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参保职工工伤待遇可以享受到哪些?

参保职工工伤待遇可以享受到哪些?(1)在医疗期间享受如下待遇:① 工伤职工符合规定治疗工伤或职业病所需的挂号费、住院费、医疗费等医疗费用全额报销。② 工伤职工需要住院治疗的,由单位按照省内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三分之二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经批准转外地治疗的,所需交通住宿费用由单位按照职工因工出差标准报销。③ 工伤职工在医疗期内停发工资,改为由单位按月发给工伤津贴,标准相当于工伤职工受伤前的本人工资。(2)职工工伤或患职业病评定伤残等级后,享受以下待遇;①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的,应退出生产(工作)岗位,并享受以下待遇:发给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按照伤残职工本人工资计发,分别为:24个月、22个月、20个月、18个月的标准。同时按月发给伤残抚恤金,分别为伤残职工本人工资的90%、85%、80%、75%.评上护理依赖等级者,按月发给护理费,标准按完全、大部分、部分护理依赖三个等级,分别为当地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30%.完全护理依赖者特别严重的按60%发给。易地安家的,由所在单位一次性发给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6个月的安家补助费,途中所需车船费、住宿费、行李搬运费和伙食补助费均由所在单位按照因公出差标准报销。② 伤残等级被鉴定为五级至十级的,原则上由单位安排适当工作,并享受以下待遇:发给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分别为伤残职工本人工资16个月、14个月、12个月、10个月、8个月、6个月的标准。伤残程度被评为五至六级且单位难以安排工作的,经本人同意,可以退出生产、工作岗位,由单位办理因工致残内退手续,并按月发给相当于本人工资70%的伤残抚恤金。在此期间单位和个人继续缴纳社会保险费,直至符合退休条件时,按照规定办理退休。伤残程度被评为七级至十级,职工本人愿意自谋职业并经单位同意的,或者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合同后本人愿意另行择业的,可以由单位发给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或者伤残回乡安置费。标准分别为20个月、18个月、12个月、6个月,同时终止工伤保险关系。伤残程度被评为七级至十级的,在劳动合同期内,单位确实难以安排适当工作、职工本人又不愿意自谋职业的,由单位根据伤残等级分别按月发给相当于职工本人工资60%、50%、40%、30%的生活费。(3)职工因工死亡,可享受以下待遇:① 丧葬补助金按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6个月的标准计发。② 一次性工亡(因工死亡)补助金按工亡职工本人工资48个月发给,其中对因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社会和公众利益死亡的按60个月发给。③ 按规定可以享受供养直系亲属定期抚恤金的,其配偶每月按照当地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发给,其他供养直系亲属每人每月按照30%发给,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发10%.抚恤金总金额不得超过死者本人工资综合上面所说的,参保的职工只要在发生了工伤之后那么就可以享受到相应的赔偿,而对于所享受到的待遇就会根据受害者的实际伤情来进行计算,其目的性就是为了让受害者可以享受到相应的赔偿,因此,在申请的时候同样也必须要提交相关的证明材料。


·对于劳动合同到期如何解除合同劳动合同到期后如果劳
      对于劳动合同到期如何解除合同劳动合同到期后如果劳动者因个人的原因不想要续签,觉得自己需要换一个新的发展平台,那么就要办理离职手续,从公司里面合法规范的离职,不是自动离职。那么就需要提前30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届时即可解除,应要求用人单位予以办理相关手续。劳动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既...


·当前房屋价格很高,城市生活的压力很大,年轻人往往要工作很久才
      当前房屋价格很高,城市生活的压力很大,年轻人往往要工作很久才能买到房子,再买房子之前往往需要租住房屋。租住房屋有的时候会碰到违约的情况,这时候违约方要给守约方赔偿。那么租赁过程中违约租赁合同赔偿标准是什么呢?为您解答。 一、违约租赁合同赔偿标准是什么? 1、如果租赁合同中对违...


·申报工伤鉴定时间限制是什么?
      职工如果不幸在工作中发生工伤,可以提出工伤鉴定,根据鉴定的等级划分来获得补偿。但是可能会有人想知道,申报工伤鉴定有没有时间限制,如果有的话,申报工伤鉴定时间限制是什么呢?本文就针对这个问题做出详细解答,供您参考。下面我们一起来看一下吧。 一、申报工伤鉴定时间限制是什么? 一般是...


·劳动合同续签注意哪些方面
      劳动合同续签注意哪些方面一、劳动合同续签注意哪些方面 1、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原则。续签的过程必须经当事人双方协商同意。任何一方当事人都不得强迫另一方当事人与其续签。 2、属于可续签的劳动合同只限于一定范围内的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就业许可证期限已满的外国人劳动合...


·劳动合同书面通知解除合同范本
      劳动者在试用期不符合公司对于岗位的要求,或者正式员工在工作期间,违法相关规定都会面临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发生。情况发生后,劳动者会收到一份正式的劳动合同书面通知解除合同。下面是我们整理的书面通知解除合同范本,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书面通知解除合同范本 姓名: 依据《劳动合同法...


·用人单位申报童工该怎么处理?
      根据劳动法的有关规定用人单位是严禁聘用童工,如果劳动监管部门发现用人单位申报童工的聘用记录,那么该劳动监管部门应该对该用人单位按照童工的数量进行一定程度的处罚。童工出现不同的工伤等问题,用人单位也是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的,这些都是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的。 一、用人单位申报童工 一般来...


·工程质量评定标准有几个验收评定等级?
      我们在生活中,每一个城市,都在不断的进行开发和建造。城市的建设涉及到每一个人,工程质量影响每一个人。工程质量评定标准有几个验收评定等级?根据国家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理标准的规定,分为2个,一个为合格,一个是优良。今天我们带您了解一下。工程质量标准有几个验收评定等级国家颁发的《建...


·劳动者自愿加班的是否有加班费?
      我们发现要是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也就是要求劳动者在休息休假时间内加班,此时单位会支付劳动者相应的加班费。那要是劳动者自己主动自愿加班的话,在这样的情况下是否也可以获得加班费呢?我们将在下文中告诉您劳动者自愿加班的是否有加班费。一、劳动者自愿加班的是否有加班费根据《劳动...


·说到建筑工程的承包方式,其实它是有很多不同的分类方式的,不同
      说到建筑工程的承包方式,其实它是有很多不同的分类方式的,不同的分类方式所分成的种类也是不同的。那么,建设工程承包方式有哪些呢?每一种建设工程承包方式的特点有哪些呢?下面,我们会为您带来相关的法律知识的介绍。 建设工程承包方式 (一)按承包范围(内容)划分承包方式 1、...


·15岁打工算是童工吗?
      由于种种原因,很多儿童青少年辍学出去打工,但是,其实我国法律和国务院均明确规定了禁止用人单位招聘童工。而且招聘童工的用人单位也会面临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那么,15岁打工算是童工吗?下面,我们就和您分享一些相关内容。 一、15岁打工算是童工吗 国务院《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禁止用人...


·一、解除劳动合同后还能回原单位上班吗?
      一、解除劳动合同后还能回原单位上班吗? 可以的,如果原企业同意,而自己又愿意回原企业工作,可以回去重新签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七条 劳动关系的建立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劳动关系,从法律意义上讲,是指用...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