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一、离婚后财产纠纷规定?

一、离婚后财产纠纷规定有哪些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因这种约定如果是口头的,具有不确定性,极易发生纠纷,所以法律规定,该约定必须采用书面形式。二、房产分割1、婚后父母部分出资购房的认定婚后由一方父母支付首付款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由夫妻共同偿还余款的,不属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七条第一款的规定的情形,该不动产应作为夫妻共有财产,在离婚时综合考虑出资来源、装修情况等因素予以公平分割。一方父母承租的公房,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夫妻共同财产依成本价购买,登记在夫妻一方或双方名下,应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公房承租权所对应的利益系作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在离婚处理房产时综合考虑公房承租权利益来源等因素予以公平分割。2、婚前借款买房婚后共同偿还的处理夫妻一方婚前对外借款支付全款购买房屋,房屋登记于付款方名下,婚后夫妻双方共同偿还借款,离婚分割财产时,可参考《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理。三、债权债务分割1、共同债务与个人债务区分标准符合《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四条规定情形的,应推定为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同时存在以下情形的,可根据具体案情认定构成个人债务。(1)夫妻双方主观上不具有举债的合意且客观上不分享该债务所带来的利益;(2)债务形成时,债权人无理由相信该债务是债务人夫妻共同意思表示或为债务人的家庭共同利益而成立。在现实社会中,可能很多人不知道财产种类多样化,及夫妻关系的复杂性。所以,离婚案件的财产分割问题是比较难解决的问题。各人民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需要以最高院的相关规定为基本原则进行审理,从而保障双方的合法利益不受侵害。


·夫妻离婚乳期孩子怎么判
      通常在孩子哺乳期内的是不允许男方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但并不代表夫妻就不能解除婚姻关系了,如果是特殊期情况下则还是允许男方起诉离婚,当然在哺乳期内女方起诉离婚或者双方协议离婚其实都是可以的。而这个时候就会涉及到孩子抚养的问题,那一般夫妻离婚乳期孩子怎么判呢?下文中,小编就来为你做详...


·离婚时怎么确定孩子的生活费
      ?孩子的生活费其实也就是属于抚养费中的一项,要是父母离婚的话,对于未获得子女抚养权的一方来讲,就要实际支付孩子抚养费,然而这其中就包括了生活费。那到底在夫妻离婚时该怎么确定孩子的生活费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离婚时怎么确定孩子的生活费 如果父母离婚的,不与孩子生活的一方...


·一、军婚女方出轨孩子归谁?
      一、军婚女方出轨孩子归谁? 一般法院会根据下列原则判决 : 两周岁以下孩子一般判随女方生活,满两周岁法院将根据双方实际条件综合考虑按对孩子健康成长更有利的原则确定孩子归属,满十周岁法院还会征求孩子的意见。另一方按月收入的20-30%支付抚养费到十八周岁,并有权探视。 二、财产...


·怎么确定变更抚养费法律管辖法院
      夫妻离婚后,孩子抚养权归一方,如果想要变更抚养权,如何确定管辖法院呢?应该在被告所在地法院,还是在原告所在地法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一、怎么确定变更抚养费法律管辖法院 根据我国民诉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婚姻法中离婚给孩子分配财产吗
      婚姻法中离婚给孩子分配财产吗?一般是不给孩子分配财产的,离婚分的是夫妻共同财产,不是孩子的财产,原则上,离婚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均分,夫妻二人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若双方对财产分割有约定的,应当按照双方的约定分割财产。《婚姻法》第十九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


·一、诉讼离婚财产分割费该谁拿?
      一、诉讼离婚财产分割费该谁拿? 先由原告预交,判决后按照双方分得财产情况分担。 人民法院确定诉讼费的承担方和双方责任的大小各自承担的比例,如果诉讼费交缴后原告又撤诉,人民法院只退还诉讼费的50%。 离婚案件按最高人民法院的规定,每件10-50元; 如果涉及分割财产,财产的...


·2018年离婚财产证明如何提供?
      2018年离婚财产证明如何提供? (1)双方婚前有何个人财产,如有,提供有关财产的品名、数量、规格、新旧程度及价值,购买时间、财产的存放地点等。 (2)共同财产需提供的证据同个人财产 (3)双方有无共同购置的私有房产,如有,提供房屋座落的地点、门牌号、间数、朝向、建筑面积和...


·被宣告死亡后又结婚是否属于重婚罪《最高人民法院关
      被宣告死亡后又结婚是否属于重婚罪《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36条规定,被宣告死亡的人与配偶的婚姻关系,自死亡宣告之日起消灭。死亡宣告被人民法院撤销,如果其配偶尚未再婚的,夫妻关系从撤销死亡宣告之日起自行恢复;如果其配偶再婚后又离婚或者再婚后配偶又死亡...


·女方过错离婚赔偿哪些方面
      婚姻中,男女都是可能存在过错的,而因为一方的过错导致夫妻离婚的也不在少数。此时就有可能涉及到离婚赔偿的问题,那么女方过错离婚赔偿方式有哪些?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女方过错离婚赔偿方式有哪些 (一)物质损害赔偿指财产损害赔偿,就是因过错方的过错行为导致无过错...


·军婚离婚的条件有哪些
      一般现役军人的婚姻才被称之为军婚,而这也是受到我国法律保护的。实践中,要是军婚离婚的话,需要满足的条件可能与普通人离婚的条件不同。那到底军婚离婚的条件有哪些?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军婚离婚的条件有哪些根据我国《婚姻法》第三十三条“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


·一、结婚几年可以分割财产?
      一、结婚几年可以分割财产? 结婚后不管时间长短属于夫妻共有财产的都可平均分割的,也就是说,分割夫妻共有财产跟结婚时间的长短没有必然的联系,只不过结婚时间的长短当然会导致夫妻共有财产的多少,例如结婚半年就离婚的和结婚十几年才离婚的,取得的夫妻共有财产肯定差别就非常的大了。 ...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