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商品房土地证办理流程以及注意事项有哪些?

商品房土地证办理流程以及注意事项有哪些? 一、什么是土地证?
土地证,是国家规定的土地的使用者或者土地的所有者所享有的土地使用权或所有权的法律依据。
根据国家关规定,目前我国颁发的土地证书主要有三种:
1、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证。县级人民政府对集体所有的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土地进行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证,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
2、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单位和个人依法使用的国有土地进行登记造册,核发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确认国有土地使用权。
3、集体土地所有权证。县级人民政府对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进行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确认所有权。
二、办理土地证所需材料
1、商品房土地登记申请书;
2、商品房土地证办理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
3、商品房土地证权属来源证明;
4、商品房土地证地籍调查表、宗地图及宗地界址坐标;
5、商品房土地证地上附着物权属证明;
6、法律法规规定的完税或者减免税凭证;
7、商品房土地证办理所需的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三、土地证办理流程
1、由商品房土地使用权人提出申请,即由商品房土地使用人在向有关办理商品房土地证机关提出商品房土地证办理申请时,提交商品房土地使用权登记申请书、商品房土地使用权登记人的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个人身份证明或者户籍证明、商品房土地使用权来源证明;
2、由商品房土地管理机关进行权属审核,包括初审、公告、复审、批准登记等步骤;
3、最后由办理商品房土地证机关颁发商品房土地证;
四、土地证办理的注意事项
1、商品房土地证办理需要提交商品房土地和规划部门建房批件。
2、商品房土地证书如果遗失或者损毁的,商品房土地权利人应当及时向原发证机关备案,申请补发新的商品房土地证,并且在当地报纸上进行公告。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无异议的,原发证机关注销原来的土地证书,补发新的商品房土地证。
以上就是我们为您整理的有关于商品房土地证办理流程以及注意事项有哪些的相关内容。通过这些内容可以看出土地证对于购买商品房的朋友来说是非常重要的,其办理流程以及注意事项也是非常复杂的,如果有需要办理土地证的朋友,一定要注意这些内容。

·农村合作社土地使用协议包含哪些内容?
      农村合作社土地使用协议包含哪些内容? 一、农村合作社土地使用协议包含哪些内容? 农村合作社土地使用协议 发包方(简称甲方、法人代表): 承包方(简称乙方、个体农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及《合作社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有...


·如何确定职务侵占罪的管辖地
      关于职务侵占罪的管辖地问题,可以具体分为立案管辖与审判管辖。也可以说在不同的阶段,由不同的部门进行管辖。那么针对其中的立案管辖,您知道具体的管辖地是哪里吗?下面我们就为您详细介绍。一、职务侵占罪的管辖地在哪里我国法律规定,职务侵占罪一般情况下应为犯罪行为地管辖,而犯罪行为地往往都...


·异地可以办结婚证吗?
      异地可以办结婚证吗? 异地可以办结婚证吗? 可以,只要是一方户籍所在地就可以办理结婚登记。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结婚登记】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


·徐州市征收集体土地房屋补偿办法的内容有哪些?
      徐州市征收集体土地房屋补偿办法的内容有哪些? 徐州市征收集体土地房屋补偿办法的内容有哪些? 《徐州市征收集体土地房屋补偿办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为了规范征收集体土地房屋补偿行为,维...


·合同履行地的特殊规定是什么
       一、合同履行地的特殊规定是什么? 合同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即时结清的...


·虽然农村中的房屋都是修建在农村集体土地上的,但也是可以出售的
      虽然农村中的房屋都是修建在农村集体土地上的,但也是可以出售的,不过由于此时受到土地性质的限制,一般要求只能出售给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并且这样的房屋还不能办理国家颁发的房产证。因此很多人就寄希望于签订合同来保障自己的利益,那到底农村老房屋买卖合同是怎么写的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


·股权转让中土地增值税需要缴纳吗?
      股权转让中土地增值税需要缴纳吗? 一、股权转让中土地增值税需要缴纳吗? 土地增值税是对土地使用权转让及出售建筑物时所产生的价格增值量征收的税种。 如果转让的股权表现形式主要为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附着物的,需缴纳土地增值税。 二、股权转让还涉及哪些税种 如果转让方是公司,...


·土地使用证到期延续须缴多少费
      土地使用证到期延续须缴多少费我国的国土归属国家所有,有着土地共有化制度,人民只有土地使用权。而土地的使用是有期限规定的,如果土地使用证到期了,就需要向相关部门缴纳土地出让金来使土地使用证延期,土地使用证到期延续须缴多少费呢?下文进行了详细的介绍。土地使用证到期后,想要延续土地使用...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法律文书示范文本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法律文书示范文本 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法律文书示范文本 仲裁申请书 申 请 人 姓名: 性别: 年龄: 住所: 邮编: 电话: 代理人 姓名: 性别: 年龄: 住所: 邮编: 电话: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名称: 地址: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


·离婚后彩礼属于共同财产么因为各地的风俗不同
      离婚后彩礼属于共同财产么因为各地的风俗不同,所以给付彩礼后产出的结果也各不相同,例如,有些地区彩礼是给付女方父母的;有些地区彩礼虽然给付女方父母,但在结婚后女方会将彩礼带回与男方。给付彩礼的时间对彩礼的性质也会有影响,有婚前给的,也有婚后给的,所以对彩礼的性质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定...


·无效土地流转合同的条件是什么?
      无效土地流转合同的条件是什么? 一、 无效土地流转合同的条件是什么? 1、未经发包方(村委会)同意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而签订的合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规定“承包方未经发包方同意,采取转让方式流转其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让合同无...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