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合同违约未约定赔偿数额怎么办?

合同违约未约定赔偿数额怎么办? 一、合同违约未约定赔偿怎么办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一般来说,应当约定违约金,如果没有约定,违约金一般等于违约所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从上述规定可以看出, 对于违约金标准的确定,一般是当事人的意思自治,也可以在发生纠纷后双方协商一个标准。其中:
1、违约金过高的,可以参照实践中一般标准予以调整。
2、对于违约金过低,不足以弥补当事人损失的可以适当调高。
3、对于未约定违约金的,可以不判决违约方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二、合同未约定违约金,如何追究违约责任
《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因此被告理应赔偿因逾期付款给原告造成的损失。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第四款规定:“买卖合同没有约定逾期付款违约金或者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出卖人以买受人违约为由主张赔偿逾期付款损失的,人民法院可以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为基础,参照逾期罚息利率标准计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法释[2004]14号)第十七条规定:当事人对欠付工程价款利息计付标准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3]7号)第十七条规定: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以下标准确定: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关于逾期付款违约金应当按照何种标准计算问题的批复》(法释[1999]8号)和《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逾期付款违约金应当按照何种标准计算问题的批复>的批复》(法释[2000]34号)的规定,对于合同当事人没有约定逾期付款违约金标准的,人民法院可以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逾期付款违约金。中国人民银行调整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时,人民法院可以相应调整计算逾期付款违约金的计算标准。
在中国人民银行于2003年12月10日发布了《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人民币贷款利率有关问题的通知》(银发[2003]251号,自2004年1月1日起执行),
第三条“关于罚息利率问题”中规定:“逾期贷款(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日期还款的借款)罚息利率由现行按日万分之二点一计收利息,改为在借款合同载明的贷款利率水平上加收30%-50%;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的罚息利率,由现行按日万分之五计收利息,改为在借款合同载明的贷款利率水平上加收50%-100%。对逾期或未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从逾期或未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贷款之日起,按罚息利率计收利息,直至清偿本息为止。对不能按时支付的利息,按罚息利率计收复利。
经我们介绍,关于“合同违约未约定赔偿”中的未约定赔偿怎么办这一问题你是否已经清楚了解呢,我们要提醒你的是,签订合同时,合同条款应相互配合,协调一致,合同的各项条款必须与双方约定和接受所达成的协议一致,不要忽视对违约事项的约定,以免对日后的生活造成影响,

·农村荒山承包合同的范本是怎样的?
       随着改革开放以来,国家对“三农问题”的高度重视,以及农村生活生平的不断提高、农村人民文化素质的不断提升,越来越多的农民考虑到国家对林业生态建设事业的重视,自己决定好好干一场,热衷于承包土地、荒山等,自主创业,获取利润。那么既然承包荒山,就需要签订合同,农村荒山承包合同的范本是怎...


·一、出租人可以随意解除合同?
      一、出租人可以随意解除合同? 1、不可以随意解除;但《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明确规定了房屋出租人单方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八种事由: (1)将承租的房屋擅自转租的; (2)将承租的房屋擅自转让、转借他人或擅自调换使用的; (3)将承租的房屋擅自拆改结构或改变用途的...


·合同争议可以申请仲裁吗?
      合同争议可以申请仲裁吗? 一、合同争议可以申请仲裁吗? 合同纠纷发生后,争议的任何一方均可按照双方在争议发生前或发生后订立的仲裁协议,依法向选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申请仲裁要符合下列几个条件: 1、有仲裁协议。仲裁协议既是当事人授权仲裁机构解决争议的依据,也是排除法院司法...


·合同生效法定条件都?
      合同生效法定条件都有哪些 一、合同生效法定条件都有哪些 合同生效需要具备实质要件和形式要件: 1、合同生效的实质要件: (1)合同当事人订立合同时具有相应的缔约行为能力。 (2)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 (3)合同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 (4)合同的内容必须确定...


·请假过多单位可以解除合同吗
      请假过多单位可以解除合同吗 一、以请假过多为由辞退员工当然是不合法的 劳动法并未规定用人单位可以以请假过多为由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所以以请假过多为由辞退员工当然是不合法的。你可以要求补偿,可以单位违反解除合同为由,要求单位支付双倍于经济补偿金的赔偿金,你可以按工作1年要求支付...


·一、店面转让合同一方违约违约金怎么办理?
      一、店面转让合同一方违约违约金怎么办理? 依据合同的条款来进行办理; 合同法第114条规定:违约金过高的比较标准为守约方的实际损失,如上所述,实际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履行利益损失。 《最高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6条的规定:以调整到实际损...


·合同法定金比例具体是多少?
      合同法定金比例具体是多少?在签订买卖合同之前,通常为了保护卖方的权益会事先对买方收取一定的定金,对于定金收取多少,不是随便定的,在《民法典》中有明确的规定,那么具体合同法定金比例是多少呢,我们为您整理报道。一、 定金的含义定金是在合同订立或在履行之前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作为担保的...


·电脑购销合同模板都有哪些具体内容?
      电脑购销合同模板都有哪些具体内容? 电脑购销合同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 根据《合同法》和《微型计算机商品管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协议如下: 第二条 定货、交货及验收 1、定货日期为本合同签订之日。 2...


·赠与合同为什么是单务合同 一、赠与合同为什么是单务合同?
      赠与合同为什么是单务合同 一、赠与合同为什么是单务合同? 赠与合同是单务合同。因为在一般情况下,赠与合同仅由赠与人负有将自己的财产给予受赠人的义务,而受赠人并不负有义务。在附义务的赠与中,赠与人负有将其财产给付受赠人的义务,受赠人按照合同约定负担某种义务,但受赠人所负担的义务...


·什么样的买卖合同无效?
      不管什么样的合同,在出现导致合同无效的情形时,合同将会被确认无效,买卖合同亦是如此。具体来说,什么样的买卖合同无效呢?如果合同无效将会产生一系列的后果,甚至会发生买卖合同纠纷。对于当事人来说,在发生买卖合同纠纷时怎么办呢?对于这两个问题的具体内容,下文将详细为您进行介绍,希望能够...


·司法解释上什么是试用合同?
      司法解释上什么是试用合同?试用合同,是指在试用期内签订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在试用期内,假如员工或用人单位想辞职或解聘员工时,双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是不一样的。主要表现在劳动者在试用期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而用人单位则需证...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