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男方不得提出离婚的情形有哪些?

离婚不是想离就能离的,夫妻如果要离婚,首先要满足离婚的条件。而在离婚条件中,便包括一方没有不得提出离婚的情况。从男方的角度来看,男方不得提出离婚的情形有哪些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介绍。
一、男方不得提出离婚的情形有哪些
为了照顾女方特殊的生理情况,在下列期间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一)怀孕期间;
(二)分娩后1年之内;
(三)终止妊娠后6个月内。
但是,如果在这段期间内是由女方提出离婚的,或者虽然是由男方提出,但人民法院认为确实有必要受理的,不受上述特殊期间的约束。
二、离婚有哪些手续
夫妻离婚的法律途径有两种:一种途径是协议离婚,也叫登记离婚,由民政部门负责办理;另一种途径是诉讼离婚,由人民法院负责办理。
协议离婚必须办理离婚登记。离婚登记是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必经程序。他是由婚姻登记机关依照行政程序办理的,其步骤如下:
(一)申请
当事人协议离婚时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不得委托他人代理。否则,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我国办理离婚登记的机关,在城市是街道办事处或市辖区、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在农村是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
当事人申请离婚,应当持有下列证件和证明:
1、户口证明;
2、居民身份证;
3、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
4、离婚协议书;
5、结婚证。此外,还应当交付办理离婚证及存档所需的单人免冠照片(根据不同地区的要求提供),并按照婚姻登记机关的要求填写《离婚申请书》。
(二)审查
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的工作人员在接受当事人离婚申请时,应把《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及《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向当事人讲清,而双方当事人应如实回答婚姻登记管理人员的提问。工作人员应查明:
1、离婚申请人是否是合法夫妻;
2、离婚双方申请人是否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离婚是否确实出于双方自愿;
4、对子女问题的处理是否妥当;
5、对财产问题的处理是否妥当,等等。
如登记机关发现离婚的当事人有违反《民法典》的行为,应给予批评教育或不准予登记。违反刑法的,要交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为防止轻率离婚和假离婚,工作人员应对感情尚未完全破裂的当事人进行思想教育和调解和好工作。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对当事人的离婚申请应当进行认真审查,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一个月内,对符合离婚条件的,应当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注销结婚证。虽然这是法律为防止登记工作久拖不决而提出的时间要求,但客观上也给申请离婚的当事人冷静的进行考虑,在审查期内,如果双方当事人对重归于好取得共识,应准许当事人撤回离婚申请。
(三)登记
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经过审查后,对符合《民法典》和《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的离婚申请,予以登记并发给《离婚证》,注销《结婚证》。当事人从取得离婚证起,解除夫妻关系。对不符合《民法典》和《离婚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不予登记。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对当事人的离婚登记申请不予登记的,应当以书面形式说明不予登记的理由。
男女登记离婚后,一方对已发生法律效力的离婚协议及子女和财产问题的处理翻悔时,应当向原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解决。只有在原婚姻登记机关撤销离婚登记的情况下,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的,人民法院才能受理,在原婚姻登记机关未撤销离婚登记的情况下,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的,人民法院不应受理,但应告知当事人向原婚姻登记机关申请撤销离婚登记。
如果申请离婚的当事人弄虚作假,骗取离婚登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应当撤销离婚登记,并对当事人宣布其解除婚姻关系无效,收回离婚证并对当事人处200元以下的罚款。
如果担心婚后协议履行的问题,你可以选择通过人民法院办理协议离婚。在法院还是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两者的法律效力有本质区别。通过人民法院办理协议离婚,会把夫妻财产明确到司法文书上,称为民事调解书,具有强制执行力。例如,离婚文书上写到,男方在两年内,支付女方人民币10万,分两次还清。在男方拒绝支付的情况下,女方有权拿这个文书,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法院会向男方追偿应该履行的义务,不需要女方亲自去追偿。婚姻登记机关的离婚协议是公民之间的民事协议。签离婚协议书,是基于对对方非常信赖,靠对方信誉来履行的。如果男方不履行义务,女方只能向人民法院再次提起诉讼,耗时耗力。通过人民法院协议离婚的手续非常简便,时间不超过半天,手续费用也很少。
为保护女方的合法权益,我国法律中明确规定了在一些情况下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主要就是在女方怀孕生产的一定时间内容,此时原则上不允许男方提出离婚,当然也有一些例外情况。而要是由女方提出离婚的话,则就是允许的

