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交通事故死亡一人赔偿标准是多少

交通事故死亡一人赔偿标准是多少

1、死亡赔偿金:

城镇标准:32598.7元/年×20年=651974元

农村标准:11669.31元/年×20年=233386.2元

2、丧葬费:59345÷2=29672.5元

3、交通费:2000-5000元

4、住宿费:2000-5000元

5、家属误工费:家属工资÷30×3人×15天

6、被抚养人生活费:

[父母抚养费]

城镇标准:24105.60×[20-(实际年龄-60周岁)]÷兄弟姐妹数

农村标准:8343.50×[20-(实际年龄-60周岁)]÷兄弟姐妹数

[小孩抚养费]

城镇标准:24105.60×(18-实际年龄)÷2

农村标准: 8343.50 ×(18-实际年龄)÷2

7、精神抚慰金:20000-100000元(根据事故责任认定)

交强险理赔规则:现国家法律规定,机会车必须购买交强险,交强险的理赔规则是不分交通事故责任,不管谁的责任,保险公司交强险限额内先予赔付,超过交强险限额的部分按责任分担,1-7项属死亡伤残赔偿限额,限额是11万。

二、肇事者比较容易陷入以下困境:

1、肇事司机可能涉嫌刑法被拘留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肇事司机驾车撞死行人,在满足一定条件下,会涉嫌交通肇事罪。如《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明确表明,肇事司机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上述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规,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酒驾、醉驾、毒驾或者无证驾驶、超载驾驶等。

参照《刑法》第133条规定,交通肇事罪最低刑罚为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最高刑罚为判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由此可知,交通事故死亡案件,一旦肇事司机涉嫌交通肇事罪,后果将难以预估。

另外,案件迫在眉睫的是,一旦肇事司机涉嫌交通肇事罪,公安机关就会立即采取强制措施,如即时拘留肇事司机以防止其逃逸等。

2、死者家属起诉索赔金额不合理或者私下无休止地要求赔偿

无论交通事故死亡案件是否触犯刑法,肇事者作为侵权方,都应该承担侵权赔偿责任。此种情况下,死者家属一般会通过委托律师诉讼索赔的方式主张权利。此时,倘若肇事者没有委托律师,可能会因自身不知晓相关法律知识等原因无法识别对方律师主张赔偿项目上的漏洞而导致多赔死亡赔偿款。

以上是关于“交通事故死亡一人赔偿标准是多少”的问题解答。这类交通事故发生后因积极的报案处理,相关的交通管理部门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和法律规定,保护这类交通受害者。我国的法律规定,相关交通案件的车辆保险公司应对受害者进行赔偿办理,根据这类人员的年龄进行计算。




·车祸受伤出院以后怎么理赔?
      车祸受伤出院以后怎么理赔?1、如果肇事车辆有购买保险,可以将肇事车辆车主、司机和购买保险的保险公司一起起诉进来;2、先由承保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肇事者承担3、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


·交通事故所涉及的“误工费”
      交通事故所涉及的“误工费”,是指人员受伤不能上班而应得到的合法赔偿。 而相对于车辆来说,车辆损失一般只是指车辆损坏维修费、事故拖车费、保管费等费用。事故车辆损失方面并没有叫做“车辆误工费”的赔偿项目。但据本人了解,如果事故车辆属于营运车辆的,因事故没法营运而造成的损失应叫做“停运...


·房屋交付占有改定是什么意思
      房屋交付占有改定是什么意思?占有改定是指在动产交易中,出让标的物时,出让人基于生产、生活的需要仍需继续占有动产,此时双方可以通过协议,使受让人取得动产之间接占有,以取得现实交付而取得所有权。占有改定的构成要件是:1、让与人与受让人达成移转动产所有权的合意。一般通过买卖或让与担保的...


·指示交付和占有改定交付的区别是什么?
      指示交付和占有改定交付的区别是什么指示交付和占有改定交付的区别是交付时的流程不同。1、占有改定动产物权的让与人与受让人之间特别约定,标的物仍然由出让人继续占有。这样,在物权让与的合意成立时,视为交付,受让人取得间接占有。《民法典》第二百二十八条?【占有改定】动产物权转让时,当事人...


·交通事故保险赔偿范围外的费用肇事者承担多少?
      交通事故发生之后肯定就会涉及到保险赔偿,但是交通事故保险赔偿范围外的费用肇事者应该承担多少呢?为此,的我们为您整理了关于交通事故保险赔偿范围外的费用肇事者承担多少的相关问题的介绍,供您参考。 一、交通事故保险赔偿范围外的费用肇事者承担 (一)影响民事责任承担的数额。 《交通...


·一、 交通事故司机要做牢吗?
      一、 交通事故司机要做牢吗? 只有在触犯法律的情况下,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及坐牢。在交通事故中,只有在如下情形下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负...


·传统的二手房买卖大都经过房产中介来进行,需要交付一定的中介费
      传统的二手房买卖大都经过房产中介来进行,需要交付一定的中介费用,但随着互联网的普遍应用,人们完全可以通过网络来进行二手房的买卖,这都促使了二手房交易的增多。那么,二手房交易存在的风险都有哪些呢?详细内容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二手房交易存在的风险都有哪些 1、看房中的法律风险...


·在现在生活中随着越来越多的交通事故发生后
      在现在生活中随着越来越多的交通事故发生后,关于交通责任的划分议论纷纷,各有说法。一般来说,交通事故发生后,是由交警部门对交通事故进行勘察,对双方有关人员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从而确定双方责任。现在通说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就主要体现在具体的责任比例的认定上,从而确定后续赔偿责任,否...


·什么是重大交通事故
      什么是重大交通事故 重大交通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亡1至2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财产损失3万元以上不足6万元的交通事故。 依刑法133条,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二、重大交通事...


·买卖不破租赁适用汽车吗?
      买卖不破租赁适用汽车吗 买卖不破租赁适用于所有租赁物,包括动产和不动产。但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仅适用于房屋。 买卖不破租赁是在合同法租赁合同里规定的,租赁合同讲的是“租赁物”,而不是“租赁房屋、土地”,所以汽车也应当适用。更何况,汽车的买卖是登记对抗主义,如果未经登记,即使不援...


·一、交通事故终止认定的条件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终止认定的条件是什么? 根据我国《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三条第二款和第三款的规定,复核原则上采取书面审查的办法,但是当事人提出要求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为有必要时,可以召集各方当事人到场,听取各方当事人的意见。复核审查期间,任何一方当事人就该事故向人民...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