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注册商标无效宣告的理由是什么?

注册商标无效宣告的理由是什么

一、注册商标无效宣告的理由是什么

1、绝对理由

已经注册的商标,如果不具备可视性、显著性和合法性的,可以被宣告无效。另外,“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也属于商标无效的理由。

2、相对理由

构成商标权相对无效的原因是商标权同在先取得的权利或其他合法权益相冲突。主要包括:因与他人在先权利冲突而无效;因侵犯他人驰名商标权而无效;因抢注他人未注册商标而无效;因违反代理或代表的规定而无效。

《商标法》第四十四条有规定: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本法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的,或者是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由商标局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

二、注册商标无效有什么后果

注册商标被宣告无效,其商标专用权被视为自始不存在,但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决定或者裁定,不具有追溯力。

具体来讲,有关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决定或者裁定,对于在宣告无效前的下列事项,不具有追溯力:

一是人民法院做出并已执行的商标侵权案件的判决、裁定、调解书;

二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做出并已执行的商标侵权案件的处理决定;

三是已经履行的商标转让合同;

四是已经履行的商标使用许可合同。

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决定或者裁定对上述四类事项不具有效力,已经执行的,不得以注册商标已经被宣告无效为由,要求恢复到原来的状况。但是,因商标注册人的恶意给他人造成的损失,则应当给予赔偿。如 “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后,又以他人侵犯其注册商标专用权为由,采取诉讼或者其他措施,造成他人损失的,则应当予以赔偿。

按照规定,注册商标被依法宣告无效的,自宣告无效之日起一年内,商标局对与该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注册申请,不予核准。而商标局做出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决定,应当书面通知当事人。当事人对商标局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做出决定,并书面通知当事人。

·恶意抢注商标怎么办
      恶意抢注商标怎么办 一、恶意抢注商标如何认定 我国《商标法》关于禁止恶意抢注的规定体现了共同的立法宗旨,即维护诚实信用原则,制止不正当竞争。恶意是认定恶意抢注和适用上述法律规定的共同要件。恶意的判定主要考虑但不限于下列因素: 1、 申请人因与被申请人存在代理或者代表、贸易、合作...


·法律上商标抢注的意思是什么
       法律上商标抢注的意思是什么 商标抢注一词的含义经历了两个发展阶段。第一阶段,商标抢注的对象基本上限于未注册商标;现阶段商标抢注的内涵有了进一步的扩展,将他人已为公众熟知的商标或驰名商标在非类似商品或服务上申请注册的行为,也属于抢注。进而,将他人的创新设计、外观设计专利、企业...


·可以对哪些商标提出无效宣告
      可以对哪些商标提出无效宣告可以被宣告为无效的商标,可以分为两类。1、第一种就是一个商标的注册跟先注册的商标如果存在冲突的话,并且引起了较大的争议,它通常发生在两个使用在同种或者是类似商品上的相同,或者是相似的商标之间。这一类商标争议,在我国的商标法中规定了,从注册之日起五年的争议...


·在中国商标抢注犯法吗?
      在中国商标抢注犯法吗?在理论上,有学者认为商标抢注行为是否属不正当竞争行为很难认定,认为其只是合法但不合理 。理由是,抢注行为只具备不正当竞争行为的部分特征。因为虽然抢注他人在先使用并已创出信誉的商标行为属违反公认的商业道德和公平竞争原则,且获得了不当利益的行为,但是这部分不当利...


·商标侵权案件中赔偿数额的确定
      商标侵权案件中赔偿数额的确定《商标法》第五十六条规定:“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为侵权人在侵权期间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或者被侵权人在被侵权期间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包括被侵权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前款所称侵权人因侵权所得利益,或者被侵权人因被侵权所受损失难以确定的,...


·什么是软件著作权
      如果我们拥有一个著作权,就说明我们对这个著作权里面的内容有独占的权利,别人如果未经过允许使用或者未按照法规使用的话都会构成侵权,而我们不仅对自己的权利有维护的权益同时也有监督的义务,我们之前说的著作权一般都是书籍类,纸质类比较多一些。随着社会不断发展和进步,我们慢慢的已经把纸质的...


·药品专利申请的原则是什么?
      药品专利申请的原则是什么?1、形式法定原则申请专利的各种手续,都应当以书面形式或者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规定的其他形式办理。以口头、电话、实物等非书面形式办理的各种手续,或者以电报、电传、传真、胶片等直接或间接产生印刷、打字或手写文件的通讯手段办理的各种手续均视为未提出,不产生法律...


·专利权人的主要权利有什么
      专利权人的主要权利有什么1、独占实施权: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的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而权利人可以独占地制造专利产品、可以独占地使用该专利技术/设计、可以独占地销售专利产品。2、转让权:权利人有权将自己所获得的专利所有权转让给他人,但向外国人转让专利权的,需要经过有关部门...


·被别人抢注商标损失惨重怎么处罚
      被别人抢注商标损失惨重怎么处罚一般不会触及刑法。证实是恶意抢注商标的行为,他会被撤销的。造成的损失要另行起诉。可以提出异议,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出发:1、收集对方属于恶意抢注的证据2、收集材料证明您品牌的影响力,倘若您品牌在当地已经家喻户晓,而注册人与您在同一地区,那么您的胜率是很...


·申请著作权到哪里办理2023
      申请著作权到哪里办理根据国家版权局《作品自愿登记试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凡作品的作者、其他享有著作权的公民、法人或非法人单位和专有权的所有人及其代理人,均可申请作品登记。1.著作权登记是指著作权有关当事人依照法律的规定,向登记机关申请,将作品及其权刊登载于登记簿的行为。国家版权局主...


·相同产品如何认定商标侵权?
      相同产品如何认定商标侵权?非法使用他人注册商标导致的商标侵权行为。指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文字、图形作为商品名称或者商品装潢使用。关于“类似商品”的认定,应以商标注册证书中核定使用的商品为准。以普通消费者的眼光看两种商品在...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