·离婚后抚养权变更有什么条件
      离婚后抚养权变更有什么条件 在离婚案件当事人低龄化的趋势下,夫妻双方离婚时子女年龄普遍都比较小。近年来,抚养纠纷案件逐年增多,其中以变更抚养权纠纷案件的上升幅度最大。 一方或双方当事人在离婚后由于工作或生活条件发生了重大变化,而提起变更子女抚养权诉讼的案件。归纳起来,大致可分...


·一、结婚了离婚彩礼可以要求退回的情形有哪些?
      一、结婚了离婚彩礼可以要求退回的情形有哪些?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二、离婚的方式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


·起诉离婚另一方不到场怎么办?
      因为对方不同意离婚,所以才会选择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而在诉讼过程中,即使对方接到了法院的传票,但此时也是置之不理,开庭的时候也是不到场的。那要是起诉离婚另一方不到场怎么办呢?关于这个问题,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分析解答。 一、一方不到场能离婚吗 由于离婚案件非同于一般案件,...


·丈夫遗弃妻子是否构成犯罪
      夫妻之间相处难免会有一些磕磕绊绊,有时夫妻双方在吵架以后,丈夫会对妻子不理不睬。有些妻子此时会认为丈夫遗弃了自己,触犯了刑法中的遗弃罪。那么丈夫遗弃妻子是否就一定会构成犯罪?下面就随我们一起去了解一下吧。 一、丈夫遗弃妻子是否构成犯罪 我国婚姻法明确规定:"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


·在我们的国家怀孕怎么做亲子鉴定?
      在中国通常情况下,亲子鉴定都是大人和已经出生的孩子所进行的一种鉴定。但是实际上为了解决一些问题需要与胎儿来进行亲子鉴定。因此,很多老百姓都想知道在我国怀孕怎么做亲子鉴定?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根据孕妇怀孕周数,来确定是提取孕妇的静脉血、抽孕妇羊水、...


·离婚补偿对方的情况有哪几种
      离婚补偿对方的情况有哪几种离婚经济补偿是对夫妻一方在婚姻生活中的付出所给予的经济补偿。离婚经济补偿应满足什么条件呢?(一)首先,双方约定婚后财产归各自所有。适用家务补偿的一个前提条件就是夫妻对婚后财产进行了约定。这种约定只能是对婚后财产的约定。针对此种情况,如果离婚时按 照约定分...


·作为原配偶如何取证小三重婚
      作为原配偶如何取证小三重婚 一、作为原配偶如何取证小三重婚? 第一、寻找重婚者与第三者,居住生活的场所,以便进一步取证; 第二、与重婚者生活场所,周围的邻居打好关系,这样以便获得证人证言; 第三、如果重婚者与第三者,有领取结婚证的,则该结婚证可以作为,重婚的证据使用; ...


·宝宝2岁半离婚判给谁
      根据法律规定,并结合审判实践,孩子两岁半离婚也可能判给男方,也有可能判给女方: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的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的影响,可予允许。3、对两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


·在生活中,大家常说无酒不成席。好像在我国,大家不管是聚会还是
      在生活中,您常说无酒不成席。好像在我国,您不管是聚会还是谈生意,亦或者是朋友聚会,总是要喝上一两口。喝酒本身只要自己控制好也是可以的。但是,如果经常酗酒或者是醉驾的话,那就是拿自己的生命开玩笑啦。尤其是醉驾,也会给他人的生命带来严重的威胁。下面我们要为您介绍的是,醉驾机动车的法律...


·如果我要去法院申请离婚该去哪个区域的法院
      如果我要去法院申请离婚该去哪个区域的法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 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


·2023向法院起诉离婚流程是怎样的
      一、向法院起诉离婚流程是怎样的 起诉离婚的程序包括三个阶段: (一)第一阶段:起诉阶段 这一阶段包括以下三个程序: 1、原告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书、副本及相关的证据; 2、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 3、经审查起诉符合法律规定、要求,作出受理决定并立案...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