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劳动保障管理规定的内容介绍
我们从一出生就进入幼儿园,然后是小学、初中、高中、大学,一步步完成我们的学业。不难发现我们总需要受到法律法规、校纪校规的约束,那么我们从小上到大的学校里的老师、食堂阿姨、看门的老爷爷和保安叔叔等等他(她)们收到什么约束呢?相信您都知道这些人员都是属于学校教职工的范畴,他(她)们理所当然地受到学校劳动保障管理规定的约束。
学校教职工劳动保障规章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1条为规范单位和教职工的行为,维护单位和教职工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2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单位所有教职工,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普通教职工;对特殊职位的教职工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3条教职工享有取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等劳动权利,同时应当履行完成劳动任务、遵守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等劳动义务。
第4条单位负有支付教职工劳动报酬、保护教职工合法劳动权益等义务,同时享有生产经营决策权、劳动用工和人事管理权、工资分配权、依法制定规章制度权等权利。
第二章 教职工招用与培训教育
第5条招用教职工实行男女平等、民族平等原则,特殊工种或岗位对性别、民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6条招用教职工实行全面考核、择优录用的原则,不招用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教职工。
第7条教职工应聘职位时,应满18周岁,身体健康,现实表现良好。教职工应聘时提供的身份证、毕业证、计生证等证件必须是本人的真实证件,不得借用或伪造证件欺骗。录用教职工,不收取教职工的押金(物),不扣留教职工的身份证、毕业证等证件。
第8条单位十分重视教职工的培训和教育,根据教职工素质和岗位要求,实行职前培训、职业教育或在岗深造培训教育,培养教职工的职业自豪感和职业道德意识。
第9条单位对新录用的教职工实行试用期制度,根据劳动合同期限的长短,试用期为1至3月。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中,并算作本
单位的工作年限。
第三章 劳动合同管理
第10条单位招用教职工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自教职工入职之日起30日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由双方各执一份。
第11条劳动合同统一使用劳动局印制的劳动合同文本,劳动合同必须经教职工本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的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方能生效。劳动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时成立并生效;劳动合同对合同生效时间或条件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第12条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以上的教职工,可以与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但单位不同意续延的除外。
第13条单位与教职工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由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依法申报劳动部门失业登记备案,符合失业待遇条件的,依法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的内容,包括变更合同期限、工作岗位、劳动报酬、违约责任等。
第14条教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单位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5)、被劳动教养的;
(6)、单位依法制定的惩罚制度中规定可以辞退的;
(9)、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单位依本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可以不支付教职工经济补偿金。
第15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单位提前30天书面通知教职工,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教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单位另行安排的适当工作的(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
(2)、教职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
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协商不能达成协议的;
(4)、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单位依本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按国家及本省、市有关规定支付教职工经济补偿金
第16条教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单位不得依据本规定第23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但可以依据本规定第22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1)、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被确认完全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女职工在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4)、应征入伍,在义务服兵役期间的;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17条单位与教职工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违反劳动合同的违约责任,违约金的约定,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
教职工违反法律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应赔偿单位下列损失:
(1)、单位录用教职工所支付的费用;
(2)、单位为教职工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
(3)、对单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4)、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第18条非单位过错,教职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单位。知悉单位商业秘密的教职工,劳动合同或保密协议对提前通知期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不超过6个月)。
教职工给单位造成经济损失尚未处理完毕的,不得依前两款规定
解除劳动合同。
教职工自动离职,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按本规定第25条第二款的规定赔偿单位的损失。
第19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合同终止:
(1)、劳动合同期满,双方不再续订的;
(2)、劳动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的;
(3)、教职工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宣告失踪、死亡的;
(4)、单位依法解散、破产或者被撤销的;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终止劳动合同,单位可以不支付教职工经济补偿金;法律、法规、规章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20条教职工在规定的医疗期内,女职工在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合同的期限自动延续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满为止(本规定第22条的情形除外)。
第21条劳动合同期满单位需要续签劳动合同的,提前30天通知教职工,并在30日内重新签订劳动合同;不再续签的,在合同期满前书面通知教职工,向教职工出具《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并在合同期满后3个工作日内办理终止劳动合同手续。
第22条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向教职工出具《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并在合同解除后3个工作日内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
第四章 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
第23条单位 实行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的标准工时制度;
第24条教职工每天正常工作时间为: 上午8:00-12:00 ,下午 14:00-18:00(根据季节时间相应调整)
第25条 教职工享受国家规定的休假制度。
看完上面长长的学校劳动保障管理规定,相信您很容易的了解到这份规定的严谨和完善,包含了教职工在学校活动中的方方面面,而一直约束着我们的校纪校规、法律法规比这些更加复杂,可见这些规则制定者们的辛苦。如果你是一名教师或者职工,请你一定要遵守这些规定,以免受到处罚,也要对得起制定这些规定所耗费的海量脑细胞。
·劳动合同期限
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 劳动合同期限(甲乙双方选择适用)
1、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生效,于 年 月 日终止(如有试用期,则试用期从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
2、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为以乙方完成
工作任务合同终止时间为...
