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监视居住二审被收监后需要判刑吗?

监视居住二审被收监后需要判刑吗?可能会判刑处理,只要犯罪事实存在就需要判决,监视居住属于刑事强制措施中的一种,一般是为了限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身自由,方便案件侦查而采取的。被采取了强制措施并不意味着你就是有罪的了,就得判刑了,现在只是犯罪嫌疑人,等审查起诉以后就叫被告人,这两个阶段公检法都只能称"涉嫌"犯罪,只有到有罪判决下来,如果构成犯罪则会由法院进行判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章的相关规定,监视居住是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限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得离开住处或者指定的居所,并对其行为加以监视、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二、监视居住的适用条件根据《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监视居住,是指人民检察院为了保证侦查、起诉工作的顺利进行,责令犯罪嫌疑人不得离开指定区域,并对其活动进行监视的一种强制措施。具体可以对以下情形的犯罪嫌疑人采取监视居住的强制措施。依《刑事诉讼法》第74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于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四)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五)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是否采取监视居住的强制措施由公安机关、法院或检察院决定。监视居住的情况属于司法机关对犯罪嫌疑人采取的一定的强制措施,对于相关情况的认定和处理,应当基于实际的调查取证情况而定,法律上对监视居住的处理并不属于法律责任的判定,只要在犯罪事实成立后进行判刑处理。


·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是指在安全事故发生后,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报或者谎报事故情况,贻误事故抢救,情节严重的行为。 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九条之一对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量刑的规定,在安全事故发生后,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报或者谎报事故情况,贻...


·犯罪嫌疑人有精神病自首可以减刑吗
      一、犯罪嫌疑人有精神病自首可以减刑吗? 自首可以从轻处罚,但不一定可以减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规定: 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


·诈骗不认罪缓刑可以吗?
      近年来,电信网络诈骗案件频频发生,群众报案后,公安局会立案,锁定犯罪嫌疑人后,将其拘留,并开始走司法程序。检察院对其发起诉讼后,法院采取合适的程序进行审理。我国刑诉法规定,判处拘役的,可以处以缓刑。那么,诈骗不认罪缓刑可以吗?我们结合相关法律条文给您讲一讲。 一、诈骗不认罪缓刑可...


·刑法中关于非法供应血液事故罪既遂的量刑规定是什么
      刑法中关于非法供应血液事故罪既遂的量刑规定是什么 一、刑法中关于非法供应血液事故罪既遂的量刑规定是什么? 非法供应血液事故罪既遂的量刑标准一般是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三十四条 【采集、供应血液、制作、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经国家主管部门批...


·盗窃罪审查起诉阶段会见笔录的内容是什么?
      一、盗窃罪审查起诉阶段会见笔录的内容是什么?盗窃审查起诉阶段会见笔录的内容:在审查起诉阶段,律师在会见之前往往已经通过在侦查阶段对犯罪嫌疑人的会见以及审查起诉阶段对案卷材料的查阅,已经对案件事实有了初步的了解。这个时候对犯罪嫌疑人的会见,其主要目的在于通过与犯罪嫌疑人的谈话寻找到...


·拐卖儿童应该被判死刑吗
      拐卖儿童应该被判死刑吗 一、拐卖儿童应该被判死刑吗 不一定,只有情节特别严重的才会处死刑。 根据《刑法》第二百四十条 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


·境外人员销售假药罪辩护词怎么写?
      境外人员销售假药罪辩护词怎么写?境外人员销售假药罪辩护词尽量写清楚不构成销售假药罪的事实和法律依据。辩护词一般由首部、理由和尾部三部分构成。(一)首部(1)呼语。对审判人员的称呼。如:“审判长、审判员”。(2)引用法律根据简要说明辩护人出庭的合法性,写明辩护人是受被告委托还是被人...


·遗弃罪的量刑标准是如何规定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遗弃罪的犯罪主体是由责任抚养或者赡养跟自己有密切关系的人的义务,若行为人将其遗弃,会对被遗弃者的生命造成威胁或者导致其不能维持正常的生活,所以国家大力打击遗弃行为,也制定了相关法律规定了遗弃罪的量刑标准。 一、遗弃罪定义: 遗弃罪(我国刑法第261条),是指对于年老、年幼、患病...


·生产、销售假药罪既遂量刑处罚规定是什么?
      生产、销售假药罪既遂量刑处罚规定是什么?1、生产、销售假药,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2、生产、销售假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鑫;3、生...


·侵犯商业秘密罪如何判
      侵犯商业秘密罪如何判 侵犯商业秘密罪,证据的损失应该怎么认定?话说回来,对于侵犯商业秘密的这种行为,其实就是商业行为中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一种情况体现。但实践中,并不是只要实施了这种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就一定就构成了犯罪。要结合愉此罪的立案的一个标准来。经过判定,看是否构成犯罪。 ...


·未成人犯抢夺罪金额的标准是什么?
      在如今的社会中,很多未成年人缺少各方面的管教并且心里考虑的事情较少,因此容易导致其犯罪。其中抢劫罪是最为常见的一种未成年人犯罪途径。那么,在我国对于未成人犯抢夺罪金额的标准是什么呢?它的量刑标准和认定标准又是怎样的? 一、抢夺罪的金额较大是怎么规定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抢夺...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