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一、交通事故赔偿拿不出怎么办?

一、交通事故赔偿拿不出怎么办?

交通事故赔偿拿不出的话有两种解决方法:

1、可以按月支付,慢慢还款。

2、没有强制执行的财产,一般也不会怎么样,可以拖着等有钱再赔偿。

二、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一)医疗费

医疗费包括受害人为治疗因交通事故所致伤病而支付的挂号费、检查费、治疗费、手术费、医药费、输血费、住院费、康复费、整容费和后续治疗费等费用。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包括门诊病历和住院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在司法实践中,首先,医院的收款凭证中出现新的收费项目如伙食费、空调费、护理费等。其中伙食费系重复计算,因为住院伙食补助费已经列为法定的赔偿项目,将在下文详述。空调费和护理费由医疗机构根据病人的实际情况单方附加,非受害人一方的意愿,其合理部分应予以赔偿。其次,部分受害人仅仅提供门诊药费的收费凭证,却没有相应的门诊病历,对此笔者认为一般情况不应支持,如果受害人能举证证明确为治疗所需即能够证明其关联性的除外;最后,受害人擅自购买与损害无关的药品或者治疗其他疾病的,其费用不予赔偿。

(二)误工费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一般称为建议休息证明,该证明需要主治医师签字并加该医疗机构的医疗证明专用章)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因为定残后,受害人将根据伤残的程度,得到残疾补偿金。收入状况根据受害人的不同情况分为:

1、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

(1)对此受害人要提供所在单位的合法证明(证明内容应当包括但不限于工作时间、工作岗位、工作收入),司法实践中,对是否应当提供劳动合同、社会保险交费证明、完税证明、工资单等证明材料,不同法院不同法官对此有不同看法。笔者认为从保护弱者的角度,另外根据我国现在的实际情况。受害人没有提供前述材料就一律对其误工费不予支持,显然与法与情相悖。

(2)该固定收入必须是受害人实际减少的。有些受害人受到损害后,其供职单位(如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并不会扣发或者全部扣发其(工资)收入。对这部分受害人,如果同样对其按照全部收入(工资)进行赔偿,受害人将得到双重收益,这与侵权法的填补损害的基本功能不符。

2、对于没有固收入的,笔者根据户籍或者经常居住地的不同分为:

(1)城镇户籍或者经常居住地在城镇的(如暂住证、房屋租赁合同或者其他证明),受害人要提供其户籍或者经常居住地的证明,然后提供其从事何种行业的证明(如营业执照、营运证明等),提供前述证明后,才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2)对农村户籍或者经常居住地在农村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农村居民纯收入来计算。

3、受害人发生交通事故时已经年满60周岁的,其误工费如何计算?有人认为不能主张误工费,因为60周岁以上的人,根据法律规定,属于失去劳动能力的人,是被赡养的对象,所以不存在支付误工费的问题;笔者认为不能一概而论,应区别对待,因为年满60周岁不一定就丧失劳动能力,仍有很多人在不同岗位从事着不同的工作。另外,城市居民有一部分人年满60周岁后可以得到退休工资的话,那么农民就没有了。因此,只要受害人能够提供证据证明存在误工损失,就可以要求赔偿误工费,但是应当提高对其误工收入相关证据的审查标准。

(三)护理费

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从高法解释来看,决定护理费高低的有三个因素:首先,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对此可以参照本文关于“误工费”的论述,另外,也可以参照当地医院护工(或者请保姆)的收入;其次,护理人数和护理期限,护理人数一般为一人,护理期限一般住院治疗的时间,没有住院,仅仅通过门诊治疗,一般不计算护理费。对护理人数和护理期限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数和护理期限。如果另一方对于护理人数和护理期限有异议,可以申请法院对此鉴定或者重新鉴定。

(四)交通费

1、根据受害人和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交通费用;

2、对于受害人外地的亲属来往的交通费,笔者认为如果受害人发生事故后,死亡或者出现长时间昏迷或者经鉴定为重伤或者可能造成重度残疾的,其外地亲属(不得超过三人)来往的交通费应当给赔偿;3、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五)住宿费

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从外地到本市处理交通事故,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其住宿人数及其必要性可以参照本文交通费的分析。

(六)住院伙食补助费

参照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根据1996年2月1日财政部制定的《关于中央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差旅费开支的规定》第八条第(一)项规定“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费,不分途中和住勤,每人每天补助标准为:一般为15元,发达地区为20元(按在特殊地区的实际住宿天数计发伙食补助费,在途期间按一般地区标准计发伙食补助费)。”这里规定的特殊地区是指深圳、珠海、厦门、汕头市和海南省。

(七)营养费

营养费是指受害人为辅助治疗或使身体尽快康复而购买日常饮食以外的营养品所支出的费用。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程度参照医院意见及营养费支出凭证确定。

(八)残疾赔偿金

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区的省或者经济特区或者计划单列市统计局公布的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九)残疾辅助器具费

