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债权债务纠纷的诉讼时效的法律规定

债权债务纠纷的诉讼时效的法律规定 根据法律的相关规定,任何诉讼都有一定的诉讼时效,债权债务纠纷同样也有诉讼时效,那么,对于债权债务纠纷的诉讼时效,法律有特殊的规定吗?对于诉讼时效你又知道哪些呢?诉讼时效届满后会有什么法律后果呢?下面我们将带来相关的介绍。
一、我国法律规定了的诉讼时效?
一般诉讼时效:我国《民法通则》第135条规定:一般民事纠纷的诉讼时效为二年。
短期诉讼时效:我国《民法通则》第136条规定: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出售不合格的产品未声明的;延付或拒付租金的;寄存财物被丢失或损毁的,诉讼时效期限为一年。
特殊诉讼时效:是指《民法通则》以外法律法规特别规定的时效。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经济合同法》规定:货物买卖合同争议的诉讼时效期限为四年。
最长时效:以上三种诉讼时效,都是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的。
但是,假如权利人很长时间才知道(比如50年后才知道,再加上二年诉讼时效,就是52年),这会将时效拉得很长,很不利于法院搜集证据和正确解决纠纷。
为此,我国《民法通则》第137条规定:最长时效为20年,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适用于一切民事纠纷。
二、诉讼时效期限届满有什么法律后果?
1、债务人可以不履行债务。
2、债权人丧失胜诉权。债权人告到法院,如果法院审查认为没有正当理由而时效已过的话,就不能判他胜诉。在法学上,将已过诉讼时效的债务称为“自然债务”。
3、诉讼时效届满后,债务人由于不知道时效规定或者明知道时效规定而自愿履行债务的,不得又以时效已过为由请求返还。
4、诉讼时效期满的债权可以用来抵销其他债务。
5、诉讼时效期间同时适用于主债和从债。
三、为什么要规定诉讼时效?
这一方面是为了催使权利人及时行使自己的民事权利,以避免民事法律关系长期处于不确定状态;另一方面是为了避免因时间过长造成搜集证据的困难和影响法院的正确处理。
以上即为关于债权债务纠纷的诉讼时效时间的相应的法律规定,关于诉讼时效,经常容易被不知情的忽略,因此错过了时效时间,由此带来很大的经济损失,因此,我们在诉讼时,一定了解与之相关的诉讼时效是多长时间,以免因错过时效带来不必要的损失,具体可以咨询焦作律师。


·债务债权意思是什么?
      债务债权意思是什么? 一、债务债权意思是什么? 债权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权利。本于权利义务相对原则,相对于债权者为债务,即必须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义务。因此债之关系本质上即为一司法上的债权债务关系,债权和债务都不能单独存在,否则即失去意义...


·债权人指定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债务行不行?
      债权人指定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债务行不行?,现实生活中,债权债务的关系很普遍。债权人有权利要求债务人履行其债务,这也是债务人的义务。那债权人指定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债务行不行?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提供相关的内容,相信可以回答您的疑问。一、债权人指定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债务行不行债权人应当...


·欠债公司有官司变更股东是否可以?
      欠债公司有官司变更股东是否可以?欠债公司有官司变更股东是可以的,需要办理一下手续。1、要拿到原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注意要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


·违法发放贷款罪属于刑法吗?
      违法发放贷款罪属于刑法吗?违法发放贷款罪属于刑法的,根据《刑法》第一百八十六条,“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数额巨大或者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


·夫妻债务时如何区分2023
      夫妻债务时如何区分依据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用于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无论是个人签订的,还是共同签订的,都是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相关法律规定:《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


·醉酒驾驶一般罚款多少?
      醉酒驾驶一般罚款多少?醉酒驾驶一般罚款是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并吊销驾驶执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10日以下拘留,并...


·清理债权债务指什么
      清理债权债务指什么 一、债权债务清理指什么 债权债务清算指清算组对被清算公司的各项往来款项进行清理和结算。 对于债权回收难度大、周期长、坏帐率高的问题,很多企业都费尽心思采取各种办法来处理,但是很多陷入一个滚雪球式的怪圈,那就是越清理越多,越清理越难。原因何在,关键在于没有解决...


·夫妻共同债务执行程序是怎样的?
      夫妻共同债务执行程序是怎样的?夫妻共同债务执行程序是首先由当事人来提出申请,然后由法院来具体的执行,夫妻共同债务的性质1) 夫妻共同债务责任是一种连带责任夫妻财产是共同共有关系,夫妻双方共同地平等地享有共有财产的各种利益,共同地平等地负担由共有财产产生的各种义务。对外民事法律关系...


·成年人死了需要父母还债吗?
      成年人死了需要父母还债吗?子女去世,如果其生前留下债务的话,债权人通常会找其在世的父母追偿,其父母通常也会清偿债务,但需要明确,子债不需要父还,如果其父母继承了遗产,则在其遗产中清偿相关的债务。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


·保证公司债券的担保人可以是哪些?
      保证公司债券的担保人可以是哪些? 一、保证公司债券 保证公司债券是公司发行的由第三者作为还本付息担保的债券,是担保证券的一种。 二、保证公司债券的担保人 担保人是发行人以外的他人(或称第三者),如政府、信誉好的银行或举债公司的母公司。一般来说,投资者比较愿意购买保证公司债,...


·发行公司债券不低于多少?
      发行公司债券不低于多少?《证券法》第十六条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股份有限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三千万元,有限责任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六千万元;(2)累计债券余额不超过公司净资产的百分之四十;(3)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公司债券一年的利息;(4)...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