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上班期间腰部扭伤算不算工伤?

上班期间腰部扭伤算不算工伤?

一、上班期间腰部扭伤算不算工伤?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根据您的情况属于腰间盘突出,这种疾病是否属于职业病以工伤鉴定部门的鉴定为准,如果属于职业病则为工伤,不属于的话就很难认定为工伤,建议先去劳动与社会保障局或者跟医生沟通下,当然最终需要工伤鉴定部门的鉴定。一旦认定为工伤则可以主张赔偿。

二、工伤主要种类

1.按受伤程度分类:一般分为轻伤和重伤。也可分为

⑴轻伤;

⑵中度伤;

⑶无生命危险的重伤;

⑷有生命危险的重伤;

⑸危重、存活和不明。

2.按致伤因素分类:

⑴机械性损伤:如锐器造成的切割伤和刺伤,钝器造成的挫伤,建筑物倒塌造成的挤压伤,高处坠落引起的骨折;

⑵物理性损伤:如烫伤、烧伤、冻伤、电损伤、电离辐射损伤;

⑶化学性损伤:如强酸、强碱、磷和氢氟酸等造成的灼伤。

3.按受伤部位分类:可分为颅脑伤、面部伤、胸部伤、腹部伤和肢体伤。

4.按皮肤或粘膜表面有无伤口分为开放性损伤和闭合性损伤。

5.按受伤组织和器官多寡分为单个伤和多发伤。

老工伤

至2012年,老工伤缺乏准确的概念定义,在工伤保险实务中,一般理解是将发生在1996年10月1日《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实行以前的工伤统称为“老工伤”。事实上,这理解也存在偏差。恰恰是这个用词导致了人们对于“新”“老”工伤的划分,进而导致了对于工伤政策适用的争议.“老工伤”的规范定义应该是“未纳入工伤保险统筹的工伤人员”,这意味着不仅1996年10月1日以前,就是2004年1月1日《工伤保险条例》生效后,因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发生工伤后无法从工伤保险基金获得相关待遇的人员,都可以称为“老工伤”。

那么在发生了工伤情形后也是需要劳动者及时的通知用人单位,同时也是需要在规定的期限内进行工伤鉴定的,然后根据工伤鉴定等级确定赔偿项目和赔偿项目的,如果双方对工伤鉴定的等级发僧了分歧或者是争议时也是通过劳动仲裁或者是诉讼的方式来解决的。




·工程款纠纷起诉的条件是什么?
      工程款纠纷起诉的条件是什么? 一、工程款纠纷起诉的条件是什么? 1、工程质量验收合格 相应的法律依据是《合同法》第279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司法解释》)第二条,对质量验收合格的工程,按照约定支付价款。 根据行政...


·我们发现在一些劳动合同中,用人单位会与劳动者具体约定服务期,
      我们发现在一些劳动合同中,用人单位会与劳动者具体约定服务期,通常在单位会对劳动者进行培训的情况下,才会进行服务期的约定,主要还是怕培养了劳动者之后,对方却辞职不干了。而对于劳动者而言约定服务期会有一些注意的事项。那到底约定服务期注意哪些事项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


·如何认定单位克扣工资的行为
      工作中,总有一些用人单位会以各种各样的名目来克扣员工的工资,从法律的角度分析,单位能克扣员工工资吗?如果说答案并不是绝对的不可以或者是可以,那么对于单位克扣工资的行为怎么认定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单位能克扣员工工资吗? 国家劳动法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中第...


·建筑工程施工备案流程是什么?
      建筑工程施工备案流程是什么 有什么注意事项?一、建筑工程施工备案流程是什么?1、工程施工总包企业在取得中标通知书后3日内,凭中标通知书所核定的预计用工数,到项目所在地分包、劳务市场缴纳综合保险预缴费(本市二级及以上资质施工企业和外省市进沪施工企业,本市三级施工企业办理工程总包合同...


·劳动者如果在本身的工作时间外,延迟了工作时间的话,则一般就会
      劳动者如果在本身的工作时间外,延迟了工作时间的话,则一般就会认定属于加班,但加班也分为了主动加班和单位安排加班。很多时候,单位安排加班会支付劳动者加班费,那么要是劳动者主动加班的可以索要加班费吗?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主动加班的可以索要加班费吗? 加班费是指劳动者按...


·劳动者的哪些收入不属于工资范围
      劳动者的哪些收入不属于工资范围工资支付的项目,一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但劳动者的以下劳动收入不属于工资范围:(1)单位支付给劳动者个人的社会保险福利费用,如丧葬抚恤救济费、生活困难补助费、计划生育补贴等;(2)...


·一、应聘的店长要签劳动合同吗?
      一、应聘的店长要签劳动合同吗? 店长只是老板聘请的员工,当然需要签订劳动合同。 店长是属于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了,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管理层中担任重要职务、负责公司经营管理、掌握公司重要信息的人员,主要包括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这...


·一、误工费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误工费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1、误工费赔偿标准根据受害者的误工时间和工资收入计算,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2、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起最...


·劳动合同纠纷处理的方式有哪些
      劳动合同纠纷处理的方式有哪些发生劳动合同纠纷,首先,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也可以申请第三方机构(例如工会、人民调解委员会等)进行调解;其次,对于用人单位的违法用工行为,劳动者可以向用工行为地的劳动监察机构进行投诉举报,要求处理;但是这两种方式不是必须的前置程序,发生劳动合同纠纷时,劳...


·工程质量鉴定期限是怎么规定
      工程质量鉴定期限是怎么规定的 本身工程的修建就是一个比较漫长,而且要求非常严格的过程。在工程修建完成以后,相关单位还会组织人员对工程质量进行鉴定,只有鉴定完成了以后,才会根据实际情况允许工程进行使用。所以对开发商和承包方来说,最关注的就是对于工程质量鉴定的时间。下面我们就为您介...


·劳动合同法解读有哪些内容?
      在实务操作中,用人单位相关工作人员在操作劳动合同的问题上存在很多误区和疑惑,我国劳动合同法对劳动合同的签订和存续,有明确而充实的规定,下面我们将进行劳动合同法解读,希望对您在操作劳动合同相关问题上有所帮助。 劳动合同法解读有哪些内容? 一、立法原则 1、立法宗旨非常明确,保...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