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行贿犯罪连续犯问题的特点有哪些?

一、行贿犯罪连续犯问题的特点有哪些?(1)行为人主观上基于同一的或者概括的犯罪故意。(2)客观上实施了性质相同的数个行为。(3)时间上数行为具有连续性。(4)法律上数行为触犯了同一个罪名。二、连续犯成立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连续犯数次实施的犯罪行为分开看每一次行为都可以单独构成犯罪。如果行为人有意识地以数个举动完成犯罪而数个举动仅形成一个行为,就不是连续犯,而是徐行犯。例如某甲拟毒死某乙故意将药分三次给予某乙服食,结果将某乙杀死。某甲三次将毒药给某乙服食的举动,仅成立一个杀人行为,是徐行犯。2.连续犯不仅要有数个犯罪行为而且数个犯罪行为之间还必须具有连续性,至于数个犯罪行为之间有无连续性,应以行为人主观的犯罪故意和客观的犯罪行为为标准进行考察。行为人出于单一的犯罪故意,在一定时间内,实施性质相同的犯罪行为,这些行为就有连续性,否则就是没有连续性。3.连续犯的数次犯罪行为是基于同一的或者概括的犯罪故意。所谓同一犯罪故意是指数次犯罪行为都在犯罪人的预定计划之中。所谓概括的犯罪故意是指虽然没有明确具体的犯罪计划,但是有一个概括的犯罪意向,有一个总的犯罪意图。否则,尽管在客观上先后实施了两个以上犯罪行为,但出于不同的犯罪故意,那就不能认为是连续犯。4.连续犯实施数次犯罪行为必须是触犯同种罪名如果触犯的不是同种罪名而是异种罪名,那就不成其为连续犯。那么,什么是同种罪名呢?在这个问题上要注意以下几点:第一,在单一式罪名的条文中,触犯同一条文为同种罪名。第二,在选择式罪名的条文中,如刑法规定的伪造、变造、盗窃、抢夺、毁灭公文、证件、印章罪。这一个法条包括了几种可能发生的犯罪行为,是属于具有几种选择性行为和选择性对象犯罪构成。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一个人连续实施了数个不同行为形式或不同犯罪对象的行为,就可以成立连续犯。例如,某甲为同一个犯罪目的,先是伪造公文,继而又变造证件,就可以视为数次行为触犯同种罪名,是连续犯。综合上面所说的,一个案件的连续犯一般就是在明知犯罪的情况之下还连续的做一个行为,而且这种行为也持续的让他人的利益受到损失;而对于在处罚的上面那么也会利用加重的方式来进行处理,从而也会让违法者受到相应的处罚。


·法律上规定怎么认定商业贿赂罪
      商业贿赂是指经营者以排斥竞争对手为目的,为使自己在销售或购买商品或提供服务等业务活动中获得利益,而采取的向交易相对人及其职员或其代理人提供或许诺提供某种利益,从而实现交易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如果达到法律认定的数额较大的标准,商业贿赂行为会入罪。那么具体来说,怎么认定商业贿赂罪?以下...


·中国刑事案件追诉期是多久
      刑事案件的追诉期也即追诉时效,一般根据犯罪分子所判的最高刑罚来确定,过了追诉时效不再追究其刑事责任,但有些情况将不受追诉时效的限制。那么中国刑事案件追诉期是多久呢?一、中国刑事案件追诉期是多久我国《刑法》中的时效,是追诉时效,指对犯罪分子追究刑事责任的有效期限。在此期限内,司法机...


·放高利贷是什么罪
      我们在生活当中,尤其是在接待当中,经常会听说高利贷三个字,高利贷三个字对我们来说非常的熟悉,但是很少有人知道高利贷是否违法?是否涉嫌犯罪?如果是鲜的话,具体算的是什么罪名,以及应当如何量刑了。接下来就给大家介绍一下高利贷的限额以及高利贷是否触犯的法律,以及高利贷的惩罚。放高利贷本...


·犯罪既遂与中止区别有什么差异
      犯罪既遂与中止区别有什么差异1、定义不同犯罪的既遂是指行为人所实施的行为已经齐备了刑法分则对某一具体犯罪所规定的全部构成要件。通俗的说就是指罪犯完成了他的犯罪行为并且犯罪结果产生了,已经对他人或者国家利益产生的实质危害。犯罪中止是指犯罪分子在实施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


·危害公共安全罪怎么判?
      危害公共安全罪怎么判? 危害公共安全罪怎么判? ?危害公共安全罪是一个概括性的罪名,这类犯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客观表现为实施了各种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包括: 1、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 2、破坏交通运输、公共设备,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 3、实施恐怖活动,危害...


·关于行政拘留的执行时间是多久?
      关于行政拘留的执行时间是多久?关于行政拘留的执行时间是15天,根据现行的《治安管理处罚法》,该法第二章第十条第三项规定行政拘留是一种治安管理处罚种类,该项对行政拘留的性质作了定位,即治安管理处罚的一种。该法第十六条规定:“有两种以上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分别决定,合并执行。行政拘留...


·刑事回避的常见情形有哪些
      刑事回避的常见情形有哪些在下列情况下,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应当申请回避:1、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2、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3、担任过本案证人、鉴定人、辩护人或者诉讼代理人的;4、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


·职务犯罪初查期限是多久?
      职务犯罪初查期限是多久? 初查在职务犯罪的立案过程中 非常重要。检察机关通过初查对发现或者受理的控告,举报等情况进行鉴别,对于线索,材料进行分析鉴别,并且进行秘密调查。这一初步的调查活动很可能对整个案件有着及其重要的影响和作用。那么职务犯罪初查期限是多久呢? 一、职务犯罪初查...


·入室盗窃判刑是怎么判的
      盗窃罪是典型的侵犯财产型的犯罪,我们要知道,盗窃他人财物,必须要达到一定的金额才会被判处刑罚。曾经有人问过我们,如果去他人家中盗窃财物,是怎样判刑的?我们在下文详细为您讲解了入室盗窃判刑是怎么判的,详情请阅读下文。 盗窃罪的量刑幅度很大,刑法修正案(八)出台以前,可以判到死刑,...


·中国死刑犯的临刑是如何被处死的
      在我国明确规定可以适用死刑的罪名共有将近五十个左右,只要是符合罪名的构成要件且情节严重均可判处死刑,最高法核实案件后就可以执行死刑。执行死刑的方式有很多种,从古代的砍头到现在的枪击、注射,那么中国死刑犯的临刑是如何被处死的呢。下面我们就为您详细介绍。 中国死刑犯的临刑如何被处死...


·组织卖淫罪会被判刑多久
      卖淫嫖娼虽然一直成为国家法律重点打击的对象,但是很多酒店、会所、KTV等娱乐场所在巨大利润的诱惑下,依然铤而走险,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卖淫活动。为了禁止卖淫嫖娼,法律对组织卖淫严惩不贷。那么在我国,构成组织卖淫罪会被判刑多久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组织卖淫罪会被判刑多久...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