意愿,当双方决定离婚之后不进行房产的分割,双方协商一致以后,达成一致意见,决定不进行房产的分割即可。而对于夫妻的房产...


·婚后女方有精神病可以离婚吗
      婚后女方有精神病可以离婚吗婚后,配偶得了精神病的,另一方可以要求离婚。但最终,还是需要符合法定的离婚条件,夫妻才能解除婚姻关系。根据相关规定,一方在夫妻共道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视为夫妻感情已破裂,一方坚决要求内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如果容是间歇性精神病...


·夫妻长时间冷战可以判决离婚吗
      法院判决夫妻离婚的,此时需要满足了规定的情形才可以,否则即使向法院提起了离婚诉讼,最终也是不会准予夫妻离婚。那现实中,要是夫妻长时间冷战的话,这种情况下是否可以判决离婚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详细了解吧。 一、夫妻长时间冷战可以判决离婚吗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


·离婚不要孩子不出抚养费的女人这样的做法对吗?
      因为观念不合或是许多其它的原因导致家庭破裂,夫妻离婚的现象越来越多。在离婚的过程中,我们常常看到有那种女方提出不要孩子也不出抚养费这样的现象。那么离婚不要孩子不出抚养费的女人这样的做法对吗?下面我们将为你解答这个问题。 离婚不要孩子不出抚养费的女人这样的做法对吗 女方提出离...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