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水上交通事故调查处理简易程序规定》具体内容是什么?

水上交通事故处理和陆上交通事故处理不同,是由各地海事局进行事故调查处理。在执法过程中,有些部门存在违规现象,损害了当事人合法权益,为此我国出台了《水上交通事故调查处理简易程序规定》,要求海事部门严格按照规范程序处理水上交通事故。那么《水上交通事故调查处理简易程序规定》具体内容是什么?通过本文的介绍,我们初步学习下。

水上交通事故调查处理简易程序规定

第一条 为依法、便民和高效地调查处理水上交通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事故调查处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事故调查处理规定》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经事故各当事方书面申请、海事管理机构认定,案情简单、事实清楚、因果关系明确的水上交通小事故(以下简称“小事故”),适用本规定开展调查处理工作,但以下情形除外:

(一)涉及载客类、危险品运输、国际航行船舶、外国籍船舶的事故;

(二)任一当事方在结案前对简易程序适用性有异议的事故;

(三)发现船舶、船员存在假证、无证等严重违章行为的事故;

(四)海事管理机构认为事故具有广泛吸取教训意义的事故;

(五)海事管理机构认为不宜适用简易程序进行调查处理的事故。

前款所称的小事故的具体标准按照交通运输部颁布的《水上交通事故统计办法》(交通部令2002年第5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 海事调查人员开展事故调查取证工作,人数不得少于2人,且至少有1人应持有海事调查官证书。

第四条 海事管理机构执行简易程序应遵守如下工作流程:

(一)当事人申请。

各当事人向有事故管辖权的海事管理机构递交授权人签名的《水上交通事故调查处理简易程序申请书》(见附件1)。

(二)评估简易程序适用性。

海事管理机构应派员对当事船舶和事故现场采取勘视、检查、测量、拍照、录像等法律允许的方式进行现场勘查,完成水上交通事故现场勘查记录,初步确认事故经过和核实事故损失,评估是否适用简易程序。

(三)启动简易程序。

如适用简易程序,应书面(见附件2)告知启动简易程序及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四)收集证据。

适用简易程序的小事故,海事调查人员可以根据事故情况询问当事人及其他有关人员,调查事故发生情况,并作相关记录。

当事人应向海事管理机构提供船舶、浮动设施及有关设备、人员的证书复印件,相关文书、日志、记录簿复印件及电子助导航仪器、设备相关记录备份。

(五)制作结论书。

询问、记录完毕,相关文书、证据备份后,海事调查人员应制作《水上交通事故调查处理结论书》(见附件3),由当事人签字确认,作为事故认定的证据。

属内河交通事故的,以《水上交通事故调查处理结论书》代替《内河交通事故调查结论书》送达当事人。

第五条 适用简易程序的事故,结案以事故当事人在《水上交通事故调查处理结论书》签字为准,不适用《水上交通事故调查结案管理规定》(海安全[2007]324号)。

第六条 为保证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客观、公正进行,海事管理机构应按规定做好相关证据的保存工作。

第七条 执行简易程序的事故调查应在接到各当事方递交的《水上交通事故调查处理简易程序申请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完成,特殊情况经上级海事管理机构批准后,可以适当延长期限,但最长不得超过十个工作日。

第八条 海事调查人员经评估认为不适用简易程序,或在执行简易程序过程中,发现所调查的事故超过小事故等级或具备第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五)项的规定,应终止适用简易程序,按规定程序进行调查处理,并书面告知事故当事人。

第九条 当事人共同申请调解的,海事调查人员应当场进行调解,并记录调解结果,由当事人签名,交付当事人。

调解不成或当事人不执行调解结果的,当事人还可以向海事仲裁中心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对海事调查中发现的问题,海事管理机构应按规定程序签发海事安全管理建议。

第十一条 对事故调查中发现的事故当事人违反海事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海事管理机构应按照海事行政处罚的有关规定实施行政处罚。

第十二条 适用简易程序调查的事故,各海事局应做好其报告、统计、分析等相关工作。

第十三条 本规定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本规定自2013年2月1日起施行。

水上交通事故处理程序分为普通程序、简易程序等。我国出台的《水上交通事故调查处理简易程序规定》对于规范海事部门行政执法行为,高效的处理水上交通事故非常有帮助。交通事故当事人如果发现海事部门执法过程有违规情况,不符合“规定”要求,可以向有关部门进行反映投诉,还可以提出行政诉讼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一、交通事故轻微伤如何赔偿标准包含什么项目?
      一、交通事故轻微伤如何赔偿标准包含什么项目? 交通事故轻微伤如何赔偿标准2018包含的项目有: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营养费、鉴定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等,根据鉴定出的等级不同有...


