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一、单位不签劳动合同赔偿双倍工资吗?

一、单位不签劳动合同赔偿双倍工资吗如果用人单位没和劳动者签合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那么就应该得到双倍工资的补偿,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在实践中, 未签订劳动合同,索要双倍工资到北京劳动仲裁申请仲裁,北京市的仲裁委员会一般只支持11个月,法院判决不一,有支持多余11个月的,西城区法院就是如此,那么多余11个月未签合同该如何主张双倍工资呢?当然也有救济手段,可以以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要求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有的仲裁委是不受理的,给开个不受理通知书,然后直接到法院起诉。二、公司不签劳动合同怎么办签订劳动合同可以保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的权利。但在实际生活中,一些用人单位为了尽可能的降低成本,不愿意对工人承担应有的责任,不愿意与就业者签订劳动合同。这种情形下,可以采取以下方法:1、直接向用人单位提出签订劳动合同的要求;2、如果用人单位有工会组织,就业者也可以向工会反映情况,请工会出面向用人单位提出要求;3、如果用人单位执意不肯签订劳动合同,就业者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区的劳动行政部门反映情况,由劳动行政部门督促用人单位与就业者签订劳动合同。很多就业者到用人单位时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意识,或者用人单位故意拖延甚至拒绝签订劳动合同。这样,就业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就没有任何合同。但是,就业者与用人单位之间还是存在事实上的劳动关系。因此,如果在工作过程中,就业者的正当权益受到侵害,仍然有权向用人单位索取赔偿。根据法律中的规定,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建立了用工关系之后的一个月之内,就必须要与劳动者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否则的话单位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其中从第二个月开始就需要单位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的补偿,而最多的时候可以要求支付11个月的补偿。


·事实形式劳动关系包括哪几种?
      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职工同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应该签署书面的劳动合同。可是在实际生活中,有不少单位并不和职工签订合同,而是以口头告知的形式约定工资等。这种情况就属于双方建立事实劳动关系。那么事实形式劳动关系包括哪几种?下面我们给广大职工做个介绍。 一、事实形式劳动关系包括哪几...


·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范是怎样的
      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范是怎样的?一、工程资料的管理责任 针对资料形成单位规定了“ 各负其责” 的原则, 即: 由一方单独形成的资料, 由形成单位自己负责; 由两方以上形成的资料, 按照“ 谁形成谁负责” 的原则, 由各方对自己签署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 二、工程资料收集...


·同一员工离职后又入职还可以再约定试用期吗
      一、同一员工离职后又入职还可以再约定试用期吗“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签订一次试用期”,对于这一点目前有两种不同的理解。第一种理解是:人是原来的人,单位是原来的单位,同一劳动者和同一用人单位不能够约定第二次试用期。即使是劳动者离职后再次入职也同样要遵守此一规定。第二种理解是:...


·工程质量鉴定资质种类有哪些
      工程质量鉴定资质种类有哪些? 一个工程的质量不能全由施工单位来评判,是必须由专业的质量鉴定人员来进行鉴定,合格之后才可以的。而我国的工程质量鉴定资质也已经被分为了几个种类,那么,工程质量鉴定资质种类具体有哪些呢?想要知道的话,就赶紧随我们一起阅读以下整理的有关资料吧! 一、资...


·承包土方工程合同有没有范本?
      承包土方工程合同有没有范本? 承包土方工程合同 甲方(全称): 乙方(全称) 兹有乙方现承包甲方发包的工程,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并共同遵守执行。甲方将 给土石方项目承包给乙方,责、权、利分清,就有...


·提前退休特殊工种目录是怎样的
      提前退休特殊工种目录是怎样的 一、提前退休特殊工种目录是怎样的 1、电工作业。含发电、送电、变电、配电工,电气设备的安装、运行、检修(维修)、试验工,矿山井下电钳工; 2、金属焊接、切割作业。含焊接工,切割工; 3、起重机械作业。含起重机司机,司索工,信号指挥工,安装与维...


·工伤认定超期之后要怎么处理?
      我们首先必须明确,在有效的时间里,申请工伤认定是必须的。并且一旦超过时效,造成的后果较为严重。工伤认定超期会丧失工伤认定的权利,无法取得工伤保险,也就是不能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为此,工伤认定超期之后要怎么处理? 一、工伤认定超期的概念 工伤认定超期是指用人单位或伤者或者其直系亲...


·在我国工伤保险待遇是否可以双赔?
      在我国工伤保险待遇是否可以双赔? 所谓工伤双赔,是指因第三人原因造成工伤的职工,在获得民事损害赔偿之后,是否还可以获得工伤保险补偿,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因第三人造成工伤的职工或其亲属在获得民事赔偿后是否还可以获得工伤保险补偿问题的答复》([2006]...


·公司无故辞退员工怎么赔偿
      公司无故辞退员工怎么赔偿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


·建筑工程劳务分包有哪些情形是无效的
      建筑工程劳务分包有哪些情形是无效的1、没有经过发包人同意的违法分包行为。从《合同法》法条不难看出,只要将自己承包的工作分包给其他人完成的话就需要发包人同意并且要承担连带责任。未经发包人同意的则构成“违法分包”,所造成的后续问题会比较繁琐,并且要承担法律责任。建设工程合同从本质上实...


·潍坊工伤鉴定标准是什么?
      潍坊工伤鉴定标准是什么?工伤鉴定标准即身体各个部位、器官、神经系统、精神方面的患病程度、具体病情标准。判断标准是医疗证据和医疗证明书。作为劳动者,申请时还要出具和用人单位有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工伤鉴定要在病情变得比较稳定后申请,但不能超过工伤认定后30天。 一、工伤鉴定标准 ...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