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离婚案件的子女抚养费由谁主张

一、离婚案件的子女抚养费由谁主张离婚孩子抚养费应由与子女一起生活的一方作为原告提起诉讼。夫妻双方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的数额的合理要求。1、主张子女抚养费应由子女作为原告提起诉讼。我们都知道,子女抚养费是给未成年子女的,在未与自己一起生活的父母一方不履行法定义务时,该未成年子女作为利益受损方,理所应当享有作为原告起诉的权利。2、主张子女抚养费应由与子女一起生活的一方作为原告提起诉讼。与子女一起生活的父母一方,如果另一方不支付抚养费或者支付抚养费的数额过低的话,势必会导致与子女一起生活的一方义务增加,不光需要投入精力照顾子女,还不得不投入更多的费用以保证子女的正常生活,其作为利益受到损害的一方,当然有权利作为原告提起诉讼。二、没有离婚能够主张抚养费?虽然主张抚养费以夫妻离婚为前提,而且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夫妻不离婚可以主张抚养费,但是从对未成年子女成长教育有利的角度来说,即使夫妻未离婚的情况下主张子女抚养费的请求也应予支持,理由如下:1、夫妻不离婚,虽然长期分居,但孩子仍然生活在一个完整的家庭中,在孩子的心里,这个家庭既有妈妈也有爸爸,不至于对孩子的心灵造成伤害;2、夫妻不离婚,孩子仍然需要吃穿住用行,但如果该费用由一个人承担,很难保证孩子正常的生活需要,不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3、夫妻不离婚,不代表就免除了一方抚养子女的义务,子女是夫妻双方的,夫妻双方既然把子女带到世上,就应当肩负起抚养子女的义务,这不仅是道德上的义务,更是法律上的义务。我国的法律规定这类人员的抚养权益,应积极的有一方进行抚养,另一方支付相关的抚养费用。抚养的一方应积极的对这类人员的生活、学习、医疗等合法权益进行保护,确保子女不因离婚而受到伤害。抚养自身的子女。


·起诉离婚能离婚吗 诉讼离婚的步骤有几个
      有不少人在协议离婚不成的情况下才选择了通过诉讼方式离婚,而此时就天真的认为,只要法院受理了离婚案件,那么最终就一定会判决夫妻离婚。那究竟夫妻中一方起诉离婚能离婚吗?这是很重要的问题,下面就由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诉讼离婚的步骤有几个 诉讼离婚的具体步骤如下:1、起草离婚起诉状...


·北京独生子女费发放标准是怎样的?
      计划生育是建国以来不就就实行的一项重要国策,对此许多父母为了响应国家号召多年来坚持着“晚生晚育,只生一个”的原则。我们国家目前对于计划生育采取了很多奖励措施,在二胎政策全面开放的时期,其中独生子女费的大众关注度尤其高。各个地方的发放标准各有不同。那么,目前?北京独生子女费发放标准...


·离婚后户口会自动迁回吗
      离婚后户口会自动迁回吗 一、离婚后户口会自动迁回吗 离婚后户口不会自动迁回原籍,离婚只是解除婚姻关系,不涉及户口关系,需要自主迁回户口。 男方或女方要想将户口迁移走,需要先找到户籍接收地,如投靠父母、子女,自有房产等,接收地同意后,当事人自行到现户籍地公安机关迁出户口,再到...


·哺乳期女人犯重婚罪怎么执行?
      一、哺乳期女人犯重婚罪怎么执行?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女方在哺乳期内犯重婚罪的法院一般会判处缓期,等过了哺乳期再执行。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五十八条 【重婚罪】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第七十...


·子女的抚养费标准具体数额如何确定?
      子女的抚养费标准具体数额如何确定? 根据司法解释,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可按以下标准支付: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无固定收入的,抚...


·一、离婚出轨财产分割的规定是什么?
      一、离婚出轨财产分割的规定是什么? 离婚出轨财产分割的规定是立案是尊重双方当事人协商决定的,这样一种自由的分配财产的意愿,在双方当事人都不能够协商的情况之下,按照法律的规定的话,夫妻共同拥有的财产应当是平均来进行分割,至于存在过错可以要求补偿。 离婚时,如果因一方出轨而导致离...


·法院可以认可婚姻法的事实婚姻吗?
      法院可以认可婚姻法的事实婚姻吗?法院目前不存在事实婚姻的认定,只在重婚的行为认定上可以确定事实婚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五条 未按婚姻权法第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1、民...


·订婚是结婚的必要手续吗
      在我国古时候,男女在结婚之前是必须要先进行订婚的,当然如今有的地方仍然流行着这样的习俗。那从法律方面分析,订婚是结婚的必要手续吗?男女在办理结婚登记之前,是否必须要先进行订婚?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订婚是结婚的必要手续吗 我国《婚姻法》和《婚姻登记办法》中并无明文规...


·国家赔偿法法律效力的赔偿方式有哪些?
      国家赔偿法法律效力的赔偿方式有哪些? 一、国家赔偿法法律效力的赔偿方式有哪些? 国家赔偿的方式是国家承担赔偿责任的形式。纵观世界各国的国家赔偿法的规定,不外乎有三种:金钱赔偿、恢复原状、返还财产。 (1)金钱赔偿:在计算或者估算受害人的损害程度后,以货币支付的形式,给予受害...


·骗婚能申请婚姻无效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大多数的男女青年在做出结婚的这一重要决定的时候,彼此之间肯定是比较了解的。之所以会发生骗婚的这种现象,就是因为有少部分的人利用表面上的合法形式来掩盖自己一些不可告人的目的,比如说现实中就有人通过骗婚来骗取当事人的礼。实际上对于当事人来说,骗婚是可以申请婚姻无效的,那么骗婚能申请婚...


·离婚争夺抚养权抚养费的证据有哪些?
      一、离婚争夺抚养权抚养费的证据有哪些?(1)提供证据证明自己的工资收入或经济条件的优势,比如工资条、单位出具的工资收入证明、纳税凭证、银行出具的存款证明等。(2)提供证据证明自己的受教育程度、所居住环境等人文方面的优势,比如房屋产权证、小区治安较好能保障孩子的安全、小区环境安静能...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