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启动夫妻共同财产第三人撤销之诉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启动夫妻共同财产第三人撤销之诉需要满足什么条件?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第三款之规定,启动第三人撤销之诉必须满足三个条件:1、因不能归责自己的事由未参加诉讼;2、有证据证明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的部分或者全部内容错误,损害其民事权益;3、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民事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6个月内提起诉讼。该款规定分别从程序及实体两个层面限定了第三人撤销之诉的发生。现阶段第三人撤销之诉审理的关键在于实体救济部分的审查。即第三人有证据证明生效法律文书的部分或者全部内容错误,且该错误损害了第三人的民事权益。因此就离婚之诉而言,第三人想要撤销生效离婚判决书或者调解书中关于夫妻财产、债权债务部分的内容,必须首先证明该部分内容存在错误且该错误损害了第三人的民事权益。具体而言,对于离婚之诉中所涉财产享有单独请求权的第三人,只要经法院审理认为离婚案件中所涉部分财产应属于第三人的,则就可以直接改变或撤销原判决、调解书中涉及第三人财产的部分内容,并告知当事人可就该部分争议另案起诉。然而对于离婚之诉中无单独请求权的第三人,其要撤销生效离婚裁判文书中涉及财产、债权债务的内容则相对比较困难。需要强调的是,这里的第三人,必须是夫妻一方对其负有个人债务的第三人,比如夫妻一方个人的担保债务等。因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五条规定:“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一方就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基于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向另一方主张追偿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因此对夫妻共同债务享有权利的第三人无需启动第三人撤销之诉,只有对夫妻个人债务享有权利的第三人才有启动第三人撤销之诉的必要。此外,改变或撤销生效离婚裁判文书中关于财产、债权债务的内容还要必须符合以下三个条件:1、裁判文书的判决内容或调解内容明显不公平,比如将全部或大部分财产归夫妻一方所有或夫妻一方承担全部或大部分债务等等;2、有证据证明夫妻双方虚构债权债务,使生效法律文书中关于财产、债权债务的分配表面似乎公平,实际存在将合法的财产、债权大部分或全部转移到夫妻一方名下的情况;3、第三人已经穷尽其他一切手段,仍然无法实现相应的债权,必须通过启动第三人撤销之诉来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离婚财产分割往往是分割两个人之间的财产,他人或者第三方无权决定财产的分配方式。针对有第三方撤销之诉权利的情况,第三方在准备证据需要真实有效,以及情况属实,若是启动撤销之诉无效的,将要服从人民法院的审判决定,及时履行审判决定。


·假离婚协议孩子抚养权认定有效吗?
      假离婚协议孩子抚养权认定有效吗? 一、 假离婚协议孩子抚养权认定有效吗? 无效,离婚协议本身是假的无效的,那么其中说明的相关事项也是无效的。离婚协议书,是夫妻双方因感情破裂、基于双方自愿的情况下签订的关于解除婚姻关系相关事宜的经过婚姻登记机关或者法院认可的书面协议。离婚协议书...


·自动离婚需要什么程序?
      自动离婚需要什么程序? 自动离婚需要什么程序? 我国法律中并没有自动离婚的规定,只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离婚的方式。 具体的离婚程序可参考 下文内容: 根据《婚姻法》 第三十一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


·新婚姻法彩礼数额规定有哪些?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颁布,《婚姻法》将废止。不管是过去的旧社会还是现在的新中国,对于结婚彩礼都是一个传统的习惯,但是有的人就利用这个传统索要高额的彩礼,如果婚姻不成又不退还彩礼是否会构成犯罪呢,我们今天就来看一下《民法典》彩礼数额规定有哪些,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我国离婚损害赔偿的构成条件
      我国离婚损害赔偿的构成条件(一)一方有过错并且过错形式是故意司法实践中,法院认定一方承担离婚损害赔偿责任,其主观方面必须存在过错并且是故意。从婚姻法规定的四种情况看,有过错方所持的主观心态均为故意,没有过失的情况。也即是说,实施婚姻法46条规定的四种行为,不管是通过作为形式,还是...


·提出离婚诉讼的时间有什么限制
      虽然夫妻可以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自由的决定自己是否要离婚,但此时要是无法协议离婚而走上诉讼离婚道路的,则必须要了解清楚,法律中关于提出离婚诉讼的时间,具体是进行了怎样的限制,对此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提出离婚诉讼的时间有什么限制 我国法律对提出离婚诉讼的时间限制规定有:1...


·离婚后还在一起财产怎么处理?
      离婚后还在一起财产怎么处理?离婚后还在一起财产按照共同共有来进行处理。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同居生活前,一方自愿赠送给对方的财物可比照赠与关系处理。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期间为共同生产、生活而形成的债权、债务,可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解...


·涉外离婚财产分割的注意事项与原则有哪些
      涉外婚姻在离婚时的财产分割问题,因为同时涉及到两个国家的法律法规,所以相较于普通离婚财产分割是有一定差别的。我们我们专门整理了涉外离婚财产分割的注意事项与原则的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涉外离婚财产分割的注意事项1、离婚财产中,由于不动产的所有权,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因此...


·离婚后多长时间可以申请赔偿
      离婚后多长时间可以申请赔偿应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一年内提出。《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七条当事人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后,以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为由向人民法院提出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但当事人在协议离婚时已经明确表示放弃该项请求,或者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一年后提出...


·一、重婚罪的判刑标准规定是什么?
      一、重婚罪的判刑标准规定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58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司法实践中重婚的类型包括: 1、与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又登记结婚而重婚,也即两个法律婚的重婚。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有重...


·可撤销婚姻和离婚有什么不同?
      可撤销婚姻和离婚有什么不同? 前者是对合法婚姻关系的解除,离婚原因一般发生在后;而可撤销婚姻是对违法性的制裁,其原因发生在婚前;从期限上看,一般离婚请求无期限限制,而可撤销婚姻的期限一般为自婚姻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可撤销的婚姻,是指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或被非法限...


·哪些情形需要诉讼离婚
      有结婚就有离婚,有些夫妻总避免不了离婚。而我国规定的离婚有两种选择,一是协议离婚,一是诉讼离婚,对于想要离婚的夫妻来讲,此时哪些情形需要诉讼离婚呢?具体内容,请从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哪些情形需要诉讼离婚 1、一方要求离婚的。也就是说,一方要求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的,要求离婚的当...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