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隐名股东有权决定法人代表工资吗

隐名股东有权决定法人代表工资吗?隐名股东有权决定法人代表工资,隐名股东的合法权益具体看股东和公司之间签订的协议,该协议在公司内部是有效的。隐名股东的权利包括:第一,认可隐名股东的投资收益。第二,对于显名股东的无权处分,适用善意取得制度。第三,对显名股东无权处分的追偿权。《劳动法》第四十八条规定:“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按照劳动法的规定,目前我国的最低工资标准都是按地区确定的,全国没有统一标准。二、隐名股东的风险1、显名股东拒不转交投资收益。一般隐名股东投资的目的就是为了获得投资收益,而在代持股协议中也会约定有关转交投资收益的内容。如果这种投资收益对显名股东产生了一定程度的诱惑,有可能促使显名股东违反协议约定,拒不转交。2、未经隐名股东同意擅自处分股权。显名股东作为该公司法律文件实际记载的股权所有人,对外可以行使一切有关该部分股权的权利。对内来说,显名股东应当是受制于隐名股东的,其一切法律行为应当向隐名股东汇报并在作出重大处分决定时必须事先获得隐名股东的同意。但对外来说,别人并不知晓该部分股权的真实所有,只依据公示的法律文件来认定。因此,当显名股东为谋取利益而故意擅自转让、质押这部分股权时,实际出资人的利益会很难得到保障。3、未经隐名股东同意滥用股东权利。我国法律规定公司股东的权利有股份转让权、资产收益权、股东会临时召集请求权或自行召集权、参与重大决策权和选择管理者的权利、公司剩余财产分配权等等,这些权利都在极大程度上赋予了股东对公司控制,如果显名股东有意侵害隐名股东利益,在未经得隐名股东同意的情况下滥用这些权利,对隐名股东带来的损失也是极大的。公司在协商确定法人代表的工资发放标准的时候,隐名股东可以把自己的意见告知挂名股东,在召开股东大会的时候,挂名股东自然就会代替隐名股东发表相关意见。但公司高管的工资待遇并不是国家法律制度统一规定的,法人代表不在本公司任职的也可不发工资。


·协议可以当劳动合同使用吗?
      协议可以当劳动合同使用吗?不可以,劳动合同是受到劳动法保护的,公司在员工入职后30天内必须签订劳动合同。如果不签署没有办法保证双方的基本利益,如果一个公司连正常的劳动合同都不提供,可以基本说明公司也不是很正规。公司不提供劳动合同,可能存在的问题:1.人力社保局无法确定公司与员工存...


·影响工程质量要素包括哪些?
      影响工程质量要素包括哪些?我国建筑市场非常庞大,每年都会发生大量的工程质量事故,确保工程质量也就成为了各方的主要责任。对于建设单位来说,正确把握影响工程质量的因素非常关键,这样有利于进行工程质量控制,防止工程质量问题的发生。那么影响工程质量要素包括哪些?下面我们一起跟随我们的这篇...


·工伤与职业病鉴定十级的标准是怎样的?
      我国法律规定工伤鉴定分为十个等级,且十级是最轻的一个等级,在员工受伤后就应该进行工伤鉴定,以保障用人单位进行工伤赔偿,而长久的工作也会导致员工患上职业病,这种情况也能要求单位进行赔偿,那么工伤与职业病鉴定十级的标准是怎么样的?我们通过下文来了解一下。 一、工伤与职业病鉴定十级的...


·工程质量保修金管理办法是什么?
      工程质量保修金管理办法是什么 在我们进行现代化城市的过程中,是离不开各种各样的工程建设的,矗立的高楼大厦就是建筑工程的心血凝聚。但是,由于很多原因,使得工程质量问题却屡见不鲜,并且工程质量造成的后果可谓是十分严重的。为了确保工程质量,我国规定了工程质量保修金管理办法,接下来我们...


·许多在城市工作与生活的人都会选择租房。而目前市面上有许多大大
      许多在城市工作与生活的人都会选择租房。而目前市面上有许多大大小小的租赁中介公司,许多房东会将自己的房子在租赁中介公司进行登记,由租赁公司为自己寻找租房者。但实践中可能会发生房屋租赁员收了房租跑掉的情况,那在发生这种情况之后应该怎么办呢?一起跟随我们来了解一下吧。 一、房屋租赁员...


·劳动合同离职要违约金吗?
      劳动合同离职要违约金吗?有约定就要支付,劳动合同法规定,除了“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


·一、村集体发放误工费的标准是怎么样的?
      一、村集体发放误工费的标准是怎么样的? 1、误工费是根据当事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的。伤者本人的误工时间根据当事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治证明确定。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最终评定伤残的前一日。 2、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


·雇佣工人受伤赔偿规定是什么
      ?雇佣工人受伤赔偿规定是什么?下面本站我们就为您详细介绍。一、雇佣工人受伤赔偿规定是什么?应该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


·劳动关系解除日期怎么确定?
      劳动关系解除日期无论是对企业还是对员工来说,都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劳动关系主要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之间的关系,二者都是彼此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但一旦劳动关系解除日期确定,也就意味着二者之间的劳动关系也已解除,那么劳动关系解除日期应该怎么确定呢? 解除劳动关系的日期可以按照劳动者依...


·举证劳动关系技巧包括哪些?
      举证劳动关系技巧包括哪些?举证劳动关系技巧包括列举好相关的证据,这种证据必须要非常的充足,比如说存在着工资卡,还有就是相关的银行转账的证明,等等这样的一种劳动关系的确定的时候,需要看一下是否符合法律当中规定的劳动者主体资格。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的...


·解除劳动关系合同书应该怎么写
      其实在现实生活当中,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这种劳动关系,本身应当是相安无事的。在正常情况下,劳动关系也是受法律保护的,但是在现实操作过程当中,不管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都有可能发生解除劳动关系的这一问题,面我们就详细为您介绍,解除劳动关系合同书应该怎么写? 一、解除劳动关系合同书应该...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