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离婚协议书自愿补偿是否有效力?

离婚协议书自愿补偿是否有效力?离婚协议书自愿补偿是有效力,只要是双方当事人自己决定的,而且是不在一些欺骗和隐瞒的情况之下完成的协议签订就是有法律效力的。一般情况下,要使夫妻双方签订的离婚协议书有法律效力,应具备的条件有:1、离婚是双方当事人真实的意思表示,无欺诈也无胁迫;2、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及子女抚养等问题有适当且明确的约定;3、离婚协议中的内容不得损害第三人的利益;4、离婚协议不得违背公序良俗以及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二、离婚协议书范本男方:____(写明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或者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联系电话)女方:____(写明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或者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联系电话)双方经过充分考虑、协商,现就离婚问题达成协议如下(简述双方离婚的原因):双方在感情上已经完全破裂,没有和好的可能。因此,双方均同意解除婚姻关系(双方是否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明确子女的抚养归属权及抚养费(含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的负担,并写明给付上述费用的具体时间、方式。在抚养费条款之后,还应当就非直接抚养一方对子女的探望权作出时间、地点等明确具体的约定;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含房产、物业、电器、家具、通讯设备、交通工具、现金存款、有价证券、股权等);对债权债务的处理(对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的债权、债务的享有和承担的具体处理)。男方:女方:____年__月__日____年__月__日在当代社会离婚协议书当中,如果约定的存在着补偿情况的话,那么法律当中一般情况下是会支持的,主要还是因为有一些女方在家中的时候会受到较多的一些义务,没有出去工作,所以男方在离婚的时候心中愧疚就给予了一定的经济补偿,完全可以。


·一、关于婚姻财产分割多少时间可以重新提出?
      一、关于婚姻财产分割多少时间可以重新提出?根据2004年4月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八条之规定:“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因履行上述财产分割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


·离婚赔偿金额太低怎么处理?
      我国《婚姻法》对离婚赔偿有相关的规定,但是没有离婚赔偿金额的相关规定,因为赔偿金的数额不好确定,那么离婚赔偿金额太低怎么处理?对于这个问题,我们在下文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离婚赔偿金额太低怎么处理? 离婚赔偿金额太低,双方可以协商适当增加或向法院申请增加赔偿金...


·什么是无理由离婚,无理由离婚产生的原因有哪些
      男女要想结束婚姻关系,既可以协商离婚也可以诉讼离婚。不过在办理离婚手续的时候需要提出具体的离婚理由,在现实中还有有一种情况是无理由离婚。那到底什么是无理由离婚?产生原因有哪些?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 一、什么是无理由离婚 无理由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在决定离婚和办理离婚手续时,...


·离婚后
      离婚后,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通知 7、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


·一、夫妻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处置权吗?
      一、夫妻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处置权吗? 1、夫妻对于共同财产具有平等的处置权。因日常生活需要处置共同财产的,任何一方都具有处置权,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处置夫妻共同财产的,双方应平等协商达成一致意见。 2、如果夫妻与婚前或婚内订立财产协议,约定婚内所取得的财产各自归各自所有,依法则双...


·婚姻当事人怎么才知道犯了重婚罪重婚罪在客观方面表
      婚姻当事人怎么才知道犯了重婚罪重婚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必须具有重婚的行为。即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结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就构成重婚罪。有配偶,是指男人有妻、女人有夫,而且这种夫妻关系未经法律程序解除尚在存续的,即为有配偶的人;如果夫妻关系已经解除,或者因配偶一方...


·离婚后小孩抚养权能变更吗
      对于离婚夫妻而言,小孩抚养权也是很重要的问题,在解除婚姻关系的时候必须要对孩子的抚养问题作出处理,否则是不允许夫妻离婚的。那在确定了抚养权归属之后,日后小孩抚养权能变更吗?我们一起通过下文进行了解。 一、小孩抚养权能变更吗 母双方离婚后,在一定条件下,可以根据父母双方或子女的实际...


·在现实生活中,环境污染问题日益严峻,我们国家对于环境的保护也
      在现实生活中,环境污染问题日益严峻,我们国家对于环境的保护也提上了日程。相应的法律法规陆续的出台,都是为了更好的保护环境。而与环境保护相对的则是环境污染损害。环境污染损害的概念到底指的是什么呢?接下来,就由的我们带着您一起了解一下相关信息吧。 一、环境污染损害的概念是什么? ...


·诉讼离婚和协议离婚的区别都有哪些
      我国规定的离婚方式包括协议和诉讼两种,至于选择哪种方式离婚,夫妻需要结合实际情况来选择才行,因为不是所有的情况都适用协议离婚或诉讼离婚。像是在,不少人对诉讼离婚和协议离婚的区别不清楚,下面就让我们来告诉您这二者的区别都在哪里。 一、诉讼离婚和协议离婚的区别都有哪些 对于要离婚的当...


·离婚男方怎么争取孩子的抚养权
      抚养权是男女双方离婚后,一方享有的直接抚养未成年子女并与子女共同生活的权利,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需要向其支付一定数额的抚养费。我国婚姻法对于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归属问题有着明确的规定,但双方在进行离婚诉讼时也可以尽自己所能争夺子女的抚养权,那么,离婚男方怎么争取孩子的抚养权呢? 一...


·诉讼离婚要多久时间
      一般而言,法院审理案件6个月内审结,特殊情况经院长批准可延长时间。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立案之后多长时间必须开庭审理,而是只要求在3个月或者6个月内审结。立案之日起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收到之日起15日内提出答辩状;被告提出答辩状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之日起5日内将答辩状副...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