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辅助器具的更换周期和赔偿期限参照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

(十)丧葬费

按照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需要注意的是,这里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不要与劳动行政部门公布的平均工资混淆,应以上一年度该地区统计部门公布的平均工资为准。

(十一)被扶养人生活费

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区的省或者经济特区或者计划单列市统计局公布的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十二)死亡赔偿金

按照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参加处理交通事故的受害人亲属所需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参照本文关于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分析计算,按照赔偿责任比例分担,但计算人数不得超过三人。

(十三)精神抚慰金

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

综上所述,一旦发生了交通事故所涉及到的赔偿通常除了车辆损坏所需要修理花费的钱以外,就是人体受伤了之后所需要治疗花费的费用,这两方面的赔偿通常都不会只是小数量,许多人可能拿不出那么多的钱,如果又没有保险的话只能和对方私下商量怎么偿还。





·一、一般买房子首付交给谁?
      一、一般买房子首付交给谁? 一般是需要交给开发商或者是二手房主;一般银行 首付比例规定如下: 1.首套房,比例最低30%,即贷款金额最高不超过所购房产价值的70%(不实施知“限购”的城市调整为不低于25%) 2.二套房,比例最低40%,即贷款金道额最高不超过所购房产价值的6...


·尚处于试用期内要交社保吗
      试用期内要交社保吗职工在试用期内,单位和职工也应该按照有关规定缴纳五险一金,因为试用期是合同期的一个组成部分,它不是隔离在合同期之外的。另外,企业给员工上保险是一个法定的义务,不取决于当事人的意思或自愿与否,即使员工表示不需要交保险也不行。按照法律有关规定,对于五险一金,缴费单位...


·建筑工程合同备案需要提交的资料有哪些
      建筑工程合同备案需要提交的资料有哪些 一、施工总承包合同或专业承包合同 1、《建设工程施工许可申请表》原件; 2、合同正式文本一式4份原件; 3、合同当事人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签订合同的,还应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4、承包人为外地企业的,应提交承包人资...


·汽车超载如何处罚,怎么处罚汽车超载
      汽车超载如何处罚,怎么处罚汽车超载汽车不管是超载还是超速,在我国这些都是属于交通违章行为,一旦被发现的话,就需要按照道交法对驾驶者作出相应的处罚。但是很显然,针对不同的违章行为,实际的处罚是不一样的。那这其中汽车超载如何处罚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汽车超载如何处罚 ...


·酒后驾驶机动车不仅是一项十分危险的行为,而且是一项严重违反交
      酒后驾驶机动车不仅是一项十分危险的行为,而且是一项严重违反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违法犯罪行为,根据驾驶人体内血液酒精含量的不同,酒后驾车分为饮酒驾驶和醉酒驾驶两种行为,法律法规对于这两种行为都制定了相应的处罚措施,尤其是对造成了重大交通事故的酒后驾车行为,将受到更加严厉的处罚,那么,...


·犯了交通肇事罪一般会判几年
      犯了交通肇事罪一般会判几年 一、犯了交通肇事罪一般会判几年 1.犯交通肇事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2.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


·公司合同股东退出要交违约金吗
      公司合同股东退出要交违约金吗 一、公司合同股东退出要交违约金吗 要交违约金的,违法解除的按经济补偿金二倍支付赔偿金。 但是这个时候如果没有法定过错可以根据工作年限每年支付股东一个月本人工资经济补偿金,因为因为股东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在用人单位工作,与普通劳动者权利义务是...


·汽车划痕险几年内可以购买
      汽车划痕险几年内可以购买随着保险行业的发展,保险的种类也越来越丰富,涉及到生活的方方面面。比如踢球的有“黄金腿”保险,汽车不仅有车险,还有汽车划痕险。汽车划痕险就是一种很常见的保险,车主支付汽车保险公司一定的费用,当汽车被划伤时,保险公司就会承担相应的汽车维修费。所以很多车主对划...


·开车交通事故处理赔偿项目有哪些
      开车交通事故处理赔偿项目有哪些 交通事故赔偿项目,是指交通事故当中肇事者给予受害者的赔偿所包含的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营养费、鉴定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 1、医疗...


·交强险主要责任赔偿比例是多少?
      人们买到新车后,可以在4S店买交强险,像普通小汽车的话,一年的保费基本在一千元左右。交通事故发生后,保险公司会派人到现场,根据交警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确定赔偿比例。交强险分为有责和无责赔偿。那么,交强险主要责任赔偿比例是多少?我们给广大车主介绍下。 一、交强险主要责任赔偿比例是多...


·买二手房是否必须交定金?
      在看好商品房的时候,一般开发商都会要求购房者缴纳一定数额的购房定金,然后在约定的时间内来签订商品房购房合同。那实践中,买二手房是否必须交定金呢?详细内容,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买二手房是否必须交定金 1、二手房是已经在房地产交易中心备过案、完成初始登记和总登记的、...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