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多个债权人对一个债务人申请执行和参与分配 多个债权人对一个

多个债权人对一个债务人申请执行和参与分配

多个债权人对一个债务人申请执行和参与分配

(一)从生效法律文书上分两种情况:

1、多份法律文书;

2、一份法律文书。

(二)从被执行主体上分三种情况:

1、企业法人;

2、公民或其他组织;

3、未经清理或清算而撤销、注销或歇业的企业法人。

(三)从债权的种类上分四种情况:

1、所有权,或请求移转标的物的请求权,或基于所有权而享有的债权;

2、担保物权,或对该执行标的物有担保物权保障的债权;

3、请求交付标的物的债权;

4、一般金钱债权。

(四)多份生效法律文书确定多个债权人:

多份生效法律文书确定金钱给付内容的多个债权人分别对同一被执行人申请执行,各债权人对执行标的物均无担保物权的,按照执行法院采取执行措施(包括财产保全所采取的措施)的先后顺序受偿。

(五)按执行措施先后顺序受偿原则的条件:

1、多份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了多个债权人;

2、各债权的执行内容均是金钱债权;

3、各债权对执行的标的物均无担保物权;

4、多个债权人向同一个被执行人申请执行。

(六)按执行措施先后顺序清偿原则,适用以下被执行人:

1、正常经营中有支付能力的企业法人;

2、无清偿能力,但没有人申请其破产的企业法人;

3、财产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的公民或其他组织。

(七)一份生效法律文书确定多个债权人:

一份生效法律文书确定金钱给付内容的多个债权人对同一被执行人申请执行,执行的财产不足清偿全部债务的,各债权人对执行标的物均无担保物权的,按各债权比例受偿。  按债权人参与分配原则清偿的条件:

1、一份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多个债权人;

2、各债权的执行内容均是金钱债权;

3、各债权对执行的标的物均无担保物权;

4、被执行人为公民或其他组织,或者未经清理、清算而撤销、注销或歇业的企业法人;

5、被执行人的全部或主要财产已被一个法院因执行确定金钱给付的生效法律文书而查封、扣押或冻结(包括财产保全),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或其他财产不足清偿全部债务的;

6、在被执行人的财产被执行完毕前;

7、该生效法律文书未确定各债权的清偿顺序比例。

只有相同的债权,且都是金钱债权的,才产生是否实行参与分配原则,如果债权种类根本不同,则不存在参与分配的问题,同时也不能按照执行措施的先后顺序清偿。而应当根据债权种类确定优先次后的清偿顺序。

(八)多份生效法律文书是一个法院做出的,如有下列情况可以考虑按比例清偿:  

1、债务人是同一个,各债权的性质相同,案件性质相同,都是基于相同的事由而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

2、尽管两个案件性质不同,债权性质不同,如果采取执行措施明确是为了两个案件的债权人共同实施的。

(九)不同种类债权的清偿顺序:

1、所有权和担保物权;

2、请求交付标的物(指特定特)债权;

3、一般金钱债权。

所有权和担保物权同时出现时:一般情况下担保物权优先于所有权。

有多个担保物权的:按照各担保成立的先后顺序清偿。

(九)被执行人为企业法人的:

多份生效法律文书的债权人尽管债权种类相同,但只能按法院采取执行措施的先后顺序受偿,或者申请被执行人破产,按破产程序受偿。不能申请对被执行人的财产参与分配。

(十)被执行人为未经清理或清算而撤销、注销或歇业的企业法人:

债权人除了可以按债权种类的清偿顺序受偿外,还可以申请对被执行人的财产参与分配。但不能申请被执行人破产。

(十一)被执行人为公民或其他组织:  

其全部或主要财产已被一个法院查封,扣押或冻结,无其他财产或其他财产不足清偿全部债务的,在被执行人的财产被执行完毕前,对该被执行人已经取得金钱债权执行依据的其他债权人可以申请对该被执行人的财产参与分配。

以上就是我们为您整理的多个债权人对一个债务人申请执行和参与分配的情况。债权人过多的时候,债务人偿还债务自然是需要按照一定的顺序,法律上对于这种情况也有专门的规定。一般先偿还所有权和担保物权,后来再偿还一般金钱债权。

·非法营运罚款法院起诉能撤销吗
      如果是当事人一直没有去缴纳处罚所定的金额,那么做出这个处罚的行政机关是可以采取以下的措施的:1. 如果当事人没有按处罚期间去交罚款的,每超过一日就增加被处罚的金额的3%.2. 按照我国法律的规定,有权利去查封,扣押的财物拍卖或者冻结的存款中划账抵扣罚款。3. 可能会向人民法院提出...


