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在许多大型工程中,项目公司比较倾向于将工程内部承包给分公司进

在许多大型工程中,项目公司比较倾向于将工程内部承包给分公司进行合作,但是这容易和挂靠发生混淆,从而违反了法律规定,直接导致工程的停滞。准确的了解建设工程内部承包合同纠纷与挂靠纠纷的区别和责任将有利于您承包大型工程。下面就由我们来带您了解一下吧。

一、内部承包纠纷和挂靠纠纷

在计划经济时期,为了鼓励国有建筑企业提高经营效率、调动生产积极性,国家出台一系列法规,提倡企业采用内部承包的方式从事建筑活动,但是经过二十余年的发展,一些没有资质或资质较低的个人或企业以有资质企业的名义承包工程,形成了事实上的“挂靠”,如何辩别建筑企业内部承包与“挂靠”之间的区别,以及二者承担怎样的法律责任?我们将在本文作出介绍。

二、“挂靠”与内部承包的基本概念

建筑企业为了提高企业综合实力,在统一的财务、技术、人事管理的基础上通过建立内部竞争机制,来确定具体工程项目的负责人,并组建相应的项目施工部进行施工活动,属于企业内部正常的经营管理活动,应当得到法律的肯定和保护。与这种“内部承包”性质完全不同的是“挂靠”:指有一定资质的建筑企业允许其它没有资质或低等级资质的企业、组织或个人利用本企业的资质、以本企业的名义对外承包工程,并向对方收取一定管理费的行为。“挂靠”本质上是有损工程质量和扰乱建筑市场秩序的违法行为,多数情况下还会损害劳动者的工资利益。

三、“挂靠”与内部承包有本质的区别

(一)内部承包的基本特征:

内部承包是建筑企业为提高企业现有资产使用效率、提升在建筑市场上的竞争力、调动职工的积极性而采取的所有权和承包经营权分离的企业运行模式。经调查与分析,目前建筑企业的内部承包主要有以下两种表现形式:

1、建筑企业抽调本企业职工组成项目管理总包部,负责对具体项目进行管理监督,其中总包部的项目经理由本企业任命,项目的具体施工承包给非企业的项目经理,由施工项目经理负责人、材、物及建设资金的组织,并向企业交纳一定的管理费,企业派出的项目管理总包部对承包人进行监督,承担因项目施工产生的相关责任。

2、企业内部的项目经理直接以本企业的名义承包工程,项目经理负责组建项目管理部,具体完成项目施工,自行负责人、材、物资金的组织,接受企业的统一管理。

概括起来,建筑企业内部承有以下几点特征:

1、建筑企业内部承包主体特定。一方为建筑企业,另一方为企业内部人员或职能部门,与企业存在管理上的行政隶属关系。

2、建筑企业内部承包活动经企业许可。承包方经企业许可使用企业建筑资质、商标及企业名称等,在企业有效管理和监督下进行施工,并向企业交纳一定的管理费。

3、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建筑企业和内部承包人对经营利润约定进行分配,内部承包方组织项目施工所需的人、材、物及资金,是实际的出资人、经营者,由承包人在企业统一管理下独立核算、自负盈亏,但此内部约定不得对抗第三人。

(二)“挂靠”的基本特征:

现行法律法规中没有对“挂靠”一词做出明确的定义,目前仅建设部2001年54号文件以部门工作意见的方式对此有一个简单的判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43条作了程序上的规定。一般来说,业界认为建筑企业间的挂靠有如下特征:

1、挂靠方主资格存在缺陷。挂靠方一般为没有从事建筑活动所具备的资质或资质不达不到相应等级的企业、施工队或个人。

2、挂靠方定期向被挂靠方缴纳一定数额的费用。这部分费用是以管理费、承包费等形式表现出来,除此之外,双方没有任何资产产权联系。

3、挂靠方通常以被挂靠方的分支机构、内部项目部等形式对外开展业务,以被挂靠方的名义签订建筑施工合同,但其人事任免、劳动聘用、组织档案等人事安排与被挂靠方无关;其经营方式为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其经营活动不受被挂靠方的实际管理,被挂靠方不承担工程技术、质量、经济责任。

(三)内部承包与“挂靠”有本质的区别:

通过以上分析不难发现建筑企业的内部承包与“挂靠”有本质的区别:一是在资产关系的归属方面,内部承包方与企业之间是隶属关系,使用的是企业的资产,或以股份等方式划转到企业;而挂靠单位的资产没有以股份等方式划转被挂靠单位,并办理相关法律手续。二是在财务管理方面,建筑企业和内部承包人对经营利润约定进行分配,此约定不得对抗第三人;而挂靠单位与被挂靠单位之间没有统一的财务管理制度,二者之间独立核算、利润单独分配。三是在人事任免方面,内部承包方无论是个人还是职能部门的组成人员,都与企业存在劳动关系,接受企业的任免、调动和聘用制度;而挂靠单位与被挂靠单位之间没有严格、规范的人事任免、调动、聘用制度,即不存在劳动关系。

随着我国相关建筑方面法律法规的健全和对建筑市场的进一步规范,对“挂靠”行为的监管力度进一步加强,许多“挂靠”的表现形式更加接近于内部承包,使人难以辨别。实践中就存在挂靠双方通过以下手段混淆二者区别,带来工程隐患的现象:

