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撤销劳动争议仲裁裁决的法定情形有那种

撤销劳动争议仲裁裁决的法定情形有那种

一、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

当适用的法律法规确有错误时,可申请撤销仲裁裁决。主要是指:

(一)适用已失效或尚未生效的法律法规的;

(二)援引法条错误的;

(三)违反法律关于苏激励的规定的。

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无管辖权

依据《劳动仲裁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三、违反法定程序

违反法定程序主要是指:

(一)仲裁组织的组成不合法的;

(二)违反了有关回避规定的;

(三)违反了有关期间规定的;

(四)审理程序违法等。

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伪造证据是指制造虚假的证据,对证据内容进行篡改,使其与真实不符。如:制造虚假的书证、物证、鉴定意见等等。伪造证据是违法行为,当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证据时,用人单位可申请撤销仲裁裁决。

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

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包括证明案件基本事实的证据、证明主体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证据等。

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 舞弊、枉法裁决行为

(一)仲裁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他人财物并为他人谋取利益;

(二)受贿人以公开或者暗示的方式,主动向行贿人索取贿赂,甚至是公然以要挟的方式,迫使当事人行贿;

(三)仲裁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利;

(四)依法承担仲裁职责的人员,在仲裁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决。

对于劳动仲裁,如果该劳动仲裁还没有生效的话,提交书面的撤销劳动仲裁申请书即可。而要是劳动仲裁裁决已经生效的话,劳动者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劳动者每月加班时间不能超过多少
      法律允许用人单位安排员工加班,但此时也要先征得员工的同意,不能强制性要求员工加班、另外即使要加班也要控制好加班时间,不然可能对员工利益造成较大的损害。那通常劳动者每月加班时间不能超过好多呢?下文中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劳动者每月加班时间不能超过多少 员工加班有时间限制。根据...


·一、劳动者没有签合同是否能随时辞职?
      一、劳动者没有签合同是否能随时辞职?劳动者没有签合同是可以随时辞职的,《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


·出院后多久做工伤认定?
      在工作过程中,因为工作原因而导致人身受到损害的话,此时需要先对受伤职工进行治疗,在差不多的时候可以申请进行工伤认定。这就有人问了,一般在出院后多久做工伤认定呢?对于工伤认定的时间问题,下文中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出院后多久做工伤认定 (一)工伤认定的申请时限。职工发生事故伤...


·工伤鉴定不够级怎么办,待遇是怎样的
      相关的从业人员会从事一些特殊的工作,导致个人健康随时会受到工作的影响所以就需要进行工伤鉴定,得到鉴定结果后可以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赔偿,那么如果工伤鉴定不够级怎么办,待遇是怎样的呢?我们通过下文来了解一下。 一、工伤鉴定不够级怎么办,待遇是怎样的 1、医疗费:治疗工伤所需的挂号...


·工程质量问题的含义是什么?
      现在建筑工地是愈发的多,其中存在的工程质量问题也是非常的多。而工程质量问题的类型也是各种各样的,比如建筑倾斜、坍塌、错位等等。如果想要预防、控制这些问题的频繁发生,我们首先应该搞清楚工程质量问题的含义是什么,只有搞清楚了它的含义才能更有效的做出预防、控制的方案。工程质量问题的表现...


·一、入职成为普工能随时辞职吗?
      一、入职成为普工能随时辞职吗? 入职成为普工不能随时辞职,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要离职的,要通过书面的方式提前三十天通知用人单位,用人单位要这三十天内对离职劳动者的工作进行交接。劳动者离职后用人单位要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在现实生活中,临时工辞职的问题分为三种,同时每一种情况...


·没有签劳动合同离职酒店不发工资合法吗?
      没有签劳动合同离职酒店不发工资合法吗?不合法的,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


·劳动者终止劳动合同后有补偿吗?
      劳动者终止劳动合同后有补偿吗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劳动合同按合同的内容分为劳动合同制范围以内的劳动合同和劳动合同制范围以外的劳动合同;按合同的形式分为要式劳动合同和非要式劳动合同。劳动者终止合同没有补偿金,劳动者根据38条辞职有补...


·在上班时间里发病算不算工伤
      在上班时间里发病算不算工伤 一、在上班时间里发病算不算工伤? 职工在工作期间发病死亡的,可以视为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免费法律援助律师援助工作
      免费法律援助律师援助工作律法是很专业的,您的大多数都只知道一些比较易懂的方面,而对于不常见的案例就不知道怎么办理了。这时候就需要法律服务来从专业的角度为我们分析法律问题。所以,对于经济困难的,没有条件请律师做法律服务的符合申请法律援助的情况的,就可以申请免费的法律援助。这样,就可...


·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下列情况下
      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下列情况下,劳动者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并且有权取得经济补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