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一、非道路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赔偿范围?

一、非道路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赔偿范围有哪些非道路交通事故致死赔偿项目如下: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相关费用、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受害人或死者的近亲属还可以向赔偿义务人索要精神抚慰金。二、非道路交通事故(1)自建自管未列入规划的城市巷弄或村间路,或者称自行修建并自行负责管理的路面;(2)用于田间耕作的农村铺设的水泥路、沥青路、砂石路等机耕路(3)村民宅前宅后建造的路段或自然通车形成的路面;(4)封闭式住宅小区内楼群之间的路面;(5)机关、团体、单位的内部路面,厂矿、企事业单位,火车 站、机场、港口、货场内的专用路面;(6)撤村建居后尚未移交公安交通部门管理的路段;(7)凉晒作 物的场院内;(8)断路施工而且未竣工或已竣工未移交公安交通部门管理的路段;(9)其他未列入公共 交通管理范围的路段。凡乡、村自行修建的道路(机耕道)和自然通车形成的道路以及住宅楼群道路、机关团体单位的内部道路、厂矿企事业专用道路以及尚未交付使用的新建道路等,均不属于法定道路。在这些路上发生的车辆事故(非道路交通事故),也不属于道路交通管理范围,公安交警部门不具有法定管理的职权。但大量的这类非道路交通事故,若无人受理,或受理后在处理上存在很多实际困难,导致事故不能得到及时适当的处理,也会给社会带来不稳定的隐患。鉴于此,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七条 “车辆在道路以外通行时发生的事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报案的,参照本法有关规定办理。”的规定,将非道路交通事故也交由公安交警部门比照道路交通事故进行处理。这类交通受害人员应积极的收集这类交通案件证据,按照我国的交通法律要求相应的赔偿。这类交通事故的办案单位,应对交通事故进行鉴定,确定这类交通事故的交通责任。相应的赔偿按照这类交通事故的责任进行赔偿办理。


·交通事故门牙掉两个伤残鉴定为几级?
      交通事故门牙掉两个伤残鉴定为几级? 掉落两颗门牙属于轻伤二级。 到司法鉴定中心鉴定,再作判断。 伤残的等级分为一级到十级伤残: 一级伤残划分依据 a. 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全靠别人帮助或采用专门设施,否则生命无法维持;b. 意识消失;c. 各种活动均受到限制而卧床;...


·我国法律规定黑校车超员怎么判刑?
      我国法律规定黑校车超员怎么判刑? 人人都应该遵守交通规则,才能有效的避免交通事故,可超载超员问题还是时常发生。对于广大的校车使用者和相关者来说,安全问题一直都是其关注的重点。那么,我国法律规定黑校车超员怎么判刑?下文所整理的即是该问题的解答。 一、黑校车超载是否构成犯罪? 根...


·交通事故两处伤评残达到多少级
      交通事故两处伤评残达到多少级 交通事故两处伤评残达到伤残十级。工伤十级赔偿标准: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要求: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分别按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支付本人一次性工...


·车祸肇事司机不赔钱怎么办?
      在处理车祸的时候,必然会涉及到赔偿的问题,不管是对人身损害的赔偿还是对财产损失的赔偿,在实际计算赔偿数额之前,还是应该先确定当事人各自需要对事故承担的责任,这样才能清楚当事人承担的赔偿比例是多少。那其中车祸肇事司机不赔钱怎么办呢?不少人曾经就遇到过这样的情况,下面本站我们就来为你...


·交通人伤垫付应不应该?
      交通人伤垫付应不应该?应该垫付。1、受害人一方可通过公安交管部门催要如果交通事故造成人员受伤的,在交通事故认定书还没有作出前,受害人可以通过公安交通管部门向机动车方垫付足够的医药费。受害人应充分利用交通事故认定书还未作出之前的这一段时间,交通事故认定书作出后,再通过公安交管部门来...


·交通事故总会造成人身伤亡与财产损失,有损失就需要进行赔偿。如
      交通事故总会造成人身伤亡与财产损失,有损失就需要进行赔偿。如今,您都购买了保险,机动车还存在交强险这样的强制险,一般理赔都先由保险公司进行赔付。那么交通事故该怎样进行理赔呢?对此,我们收集了有关资料,马上就来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交通事故该怎样进行理赔 1、首先要做的是及时报...


·交通事故赔偿责任谁承担
      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责任人即赔偿义务人,是指因自己行为或者他人侵权行为以及其他致害原因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具体的交通事故中,交通事故赔偿责任谁承担?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 一、交通事故赔偿责任谁承担 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义务人包...


·江苏商业车险费率新规定
      江苏商业车险费率新规定一、江苏商业车险费率新规定 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六条规定:“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实行统一的保险条款和基础保险费率。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按照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总体上不盈利不亏损的原则审批保险费率。 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


·醉酒驾驶电动车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醉酒驾驶电动车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一、醉酒驾驶电动车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关于非机动车醉驾,《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明确规定,在道路上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三轮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不得醉酒驾驶。机动车和非机动车驾驶人都须严格遵守交法规定,安全行车。 ...


·以前的单位没五险一金现在新公司交要注意什么
      五险一金涉及到生活的方方面面,因此具有重要的意义。虽然五险一金是国家的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的用人单位必须缴纳的事情,但是也有的用人单位会拒绝缴纳五险一金。下面的我们就为您总结归纳一下以前的单位没五险一金现在新公司交要注意的有关问题。 一、以前的单位没五险一金现在新公司交要注意 ...


·车损险不计免赔是什么?
      车损险不计免赔是什么意思车损险已经成为现在每一位车主给自己爱车必须投保商业的险种险种。因为这个险种能在车主爱车发生意外的时候,最大限度的降低经济损失,并且是理赔权益达到最大化车损险不计免赔到底是什么意思1、车损险不计免赔险是车险的一个附加险种,这个保险产品主要是把发生事故后的部分...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