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刑法对于犯罪中止的定义是什么?

刑法对于犯罪中止的定义是什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犯罪中止是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的行为。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中止行为本身不是犯罪,而是刑法所鼓励的行为;犯罪中止形态则是犯罪的状态,应当负刑事责任。二、犯罪中止的特征(一)行为人主观上具有中止犯罪的决意。行为人在客观上能够继续犯罪和实现犯罪结果的情况下,自动作出的不继续犯罪或不追求犯罪结果的选择。首先,行为人明确认识到自己能够继续犯罪或实现犯罪结果;其次,中止行为的实施是行为人自动作出的选择;再次,中止犯罪的决意必须是完全的、无条件的、彻底的,不是部分的、有条件的或暂时的。中止犯罪的主观原因,有的是惧怕受到刑罚的惩罚;有的是由于他人的劝说而改变了原来的犯罪意图;有的是良心发现,幡然悔悟,改变了自己的犯罪意图;有的则出于对被害人的怜悯,转而防止犯罪结果的出现。犯罪中止的主观原因,不影响犯罪中止的成立。(二)行为人客观上实施了中止犯罪的行为。第一,中止行为是停止犯罪的行为,是使正在进行的犯罪中断的行为。第二,中止行为既可以作为的形式实施,也可以不作为的形式实施。第三,中止行为以不发生犯罪结果为成立条件,但这种结果,是行为人主观追求的和行为所必然导致的结果。(三)犯罪中止必须发生在犯罪过程中,而不能发生在犯罪过程之外。这里的犯罪过程,包括预备犯罪的过程、实行犯罪的过程与犯罪结果发生的过程。不在这些过程之内实施的行为,不属于犯罪中止行为。(四)犯罪中止必须是有效地停止了犯罪行为或者有效地避免了危害结果。犯罪中止行为在司法实践中是非常常见的,这种情况下的认定是需要由司法机关根据实际的犯罪事实来进行鉴定处理的,公安机关也需要对犯罪事实进行调查取证,并对是否属于犯罪中止行为进行认定,符合规定的可以按照犯罪中止处理。


·非法集资诈骗业务员有罪吗?
      现今,出现不少非法集资现象,因为非法集资是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那么,如果被抓,非法集资业务员有罪吗?国家研究制定《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当中就有详细的说明,下面就由我们为您介绍一下吧。非法集资诈骗业务员有罪吗?(一)非法集资诈骗业务员非法集资,如果...


·诈骗罪侵害的客体是什么 诈骗罪判几年
      刑事犯罪都有自己侵害的客体,而在一些类似犯罪当中,实际侵害的客体可能是一样的,这点并不奇怪。但对于诈骗罪这种比较常见的犯罪而言,诈骗罪侵害的客体是什么呢?在对诈骗行为做出认定的时候,具体又该怎么操作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诈骗罪侵害的客体是什么 本罪侵犯的客...


·关于赌博罪的法律相关信息有哪些?
      关于赌博罪的法律我国刑法明文规定不得聚众赌博、开设赌场、从事赌博行业的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刑拘并处罚金,情节较为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利用互联网赌博往往涉及金额较大,互联网赌博对社会秩序和互联网管理造成了严重的破坏,影响社会和谐,败坏社会风气。 一、赌博罪的特征 ...


·刑法抢劫罪263条的规定是怎样的
      抢劫,这一词您都不陌生,很多影视剧中都有抢劫的经典桥段,山大王抢亲、劫财,犯罪分子拦路抢劫车辆等等,这些都是犯了抢劫罪。什么是抢劫罪,刑法抢劫罪263的规定是什么?在下文中将为您进行解答。 一、抢劫罪的定义 刑法对抢劫罪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以暴力、胁...


·犯罪分子两罪并罚可否判缓刑
      犯罪分子两罪并罚可否判缓刑 一、犯罪分子两罪并罚可否判缓刑 两罪并罚,只要判决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原则可以宣告缓刑。 如果判决的刑期超过三年,则不能再宣告缓刑,累犯不能宣告缓刑。 法律依据:《刑法》第七十二条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


·起诉母亲遗弃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起诉母亲遗弃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起诉母亲遗弃罪的立案标准是负有对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且情节恶劣的。在客观上表现为行为人对因年老、年幼、患病或其他原因而没有生活来源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员,应当扶养而拒绝扶养的行为。扶养包括长辈对晚辈...


·怎么对组织卖淫量刑处罚
      组织他人实施卖淫活动的,此时也是有可能被认定构成犯罪,而法律中规定的此罪的具体行为包括了招募、雇佣、引诱、容留等手段,而判断是否构成组织卖淫罪需要看是否符合本罪的犯罪构成要件,还要与非罪进行区分,那么在司法实践中是怎么对组织卖淫量刑处罚的呢?下文中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什么...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管辖法院是哪个?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管辖法院是哪个?在法院审理刑事案件过程中,当事人为了追回损失,可以提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这样一来,可以提高法院的办案效率,对于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也非常有帮助。和民事诉讼一样,附带民事诉讼也涉及到管辖的问题。那么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管辖法院是哪个?下面我们简单给您讲一讲...


·属于敲诈勒索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对于敲诈勒索罪来讲,一般是由公安机关立案进行侦查,而此时就需要收集相应证据,证明行为人确实是构成了该罪,那之后才能按照《刑法》中的规定进行处罚。这时就要先对比一下具体的行为是否满足了敲诈勒索罪构成要件的内容。那究竟哪些属于敲诈勒索罪的构成要件呢?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属于...


·窝藏嫌疑人量刑标准有哪些
       当自己的亲人犯罪时,大多人可能会有清晰的认识,但是也有人因为情感的左右而忽视法律窝藏他人,那么,窝藏嫌疑人量刑标准有哪些,这些标准对于当事人权益的维护有着重要的法律根据,另一方面就是这些标准的制定是依据国家的有关法律制定的,对于当事利益的判定极具公正性。 窝藏、包庇罪,是指...


·驾驶员肇事逃逸怎样定罪?
      驾驶员肇事逃逸怎样定罪?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全部或主要责任的就已经构成交通肇事罪。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二)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三)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四)明知是无牌证...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