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故意毁坏财物罪浙江省量刑标准是怎样规定的

故意毁坏财物罪浙江省量刑标准是怎样规定的

一、故意毁坏财物罪浙江省量刑标准是怎样规定的

法院处理故意毁坏财物罪依据是《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犯故意毁坏财物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情节特别严重”,是指毁坏个人财物,导致他人精神失常的;破坏生产、经营设备设施,造成停产或经营停止,引起重大损失;破坏手段极其恶劣的;等等。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

(二)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

(三)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二、刑事案件审理时间一般是多久?

一审法院的正常审理期限(一般为2个月,至迟不超过3个月,特殊情况例外)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二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下列案件在本法第一百五十四条规定的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

(一)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

(二)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

(三)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

(四)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

根据上述规定,人民法院审理一审案件常见的审限应当在三至六个月。

案件在调查期间,相关的犯罪人员应积极的配合我国的办案机关的调查。积极的对这类案件的罪行进行供述,对这类案件的受害人员进行赔偿,得到相关案件受害者的谅解,我国的司法机关在审理时可以结合这类案件的实际情况减轻对这人员的处罚。




·被捉多久有拘留通知书?
      被捉多久有拘留通知书?当事人因刑事案件被公安机关抓住后,公安机关会通知当事人家属。至于具体的通知时间,要根据案件情况来定。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1、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七十四条 :公安...


·犯罪嫌疑人被批捕后可被释放吗?
      一、犯罪嫌疑人被批捕后可被释放吗? 犯罪嫌疑人被批捕后可能会被释放,具体可能被释放的情形如下: 《刑事诉讼法》 第九十四条 逮捕后的处理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对于各自决定逮捕的人,公安机关对于经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的人,都必须在逮捕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逮...


·信用卡逾期不还构成犯罪吗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相信的们的小伙伴不多不少都会商业贷款的行为吧,通俗点来说就是我这个月没钱花了,但工资还没到账是不是很苦恼呢,所以这个时候很多年轻人都开个一两张信用卡来解决一下燃眉之急。所以很能理解为什么现在 各大贷款app是开得满地都是简直像是不要钱一样,但其中也藏着许多我们普...


·因为玩忽职守损失100万入罪标准是什么?
      因为玩忽职守损失100万入罪标准是什么? 一、因为玩忽职守损失100万入罪标准是什么? 造成公共财产或者法人、其他组织财产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不满30万元,但间接经济损失150万元以上的,涉嫌职守罪,应当立案追究其刑事责任。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


·拘留37没批捕属于违法行为吗
      拘留37没批捕属于违法行为吗 被刑事拘留37天,检察院也没逮捕,公安局也没放人的情况,属于违法行为,可以进行向上级部门举报。一般刑事拘留最长时间为30天,加上提请检察院批捕时间为7天,共计37天。这不包括押解途中的时间和一些鉴定的时间。最迟放人就是第37天,拘留从第二天算一天。...


·有期徒刑由谁执行?
      有期徒刑由谁执行? 一、有期徒刑由谁执行 有期徒刑,是刑罚的一种,是我国《刑法》规定的五大主刑罚之一(其他四种分别是管制、拘役、无期徒刑、死刑(其中死刑又分为死缓和死刑立即执行)。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要送交监狱执行,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


·生产伪劣兽药罪的主观要件和客观要件是什么
      生产伪劣兽药罪的主观要件和客观要件是什么 一、生产伪劣兽药罪的主观要件和客观要件是什么? 1、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农、林、牧、渔等生产管理法规,销售伪劣农药、兽药、化肥、种子等农用生产资料,致使生产遭受较大损失行为。 2、主观要件 本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其...


·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最新司法解释的内容有哪些
      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最新司法解释的内容有哪些? 一、关于传销组织层级及人数的认定问题 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


·浙江省诈骗罪起刑点是多少?
      诈骗是全国范围内的刑事犯罪,而各地经济发展水平不同,像浙江省,属于沿海发达省份,如果采取三千元的立案标准,未免比较低。因此,浙江省检察院出台了有关文件,明确了浙江省法院处理诈骗案的量刑点。那么,浙江省诈骗罪起刑点是多少?下面我们根据当地法律文件告诉您。一、浙江省诈骗罪起刑点是多少...


·醉酒驾驶判刑多久
      醉酒驾驶涉嫌危险驾驶罪,处拘役,并处罚金。根据法律的规定,拘役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数罪并罚不得超过一年。被判拘刑期从人民法院的判决确定之日起生效,但在宣判前被先行羁押的,其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也就是说,如果醉驾被判处拘役的话,期限为1个月到6个月,数罪并罚的情况下也不能...


·犯罪未遂的特征是什么 成立犯罪未遂的条件有哪些
      犯罪未遂属于刑事犯罪的一种形态,此时对比犯罪既遂,情节自然是要轻一些的,而最终的结果可能也不会那么严重,因而在对犯罪未遂作出处罚的时候,自然就是比较轻的。法律中规定犯罪未遂的特征与犯罪既遂不同,那到底这个特征是怎样的?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犯罪未遂的特征有哪些 1、行...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