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一、 交通事故休养三月赔偿标准是多少?

一、 交通事故休养三月赔偿标准是多少?

需要对人身损害、财产损失以及精神损失进行赔偿,具体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护理误工费、社保补缴费等进行赔偿,具体如下 :

(一)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7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16条的规定,包括以下项目: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或护理误工费、社保补缴费、重新入职损失费、重新找工作短期生活费、暂时失业费。住院生活或采购费、返乡跨省交通费、县内交通费、跨县交通费、护理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跑腿费、起诉取证跑腿费、差旅费、因伤服药输液对人体产生的危害或缝合伤疼费、各类复印费、衣物报废或财产损失费、必要的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康复费、后续治疗费、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精神损害抚慰金。

(二)财产损失赔偿标准

财产损失赔偿标准,以交通事故造成的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来确定赔偿数额。

直接损失的赔偿标准:

原则上应当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对于局部可修复的车辆、设施和物品,应当赔偿维修费;因局部损失导致贬值的,还应当赔偿贬值部分的损失;对于无法修复的,应当赔偿其实际价值。

间接损失的赔偿标准:

受害人因交通事故遭受的间接损失,侵害人并应当赔偿损失。例如,在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中,如果受害人以被损车辆正用于货物运输或者旅客运输经营活动,要求赔偿被损车辆修复期间的停运损失的,交通事故责任者应当予以赔偿。

(三)精神损害赔偿标准

精神损害是一种外人无法计量的无形伤害,对于精神损害的大小和程度一般无法用物质尺度来衡量,因此,在具体的司法实践中,对于精神损害抚慰金,只能依据当事人的具体情况包括地区经济环境,当事人的身份,当事人的家庭背景,当事人在案件中责任的大小,社会影响力等由法官依据自由裁量权在一个类似客观合理适当的范围内进行确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

第四十八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十九条 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五十条 当事人之间已经以买卖等方式转让并交付机, 动车但未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受让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十一条 以买卖等方式转让拼装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由转让人和受让人承担连带责任。

因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的,显然是需要对伤害进行赔偿的,不同情况下,由于造成的伤害类型和程度是不同的,所以需要认定的赔偿标准也是不同的,如果对相关情况的认定不清楚的,为了避免自身权益受损,可以聘请律师来界定。

·车祸误工费保险公司赔偿标准是什么?
      车祸误工费保险公司赔偿标准是什么?误工费是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内(即误工时间),因无法从事正常的工作或者劳动而失去或减少的工作、劳动收人的赔偿费用。《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0条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人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


·一般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根据相关规定,一般交通事故是指一次造成重伤1-2人或轻伤3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不足3万元的事故。因此在一般交通事故中的赔偿,往往就只涉及一般的损害和导致被害人致残的情况。接下来,我们为你具体介绍一下一般交通事故赔偿标准的内容。 一、一般车祸赔偿标准 1、医疗费的赔偿标准 ...


·一、交通事故认定复核的期限是多久?
      一、交通事故认定复核的期限是多久当事人如果对交警作出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服,可以自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送达之日起3日内,向其上一级公安交管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上一级公安交管部门收到当事人书面复核申请后5日内,就会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公安交管部门受理复核申请的,如果认为原交通事故...


·一、小孩划伤人家车误工费是否需要赔偿?
      一、小孩划伤人家车误工费是否需要赔偿?小孩划伤车是不需要赔偿对方的误工费的,误工费是受害人由于人身受到伤害,耽误工作而形成的财产损失。受害人因受伤不能上班工作而不能获得劳动报酬而形成的损失。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若休息期间收入不减少的,就不存在误工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


·一、在交警立案的交通事故还能私了吗?
      一、在交警立案的交通事故还能私了吗?在交警立案的交通事故如果没有构成刑事犯罪,双方当事人关于民事赔偿问题达成一致的情况之下,是可以申请到公安机关进行撤销案件的。可以因为交通事故之后的一系列解决问题都是属于普通的民事问题,在民事问题当中最重要的就是双方当事人的意愿,也就是民法当中所...


·专利交易代理需要注意的问题有哪些?
      专利交易代理需要注意的问题有哪些?1、选择正规的三方代理平台2、正确评估自己的专利价值3、技术成熟,有样品,有相关的视频给投资者看4、有详细的策划,并写好相关策划书5、专利已经授权,未经授权的专利一般不转让二、企业究竟要如何选择核实本企业发展的专利1、要看专利是核心专利还是外围专...


·车祸人伤诉讼时效是多久?
      车祸人伤诉讼时效是多久? 一、车祸人伤诉讼时效是多久? 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 下列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 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 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 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 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 二、理赔标准: (一)人身损害赔...


·怎么才能构成交通肇事逃逸罪名
       怎么才能构成交通肇事逃逸罪名 1、交通肇事后逃逸的主观方面 主观方面即行为人的主观动机,交通肇事后逃逸的动机一般是逃避抢救义务以及逃避责任追究。这种动机是积极的心理活动。虽然交通肇事罪是过失,但仅就逃逸行为而言,具有直接的行为故意。因此只有行为人对肇事行为明知,同时又有...


·交通人伤事故找不到伤着怎么办?
      交通人伤事故找不到伤者怎么办?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超过交强险赔偿的损失,由第三者责任险进行赔偿,对于标的车及标的车上人,标的车驾驶员的赔偿由车损险,车上人员和驾驶员座位险进行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


·货车超长处罚标准2023年是怎么规定的
      货车超长处罚标准是怎么规定的?机动车载物应当符合核定的载质量,严禁超载;载物的长、宽、高不得违反装载要求,不得遗洒、飘散载运物。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质量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超过核定载质量百分之三十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1、自地面算起...


·交通轻微事故处理流程是什么?
      交通轻微事故处理流程是什么 一、交通轻微事故处理流程是什么? 1、互看证件。 当发生双方的轻微交通事故时,应该首先互看证件,即驾驶证和车辆行驶证,如遇到证件不全的,应该立即报警等待处理。没带驾驶证就是无证驾驶,这时不能轻易离开现场。 2、拍照取证。 在车辆出现碰撞后,要...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