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谁是离婚精神损害赔偿的主体

夫妻在离婚的时候,可能一方会要求另一方做出精神损害方面的赔偿,就离婚精神损害赔偿的主体来看,具体分为了赔偿权利主体与赔偿义务主体。那现实中,究竟谁是离婚精神损害赔偿的主体呢?收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谁是离婚精神损害赔偿的主体
1、离婚精神损害赔偿的权利主体
根据新《婚姻法》第 46 条的规定,只有无过错配偶,才享有离婚精神损害赔偿请求权,成为请求权的主体。新《婚姻法》这所以将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权的主体仅限于无过错配偶,是为了促使公民严肃认真对待婚姻关系,预防侵害配偶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的发生,也可避免为证明离婚配偶双方过错大小之举证困难。
2、离婚精神损害赔偿的义务主体
关于离婚精神损害赔偿的义务主体,我国新《婚姻法》对此未作明确规定。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二十九第一款之规定:“承担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损害赔偿责任主体,为离婚诉讼当事人中无过错方的配偶”,笔者认为离婚精神损害赔偿的义务主体应该是离婚的过错配偶。国外一些国家的法律或判例,将因“婚外情”而导致的婚姻破裂的责任主体从过错配偶一方延伸到了“第三者”。笔者认为第三者不应成为婚精神损害赔偿的义务主体。因为离婚及离婚过错赔偿是配偶之间的纠纷,解决的是配偶之间民事身份及民事责任问题。而且“第三者 ”它不是一个法律概念,而是一个社会学概念,它通常是指介入他人婚姻,与夫妻一方有婚外性关系的人。其表现形式比较复杂,有的属于通奸;有的属于姘居;有的则属于重婚。对于第三者的行为,更适宜以道德来调整。因此离婚精神损害赔偿的义务主体只能是有过错的配偶。
二、离婚损害赔偿的范围
我国《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婚姻法解释三第十七条夫妻双方均有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过错情形,一方或者双方向对方提出离婚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就离婚精神损害赔偿的主体来看,一般无过错的一方可以要求存在法定过错行为的一种,在离婚的时候做出相应的赔偿。至于哪些情况下可以要求赔偿呢?律师635我们也在上文中做出了介绍。当然,在实际计算赔偿数额的时候可能比较麻烦,建议此时可以委托专业的湛江律师来帮助你。


·起诉变更抚养费的流程是怎样的?
      夫妻离婚时,如果孩子由一方抚养,则另一方就需要支付一定数额的抚养费,但是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当支付的抚养费不足以满足孩子的生活时,我们是可以起诉要求变更抚养费的。接下来,我们将为你介绍起诉变更抚养费的流程,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起诉抚养费的程序即是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具体诉讼程...


·哪几种行为属于重婚2023
      哪几种行为属于重婚重婚的动机是多种多样的,有的是喜新厌旧,有的是出于贪图享乐,有的是封建思想作祟等等,但动机不影响重婚罪的成立。生活中对于重婚罪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分析:1、与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又登记结婚而重婚,也即两个法律婚的重婚。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有重婚者欺骗婚姻登...


·父亲不抚养孩子犯法吗
      一,丈夫在婚姻中不抚养子女是否违法?根据中国法律的规定,父母有义务抚养孩子。即使他们在婚内,丈夫不抚养孩子也是违法的。如果丈夫没有尽到自己的义务,妻子可以以孩子的名义要求父亲支付抚养费。2011年8月颁布的《婚姻法司法解释》第三条明确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其中一方不想抚养孩...


·离婚协议书女方抚养权可以获得的情形有哪些?
      离婚协议书女方抚养权可以获得的情形有哪些? 一、离婚协议书女方抚养权可以获得的情形有哪些?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女方生活。 2、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如果女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随女方生活: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


·能够申请婚姻无效的有哪些人?
      1、无效婚姻,也称婚姻无效,是指因不具备法定结婚实质要件或形式要件的男女结合,在法律上不具有婚姻效力的制度。因欠缺婚姻成立的法定要件而不发生法律效力的婚姻。包括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前者当然无效,后者则需经诉讼程序,从宣告撤销起丧失婚姻的效力。 相关法律规定:《婚姻法》第十条指...


·一、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出轨怎么分配财产?
      一、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出轨怎么分配财产?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配偶出轨的话财产分配问题一般也是均等分割,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依法判决。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


·离婚官司,被告不出庭该怎么办
      离婚官司,被告不出庭该怎么办这是离婚案件中,原告和法官都特别不希望出现的事情,因为太麻烦。离婚案件,本人必须亲自到庭,否则,法官就得等,即便传票有效送达了,开庭时被告没来,也不能开庭,还得再通知,再发传票。二次或者三次有效送达后仍不到庭的,有的法院可以直接缺席审理,有的还要等,再...


·继父母子女的扶养关系能否解除
      继父母子女的扶养关系能否解除1、继子女受继父母的抚养并已经成年独立生活,继父母子女之间的关系一般不能自然解除,即使和继父母结婚的那方生父母死亡或者继父(母)和生(父)母离婚的也不能自动解除继父母子女关系。继父母子女一方解除父母子女关系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如果是双方提出解除的,达成...


·一、离婚协议书关于孩子抚养费是怎么规定的?
      一、离婚协议书关于孩子抚养费是怎么规定的?父母通过平等自愿协商,就抚养费的有关问题达成明确具体的协议,不损害子女的合法权益的,应予准许。但是,协议应当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不得损害子女的合法权益。为了防止父母双方损害子女利益的发生,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应当认真根据双方的经济状况、...


·怎么样变更孩子抚养权?
      对于已经离婚的夫妻来说除了双方的财产很重要之外,还有就是孩子的抚养权问题。双方中的某一方在获得抚养权之后是需要对孩子进行赡养的同时在今后的日子中也可以进行孩子抚养权的变更。下面您就跟网站的我们一起来具体了解一下怎么样变更孩子抚养权吧。 怎么样变更孩子抚养权 1、双方协商 夫...


·离婚财产分割协议是否有效
      夫妻协议离婚的情况下,需要签订书面的离婚协议书,其中就包括对财产分割处理的约定。当然,要是需要分割处理的财产比较多的话,也是可以单独签订离婚财产分割协议的。那这个离婚财产分割协议是否有效呢?详细内容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离婚财产分割协议是否有效 按照合同法,离婚财产分...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