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自诉刑事案件哪些类型?

自诉刑事案件哪些类型?

一、自诉刑事案件哪些类型

所谓自诉案件,是指由被害人本人或者其近亲属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案件。《刑事诉讼法》第18条第3款规定:自诉案件,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70条规定和有关司法解释,自诉案件范围有以下几类:

1、告诉才处理的案件。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具体包括以下4种:

(1)《刑法》第246条规定的侮辱、诽滂案,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2)《刑法》第257条第1款规定的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

(3)《刑法》第260条第1款规定的虐待案。

(4)《刑法》第270条规定的侵占案。

2、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所谓轻微刑事案件,是指犯罪事实、情节较为轻微,可能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管制等较轻刑罚的案件。具体包括以下几点:

(1)《刑法》第234条第1款规定的故意伤害案(轻伤)。

(2)《刑法》第245条规定的非法侵入住宅案。

(3)《刑法》第252条规定的侵犯通信自由案。

(4)《刑法》第258条规定的重婚案。

(5)《刑法》第261条规定的遗弃案。

(6)《刑法》分则第三章第一节规定的生产销售伪劣商品案,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7)《刑法》分则第三章第七节规定的侵犯知识产权案,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8)属于《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对被告人可能判处3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案件。

3、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依据有关司法解释,所谓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已经作出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是指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已经作出不予追究的书面决定的案件。即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已经作出了不立案、撤销案件、不起诉等书面决定。

二、刑事自诉转公诉的情形

当发现自诉案件的性质不再符合自诉的要求时,一般会转化为公诉案件,主要有以下两种情形:

1、如侮辱、诽谤罪中,发现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已危害到国家利益;或发现案件性质并非自诉时的罪名,如侵占罪中有虚构事实的行为,涉嫌诈骗罪等不属于自诉的罪名的。

2、司法实践中,故意伤害罪致被害人轻伤的,有时在自诉人取证困难的情况下,经申请,亦有转化为公诉案件,由公安机关重新立案侦查的情况。

如果自诉案件缺乏罪证,而自诉人也提不出补充证据,此时应当说服自诉人撤回自诉,或者裁定驳回。不得不说,司法实务中由于自诉人举证能力受限,大多自诉案件均被裁定驳回。然而这一情况对自诉人显然是不利的,因此建议要提起刑事自诉的话,最好还是委托律师来帮助收集相应的证据。

·最高院危险驾驶罪的一些法律问题怎么解释?
      危险驾驶罪就是在驾驶路上违背驾驶规范的行为,比如过载,又比如在马路上赛车,再或是运输危险物品。那么,最高院危险驾驶罪又有什么解释和意见呢?下文是最高院对于危险驾驶罪可以适用的一些法律问题的解释,主要为保障法律的正确实施。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醉酒驾驶机动...


·轻伤害缓刑标准具体是什么
      我们现在生活的安定社会都是因为国家制定了一套法律来维持着,每个人都要知法、守法。触犯法律的人都要被或轻或重地判刑,但有一些情节较轻的可以判处缓刑,今天我们为您举个例子,介绍一下关于轻伤害缓刑标准是什么。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七十二条,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


·医疗事故罪的认定
      医疗事故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医务人员的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严重不负责任,具体指行为人在诊疗、护理工作中违反规章制度和诊疗、护理常规,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诊疗护理职责,粗心大意,草率行事等。《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


·法律上无期徒刑最高是多少年
      无期徒刑最高是多少年无期徒刑最多20到22年之间,当然这是说你没有再犯新罪。若再犯新罪,则作如下执行:原判无期徒刑的罪犯在服刑期间又犯新罪的,应对所犯新罪依法作出判决,其处理程序可以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二条的规定办理。如果新罪应判处有期徒刑,在判决中除写明刑期外,依照刑法第六...


·判缓刑社区矫正期间再犯罪玩忽职守怎么处理
      判缓刑社区矫正期间再犯罪玩忽职守怎么处理?缓刑社区矫正期间再犯罪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七条 【缓刑的撤销及其处理】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


·网络诈骗的定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网络诈骗的定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当今时代是网络的时代,网络的盛行给我们的生活带来了很多的方便和新奇,但是同时因为网络发生的诈骗也带来了很多的伤害,对于网络诈骗我国法律严厉制裁,我国针对网络诈骗有网络诈骗的定罪量刑标准,所有的网络诈骗只有达到一定的金额和情节规定,就会按照网络诈骗...


·传播性病罪的犯罪构成要件具体有哪些?
      传播性病罪的犯罪构成要件具体有哪些?(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双重客体,即他人的身体健康和社会治安管理秩序。卖淫、嫖娼是国家法律严厉禁止的行为。行为人为了赚取钱财,满足自己非法的欲,或者为了社会,置国家法律于不顾,仍然进行卖淫、嫖娼活动,严重扰乱社会秩序。行为人在明知自己患...


·入室强奸罪怎么判?入室强奸是强奸罪的加重情形吗?
      社会生活中,出现了不少的强奸行为,这样的行为被社会所不容,更有甚者入室强奸。面对入室强奸,您可能想知道入室强奸是抢劫罪的加重情形吗?入室强奸罪怎么判?下面我们为您解答。 一、入室强奸是强奸罪的加重情形吗? 入室强奸不是强奸罪的加重情形,也只是普通的强奸罪,可能还会...


·刑法规定犯什么罪不能律师辩护
      刑法规定犯什么罪不能律师辩护?1、不管犯什么罪都可以请辩护律师,辩护制度在诉讼中的意义,一是制约侦、控、审活动,有利于公安司法机关客观、全面了解案情、正确适用法律,保证案件质量;二是表现了诉讼的公正和民主,有利于充分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和诉讼权利,以便充分发挥辩护的作用,是刑事诉讼...


·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基本特征是怎样的
      在生活中,有一部分的人的行为活动,严重危害了广大人民群众的的安全及财产的安全,这样的罪行称之为危害公共安全罪。那么怎样算是危害公共安全罪?下面为您具体介绍一下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基本特征,您可以阅读了解一下。 一、危害公共安全罪的特征 危害公共安全罪,是指故意或者过失地实施危害不...


·生产假药罪罚金有哪些法律规定
      生产假药罪罚金有哪些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四十一条【生产、销售假药罪】生产、销售假药,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