·交通事故诉讼期是多久,起诉应该注意什么?
      交通事故诉讼期其实也就是我们常说的,交通事故诉讼中的诉讼时效。关于这个诉讼期对当事人来讲是很重要的。那么您知道交通事故诉讼期是多久吗?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 一、交通事故诉讼期是多久 交通事故诉讼时效期间是一年,法律有明确规定,这一点没有任何争议。但诉讼时效从何时起算,是长期以...


·汽车购销合同的交车时间没约定怎么办
      汽车购销合同的交车时间没约定怎么办 一、汽车购销合同 1、汽车购销合同包括了以下条款: 合同中必须明确规定汽车产品的型号、规格、质量、数量、选装件数量和型号及生产厂家、交货期限,这是汽车购销合同最基本的内容。 2、交货期限应具体规定交货的日期,如果延期交货,汽车制造商应承担全部...


·车位租赁合同最长期限是多少
      一、车位租赁合同最长期限是多久?车位产权办出《房地产权证》后作为物权拥有是无期限的,但车位所在的土地使用权是有使用年限限制的,年限与车位所在土地使用权年限一致。因此,应该查看开发商的《土地使用权证书》,确认其土地使用期限。但根据物权法规定住宅使用土地使用期限届满后自动续期,所以不...


·醉酒驾驶是严重违反相关法律的犯罪行为,醉酒驾驶人一旦被交管部
      醉酒驾驶是严重违反相关法律的犯罪行为,醉酒驾驶人一旦被交管部门查处、或因为交通事故被举报,按照相关法律规定除了吊销五至十年驾照以外,还将被追究刑事责任,根据情节轻重判处半年以内拘役并处罚金,被处以拘役的酒驾人一般在看守所内执行,至刑期结束后方能予以释放,那么,桐乡醉驾进看守所感受...


·交通事故退休后误工费有吗?
      交通事故退休后误工费有吗如果受害人已退休但还在工作仍然按照造成实际收入损失进行赔偿。误工费是受害人由于人身受到伤害,耽误工作而形成的财产损失。误工损失是一种间接损失,赔偿误工费是对受害人的损害进行法律上的补救。即受害人因受伤不能上班工作而不能获得劳动报酬而形成的损失。赔偿受害人误...


·连环交通事故责任承担如何确定
      交通事故发生的情况各不相同,车辆拥挤的路段也会发生汽车连环相撞的交通事故。连环相撞的车辆较多,事故的责任认定起来也相对复杂。但明确事故责任是承担责任的前提,那么,连环交通事故责任承担如何确定呢?针对此问题,我们将详细分析,为您解答。 一、连环交通事故责任承担如何确定 1、后车...


·一、交通事故脾脏切除属于几级伤残等级?
      一、交通事故脾脏切除属于几级伤残等级? 交通事故脾脏切除是8级伤残,但具体要以伤残鉴定的结论为准。《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第32规定:“评定时机应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因损伤所致的并发症治疗终结为准。” 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第27规定,治疗终结是指临床医学...


·怎么确定机动车方的赔偿责任
      怎么确定机动车方的赔偿责任 一、怎么确定机动车方的赔偿责任 新修订的《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规定:“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新修订的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


·在发生交通事故之后,交警往往都会到场进行勘察并制作《交通责任
      在发生交通事故之后,交警往往都会到场进行勘察并制作《交通责任事故认定书》。了解交通事故责任判定标准对您后期的维权是十分重要的。今天,您就和我们一起来详细了解一下判定标准吧。 一、交通事故责任判定标准是什么 1、按照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道路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的行驶途中因...


·跟我国现行的交通法规的规定
      跟我国现行的交通法规的规定,交警在认定了这个驾驶人是属于酒后驾车的行为之后,将根据相关的新标准,对于这个驾驶员按照酒后驾车和醉酒驾车这两个标准来进行相应的处罚。根据交通警察的介绍,在正在驾驶机动车辆的驾驶员的每100毫升的血液里面,酒精的含量到达或者是超过了20毫克就被视为是饮酒...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