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法院拍卖房子有人住怎么办

法院拍卖房子有人住怎么办?法院可以强制执行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条,强制迁出房屋或者强制退出土地,由院长签发公告,责令被执行人在指定期间履行。被执行人逾期不履行的,由执行员强制执行。强制执行时,被执行人是公民的,应当通知被执行人或者他的成年家属到场;被执行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通知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到场。拒不到场的,不影响执行。被执行人是公民的,其工作单位或者房屋、土地所在地的基层组织应当派人参加。执行员应当将强制执行情况记入笔录,由在场人签名或者盖章。强制迁出房屋被搬出的财物,由人民法院派人运至指定处所,交给被执行人。被执行人是公民的,也可以交给他的成年家属。因拒绝接收而造成的损失,由被执行人承担。二、买司法拍卖的房子有风险吗?1、拍卖的房屋可能有隐藏瑕疵缺陷、损毁等情况。建议竞买人需要实地看房子,一旦作出竞买决定,竞买人表明完全了解,不能够以房屋瑕疵为由拒绝。2、拍卖的房屋交易和过户需要按照房屋所在地有关房地产政策执行。也就是说自己没有不清楚自己有没有购房资格,一旦竞拍成功,自己不能够办理过户手续的后果和造成的损失,需要由自己承担。3、竞买人需要承担税、费及相关欠费的风险。比如拖欠的物业费、水电费等,竞买人需要到相关单位查询。而税费,一般是由竞买人承担,若拍卖房屋没有产权证,那么涉及二次过户,契税要交2次。4、户口问题,如果原户口没有迁走,新房主的户口无法迁入,或许会影响到新房主的子女入读学区房的情况。三、房屋拍卖流程是怎样?1、竞买人首先要阅读房屋竞买公告。2、竞买人到实地看样,也是就拍卖房屋的位置、状况。3、竞买人报名参加司法拍卖,缴纳保证金。4、竞买人出价参与房屋竞拍,手机和电脑都可以出价。5、竞买人竞拍成功后,按照法院竞买公告中的要求将房款打款给法院,之后联系法院。6、竞买人办理交割手续。个人房屋不会无故被司法拍卖的,被司法拍卖的都是因为资不抵债,房子之前已经抵押出去了,当这套房子现在已经处于被拍卖状态的情况下,实际上原产权人就必须要搬出去,但是可以带走个人的私人物品,不配合执行的法院自然有强制措施。


·房租转租的风险是什么,转租房屋有哪些风险
      进行房屋转租的,具体可以分为责任转租与承诺转租,其中责任转租是没有经过出租人同意的转租,那么承担的法律风险就是比较大的。那么您知道房租转租的风险都是什么吗?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房租转租的风险是什么 承租人租赁房屋6个月以上的,应与出租人签订书面的房屋租赁合同,...


·房屋拆迁以航拍图为准合法吗?国家有规定吗?
      一、房屋拆迁以航拍图为准合法吗?国家有规定吗?  为了制定了统一的标准,有利于拆迁工作的标准化和一定的公平性,很多地方政府都规定以某年某月的航拍图作为认定房屋合法与否的分界线,航拍图之前建造的房屋视为合法,之后的则视同违章。是典型的以政策替代法律的于法无据的操作模式,是严重不合理...


·离婚不分割房产的情形有哪些
       离婚不分割房产的情形有哪些?对于这个问题,有的人理解起来可能比较困难,其实这就是指夫妻在离婚的时候就哪些房产是不能进行分割的。针对这个问题,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所购买的二手房未过户 在离婚财产分割中,对于未办理过户手续二手房的分割,若双方当事人未能就此达成一致,...


·房屋买卖合同如何约定做低协议违约金
      房屋买卖合同如何约定做低协议违约金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 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应当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适当减少;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为由请求增加的,应当以违约造成的损失确...


·北京二套房购买的政策规定是什么?
      北京二套房购买的政策规定是什么?如果是北京户口以家庭为单位只可购买2套住宅,贷款首付6成,利率上浮10%-15%;非北京户口以家庭为单位不可购买2套住宅,需卖掉现有住宅才可以购买;外籍及港澳台人士以家庭为单位不可购买2套住宅,三套住宅以家庭为单位均不可购买。二、《关于规范商业性个...


·婚后赠与房产离婚时房产如何分割婚后其中一方的父母
      婚后赠与房产离婚时房产如何分割婚后其中一方的父母出资购房赠送给自己的子女,若没有公证说明该房屋是赠予夫妻双方的,则默认为父母对自己子女的馈赠,属该子女的个人财产,离婚时对方无权要求分割。婚前房产其中一方在婚前买的房子,自己付清全部房款并获得房产证的,属于婚前个人财产,在民法典的规...


·买房子贷款怎么算
      在我们历经艰辛选到自己心仪的房子后,面临的就是支付房款了,并不是每个人都能一次性支付所有房款,这时可以选择贷款买房的支付方式,花明天的钱圆今天的梦。买房子的贷款怎样计算的呢?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讲解。 一、贷款买房的分类 贷款买房指购房人以在住房交易的楼宇作抵押,向银行申请贷...


·婚前房产属于共同财产吗?
      婚前房产属于共同财产吗 婚前的房产离婚能分吗 婚前房产是否是夫妻共同财产,在现实中普遍有以下三种情形:一是一方在结婚前出资购买的房子;二是由一方父母或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子;三是一方在结婚前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的房子。下面将详细介绍这三种情形:(一)一方在结婚前自己出资购买的房子。...


·在社会生产活动当中,其实大多数的租赁关系都是比较好的。作为房
      在社会生产活动当中,其实大多数的租赁关系都是比较好的。作为房东和租客来说,其实应当保持一种比较正常的关系,毕竟房屋租赁是各取所需,只要在租赁过程当中对一些事情引起注意的话就不会引起租房纠纷。下面我们就为您详细介绍一下,合肥房屋出租需要注意哪些事情? 一、合肥房屋出租需要注意哪些事...


·结婚后父母首付房产离婚分割是怎样的
      结婚后父母首付房产离婚分割是怎样的 离婚房产分割时应剔除该部分出资后,共同财产平均分割,但房屋仍为夫妻共同财产;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如果房屋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或者支付方配偶子女名下,则该部分出...


·购房者可以退房的情形包括了哪些
      购房者可以退房的情形包括了哪些 (一)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而将房屋抵押给第三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8条第1项之规定,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