·上海债权债务律师收费标准是怎样的?
      上海债权债务律师收费标准是怎样的? 一、上海债权债务律师收费标准是怎样的? 代理债务纠纷案件,财产标的额在10万元(含10万元)以内的,每件800—6000元;财产标的额超过10万元的,按下列比例另加收费: 1、10万元以上至50万元(含50万元) 部分不超过4%; 2、50万...


·存单质押贷款未到期可以取出吗?
      存单质押贷款未到期可以取出吗? 一、存单质押贷款未到期可以取出吗 存单质押贷款未到期不可以取出,需要先还清贷款之后才能解除质押取回存单。 个人存单质押贷款期限不得超过质押存单的到期日,且最长不超过一年。若为多张个人存单质押,以距离到期日最近的时间确定贷款期限。办理预约转存...


·违法发放贷款罪的立案标准?
      违法发放贷款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对违法发放贷款案(刑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立案追诉标准规定为: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二)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二...


·企业存在的债务风险有哪些
      企业存在的债务风险有哪些 一、企业存在的债务风险有哪些 企业的债务风险是指企业作为债权人在法律保护范围内面临的债款损失风险,从风险来自于企业自身还是企业外部环境可以分为以下两种: (一) 企业外部环境引起的债务风险,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1、行业保护主义引发的债务风险。不同地区...


·债权人行使合同代位权的条件有哪些?
      债权人行使合同代位权的条件有哪些? 一、代位权 我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


·变造股票债券罪构成既遂怎么判?
      变造股票债券罪构成既遂怎么判?变造股票债券罪构成既遂的判刑,是根据《刑法》第一百七十八条 【伪造、变造国家有价证券罪】伪造、变造国库券或者国家发行的其他有价证券,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欠钱没借据不还怎么办?
      欠钱没借据不还怎么办?此时出借人可从间接证据入手,以形成间接证据链。1、借过钱的证据:提供当时把钱借给对方的证据,比如向对方转账的银行凭证;如是现金方式支付,要打从银行取现金的凭条或在场证明人等。2、主张债权的证据:收集曾向借款人要过钱的证据,可以是对方书面形式的还款计划,也可以...


·如何避免借款合同纠纷
      如何避免借款合同纠纷 一、如何避免借款合同纠纷 借款合同签订后,一方面,贷款方应当首先履行义务,即根据借款合同规定的日期和数额提供贷款,将贷款划入借款方账户或者由借款方支取现金。在司法实践中许多情况下,贷款方往往是行政色彩很浓且财大气粗的银行等金融机构,为了促使贷款人按约定履行...


·碰到了无赖欠钱不还怎么办?
      碰到了无赖欠钱不还怎么办?当遇到欠钱不还的情况,作为债权人先不要着急,首先应该与对方进行协商还款的事宜。如果对方拒不还款的,可以找到律师询问,然后搜集证据,最后上诉法院。如果法院判决后债务人仍然不还钱的,那么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并且对方可能涉及拒执罪而被判刑。二、拒不执...


·挪用公司的公款是否会构成公司挪用公款罪?
      我们经常能够听到关于公司的人员挪用公款的案件,很多的公司的高层或者说是公司的财产管理人员是有机会挪用公司的公款的,有的人缺钱然后就会走入歪道,那么挪用公司的公款是否会构成公司挪用公款罪?这次的我们在下面为您提出了这项问题的解答情况。是否构成挪用公款罪?1、考察行为人是否属于具有刑...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