·根据《劳动法》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
根据《劳动法》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劳动合同完整版一般应具备以下内容:
(1)劳动合同期限。指劳动合同效力所及的时间长度,即劳动合同的有效期限。
(2)工作内容。指劳动法律关系所指向的对象,即劳动者具体所从事劳动的种类和内容。
(3)劳动条件。指用人单位对劳动者从事某项劳动提...
·工伤死亡是怎样赔偿的
工作中可能会遇到工伤的情况,不得不说实践中职工因工伤死亡的情况也不少。那么因工伤死亡的其家属会得到哪些赔偿?每个项目的赔偿标准是多少?我们搜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告诉您工伤死亡的具体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一、丧葬补助金
在丧葬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包括:
1、为安排死亡人生前好友和...
·入职未满半年非法解除劳动合同的依据是什么?
入职未满半年非法解除劳动合同的依据是什么?
用人单位应当赔偿劳动者一个月的工资。
如果劳动者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情形单位属于违法解除合同,劳动者可以要求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二倍)
劳动者可以到当地劳动局申请仲裁,要求支付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
·劳动合同单方违约怎么赔偿?
劳动合同单方违约怎么赔偿?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
·工伤赔偿多久到账
一般审核下发时间在60天内。主要资料有:工伤待遇审核申请表、医疗终结或者劳动能力鉴定表、病例、出院小结、医疗发票及住院清单、工伤认定书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
·辞退员工给予多少的补偿金?
辞退员工给予多少的补偿金?辞退员工给予的补偿金是按照工作没满一年,只许几个月的补偿,如果说那一年的工资就是没有工作满一年,但是已经在6个月以上了也是按照6个月来进行补偿的。《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无过失性辞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
·单位名称变了要重新签劳动合同吗?
单位名称变了要重新签劳动合同吗?
?1、单位只改了名字,主体没变
这种情况下,原合同有效,可按照原合同继续履行。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33条: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除了单位名称的改变之外,法定代表人等发...
·不订立劳动合同最多能要几个月的双倍工资?
不订立劳动合同最多能要几个月的双倍工资?合同法规定,自工人上班之日起,应当在一个月内签订劳动合同,所以说,第一个月是宽限期,双倍工资的计算应当从第二个月开始。在员工劳动一年后还未签订的,就应该要求单位付双倍的工资,工资的计算是按照11个月付双倍工资的。
一、《劳动合同法》第10条...
·合同无效的工程保证金诉讼时效是多久?
合同无效的工程保证金诉讼时效是多久
一、合同无效的工程保证金诉讼时效是多久?
合同无效的工程保证金诉讼时效是3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1、1年诉讼时效。身体收到伤害要求赔偿的、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延付或拒付租金的、寄存财物被丢失或毁...
·工伤鉴定十级伤残赔偿多少?
关于工伤鉴定的等级划分您都已经很清楚了,一共可以分为十级,我们在此就不赘述了,但是您对工伤伤残等级的鉴定标准相对应的赔偿金应该都不是很了解,为了您在申请工伤认定之后能够更便利的申请赔偿金,我们为您整理了工伤鉴定十级伤残赔偿多少,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一、1级至4级工伤伤残赔偿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