1、挂靠人聘为被挂靠企业员工,制造挂靠方与被挂靠方存在劳动关系的假象。

2、被挂靠方提供一部分管理人员,名义上对工程项目进行管理,但这种管理往往流于形式,并不是真正对项目进行技术、质量、资金等全面总包管理。

3、对工程款进行管理,发包方的工程款通过被挂靠方向挂靠方支付,被挂靠方仅为挂靠方提供帐户,并不能保证工程款用于项目本身。

这就需要国家与时俱进,出台更加完善的法律法规,明确地辨别以“内部承包为”名行“挂靠”之实的违法行为,有效遏制“挂靠”行为的进一步发展,维护建筑市场的稳定,保证建筑工程质量,保护建设单位与广大劳动者利益。

四、内部承包、“挂靠”的法律责任承担

内部承包作为一种合法的经营方式,企业与承包人之间的承包合同合法、有效。因承包人组建的项目部没有法人资格,建筑施工活动受企业管理,企业对承包人的施工活动承担责任,承包人不能独立承担责任。而“挂靠”则是一种扰乱建筑市场的违法行为,“挂靠”合同因其违反了国家禁止性规定而导致合同无效。建筑企业与挂靠方的“挂靠”行为带来的法律后果主要有下两点:

1、对被挂靠方给予行政处罚——由政府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还可以吊销资质证书。

2、司法处理——即由人民法院依法判决该民事行为无效,收缴非法所得,对因该项承揽工程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造成的损失,由被挂靠企业与挂靠单位或者个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值得注意的是,国家在维护法律秩序的基础上,照顾实际施工人的利益,在因挂靠导致合同无效的情况下,如果实际施工人承揽的建筑工程不存在质量问题,通过竣工验收的,挂靠方可以参照合同条款约定的价款请求发包方支付工程款。

关于建设工程内部承包合同纠纷与挂靠纠纷的区别和责任的相关知识,我们为您总结在此,当您在进行内部承包时,您的合作对象是具有完整的法人资格的,若您的合作对象是缺乏法人资格的,就可能涉及挂靠了。目前,挂靠是违法行为。所以我们提醒,当您在内部承包签订合同时,就要注意您的合作伙伴是否具有法人资格啦,以免对您的工程进度产生不良影响。

·员工加班24小时工资怎么算
      员工加班24小时工资怎么算 一、员工加班24小时工资怎么算? 加班工资是按照本人工资的1.5倍到3倍计算的,不同时间段加班,加班工资的计算方法也不一样。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十三条 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完成劳动定额或规定的工作任务后,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


·工伤赔偿是打到谁的账户
      一般认为职工发生工伤的治疗费是由单位垫付,所以一般医疗费打到单位账户上。但是很多情况下都是职工自己付的所以打到单位账户后的医疗费职工要找单位要。如果个人支付医疗费想直接自己账户上的,要找单位写个证明,大意是医疗费是职工承担然后医疗费打到职工某某账户上。《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


·过年有加班工资的是哪几天
      过年有加班工资的是那几天一般春节放假时间为其他,其中农历正月初一、正月初二和正月初三是法定假日,除夕、正月初四到正月初六是周末调休。因此春节放假期间安排劳动者在正月初一至正月初三加班的,应当支付不低于劳动者日工资或小时工资300%的加班工资报酬。在另外四天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应当首...


·什么叫工程投标保证金?
      什么叫工程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是指在招标投标活动中,投标人随投标文件一同递交给招标人的一定形式、一定金额的投标责任担保。其主要保证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不得撤销投标文件,中标后不得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不得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


·工伤意外险怎么赔偿
      工伤赔偿一般要3到4个月才能到账。1、发生工伤事故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按不同的情形分别支付赔偿款。2、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费用,如医药费,一般都由用人单位垫付,后期报销,不需要支付给劳动都本人;如果经过劳动能力鉴定,工伤级别达到10级及以上的,工伤保险基金应当支付一次性伤...


·劳动法是如何计算加班费
      劳动法是如何计算加班费 一、劳动法是如何计算加班费 国家规定的加班费计算方法: 平时晚上的加班费是本人工资的150%,双休日是200%,国定假日是300%。但这只是国家规定的比例,加班费发放额的关键是工资基数。 二、值班费和加班费有什么区别 根据规定,加班是指劳动者在平...


·没有签劳动合同受工伤如何处理
      如果没有劳动合同及其他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无法申请工伤认定,可以先申请劳动仲裁确认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经过劳动仲裁确认存在劳动关系后,再申请工伤认定。但如果有能够证明双方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就可以申请工伤认定,在需要出示劳动关系证明的时候,拿出证据即可。《劳动法》第七...


·民事诉讼被告开庭前的准备工作有哪些?
      一、民事诉讼被告开庭前的准备工作有哪些?被告方在民事诉讼活动开庭之前的准备工作主要是准备好答辩状,提交有利于自己的证据材料,在法庭规定的时间内准时出庭参加诉讼活动。根据原告的诉讼请求,以及提交的相关证据,做一份书面的答辩意见,并收集自己有利的证据,用于支持自己的主张,反驳对方的请...


·在我国伪造学历劳动合同工资退不退?
      在我国伪造学历劳动合同工资退不退? 即便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合同被认定为无效,公司依旧需要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


·2023年春节加班工资怎么计算
      单位安排在春节加班工资怎么算根据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可以看出,用人单位在法定节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该向其支付3倍工资,用人单位在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向其支付2倍工资。2013年12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修改《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决定》,新修改的办法指出:将第二条第二...


·怀孕女性享有哪些劳动权益
      女性由于生理结构与男性不同,因此在生活工作中很多时候都是受到法律保护的。尤其是在女性怀孕的时候,不仅不允许男方提离婚。同时在工作方面,也是享有相应的劳动权益的。那究竟怀孕女性享有哪些劳动权益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怀孕女性享有哪些劳动权益 1、用人单位不得安...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