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刑事诉讼各阶段的办案期限是怎么规定的?

刑事诉讼各阶段的办案期限是怎么规定的?

在刑事案件办理过程中,公检法各个部门都有相对应的办案期限,这样规定是为了促使办案人员及早破案,防止出现消极怠工的现象。那么刑事诉讼各阶段的办案期限是怎么规定的?我们结合相关资料,通过下文给您做个简单说明。

一、强制措施期限

1、传唤、拘传持续时间不得超过12小时;

2、拘留时间,一般不得超过14日,特殊情况最长37天;

3、取保候审时间,不得超过12个月;

4、监视居住时间,不得超过6个月。

二、侦查羁押期限

1、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不得超过2个月;

2、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延长1个月;

3、对符合刑事诉讼法第126条规定情形的,可以延长2个月;

4、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10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依照刑事诉讼法第126条延长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可以再延长2个月;

5、发现另有重要罪行的,重新计算期限。

三、审查起诉期限

1、审查起诉时间,1个月;

2、重大、复杂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

3、改变管辖的,改变后的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

4、退回补充侦查,以两次为限,每次1个月;

5、被害人对不起诉决定的申诉,在7日以内;

6、被不起诉人对依据刑法第142条第2项作出不起诉决定的申诉,在7日以内。

四、审判期限

1、普通程序一审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一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特殊情况,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一个月。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

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2、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后二十日以内审结。

3、二审上诉、抗诉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审结,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特殊情况,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一个月,但是最高人民法院受理的上诉、抗诉案件,由最高人民法院决定。

由此可见,在刑事案件办理的不同阶段,由于办案主体不同,刑事诉讼各阶段的办案期限也会因此有所区别。在最后的审判环节,通常情况下,法院会在接受检察院的诉讼后一个月内开庭宣判,只有特别复杂的案件,或是出现特殊情况,法院才会延期宣判

·走私毒品罪构成要素是怎样的
      一、走私毒品罪构成要素是怎样的 走私毒品罪,是指违反国家毒品管制法规,逃避海关监管,非法运输,携带、邮寄毒品进出国(边)境的行为。 (1) 走私毒品罪的犯罪客体是复杂客体,不仅侵犯了国家对毒品的管理制度,同时也侵犯了国家对外贸易管理制度。 (2) 犯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


·放火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哪些属于放火罪的构成要件
      在我国,每年因为自然原因导致的火灾层出不穷,已经对人民的生命造成严重的威胁,但是有些犯罪分子居然还实施纵火,公然致公共安全于不顾,严重危及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对此我国刑法规定了放火罪,严厉处罚此类放火行为。那哪些属于放火罪的构成要件?本文马上为你做详细介绍。 一、哪些属于放...


·漏罪新罪处理应怎样办理
      漏罪新罪处理应怎样办理1、漏罪应当先并后减;2、新罪应当先减后并。3、既有漏罪又有新罪的,应当先将漏罪进行先并后减得出刑期,再将新罪刑期与前罪还未执行的刑期相合并进行处理。《刑法》第七十条 漏罪先并后减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发现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


·犯罪中止的构成特征是什么
      犯罪中止的构成特征是什么(一)行为人主观上具有中止犯罪的决意。行为人在客观上能够继续犯罪和实现犯罪结果的情况下,自动作出的不继续犯罪或不追求犯罪结果的选择。首先,行为人明确认识到自己能够继续犯罪或实现犯罪结果;其次,中止行为的实施是行为人自动作出的选择;再次,中止犯罪的决意必须是...


·犯洗钱罪要怎么判刑处罚
      犯洗钱罪要怎么判刑处罚根据《刑法》规定,需要区分自然人犯本罪还是单位犯本罪,主体不同实际的量刑标准也不太一样。1、自然人犯洗钱罪的,没收实施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走私犯罪的违法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洗钱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


·非法经营罪数额认定集团作案怎么判刑
      非法经营罪数额认定集团作案怎么判刑 一、非法经营罪数额认定集团作案怎么判刑? 1、非法经营罪数额认定标准: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出版物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 第十二条个人实施本解释第十一条规定的行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非法经营行为“情节...


·侮辱罪和诽谤罪相同点是什么?
      侮辱罪和诽谤罪相同点是什么? 二者都属于侵害名誉权的行为(1)诽谤。诽谤的方式分为两种:一是口头诽谤,二是文字诽谤。诽谤的内容,包括一切有损于他人名誉的事实,如诬蔑他人犯罪、品德不良、素质能力不高、企业形象不佳等,均是。判断的标准是,某种言论如果经社会中具有正常思维能力的成员判断...


·缓刑与实刑的比例有多大的区别?
      一、错缓刑与实刑的比例有多大的区别? 实刑和缓刑是民间俗称。一般来说就是需要实际在监狱里面服刑的叫做实刑。比如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就需要被羁押3年。 缓刑就是实刑缓期执行。根据刑法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适用缓刑确实不...


·什么情况下刑事自诉案件不予受理
      什么情况下刑事自诉案件不予受理刑事自诉案件经审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一)犯罪已过刑法规定阿的追诉时效期限的;(二)被告人死亡的;(三)被告人下落不明的;(四)不属自诉案件范围的;(五)自诉人撤诉后,就同一事实又告诉的,但因证据不足而撤诉的除外;(六)经人民法院调...


·一、有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为十年?
      一、有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为十年? 有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为十年,有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限,为没有执行完毕的刑期;无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限为十年。假释考验期限,从假释之日起计算。 被宣告假释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二)按照监督机关的...


·传授犯罪方法罪的构成要件是怎样的
      刑事犯罪的构成要件是认定犯罪的关键,而针对不同的犯罪,当然构成要件的具体内容都是不同的,不过都包括了四个方面的内容,即主体、客体、主观方面以及客观方面。而今天,我们要为您介绍的是传授犯罪方法罪的构成要件的内容,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一方面...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