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内蒙古劳动保障投诉流程是怎样的

内蒙古劳动保障投诉的具体流程从受理到处理执行,严格遵循有法可依,有法必依。通过劳动保障投诉,坚持维护劳动者弱势一方,而作为劳动者一方,也要积极行使和维护自己的权利。接下来,会对这一套程序做具体的分析,使您有系统性的了解。
一、内蒙古劳动保障投诉
㈠案件的受理:劳动保障监察案件受理.是指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对组织和个人(以下简称举报人)检举和投诉(以下简称举报)的违反劳动法律法规案件的接受。接受电话举报,应当如实记录;接受信函举报,应当及时登记;接受当面口述举报,应当进行笔录(或录音),由举报人核对无误后签名或盖章,对举报人拒签的,应当注明拒签情况。在接受举报人电话举报、口述举报时,应当告知举报人据实举报,并向举报人询问核实被举报人(或单位)的姓名(或名称)。地址和被举报人(或单位)违反劳动法律法规行为的情况或告知举报人提供有关证据材料。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接到举报的违法案件后应认真研究。对符台受理范围的举报,应当受理,并明确办案人员。 对不符合受理范围的举报,属电话或当面口述举报的,接待人员应当告知举报人向有处理权的机关反映,并在接受举报记录上予以注明(如:举报内容不符合受理范围,已告知举报人向有关部门反映),作为处理举报工作记载依据,以备查考。属信函举报的承办人员应在履行登记手续并经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负责人批准后,将信函转交有处理权的机关处理。
㈡立案: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在执法检查和接受举报(举报人已提供有关违法行为证据)时,发现井认为用人单位确有违反劳动法律、法规行为和事实(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规定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除外)的,应当填写《劳动保障监察立案审批表》,经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负责人审查批准即为登记立案,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负责人批准之日为立案起始时间。
二、案件的审理
案件登记立案后.办案人员应对案件立案所依据的书面材料(如举报、投诉材料)或在现场执法检查中对发现的违法行为进行的调查笔录和收集的有关证据材料进行初审,对违法行为和案情进行分析确认,提出审理意见和查处方案,经劳动保障监察机构研究批准即可依法查处。
三、调查取证
对登记立案的案件,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应当全面、客观、公证地调查、收集有关证据。证据包括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词、当事人的陈述、鉴定结论、勘验笔录、现场笔录。办案人员完成调查取证后,应当向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提交案件调查报告和处理意见,并填写案件处理报批表。案件处理报批表应写明被处理单位名称、案由、违法事实、被处理单位的陈述、处理依据及处理意见。
四、案件处理
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对办案人员提交的案件调查报告、处理意见及证据附件应依法认真审议。对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应将案件处理报批表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人批准。对依法不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经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负责人批准,应做出撤销案件的决定,案件即告结。对证据不足的,应退回原办案人员进行补充调查,经补充调查证据仍不足的,应做出撤销案件的决定,案件即告结。对用人单位有违反其他法律、法规行为或违法行为构成犯罪的,应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建议有处理权的行政机关处理或提请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处罚决定及执行
劳动保障监察处罚决定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做出,并制作劳动保障监察处罚决定书(处罚决定书内容按照有关规定执行)。拟做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对公民处以2000元以上,对法人或其他组织处以30000元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应按照《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在做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以书面形式告知当事人有听证的权利。处罚决定应在做出之日起七日内由劳动保障监察机构送达被处罚单位、井负责追踪执行情况。被处罚单位对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照《行政复议法》和《行政诉讼法》的规定申请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对处罚决定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复议、不提起诉讼又不履行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处罚决定生效后,做出处罚决定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发现处罚决定有错误的,应当主动改正。
六、案件材料归档
劳动保障监察案件结案后,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应建立案件档案。档案内容要完整,卷面要整洁、规范,档案内容包括:立案审批表;调查、询问、勘验笔录、鉴定结论、证明材料等;案件讨论记录;案件处理报批表;处罚决定书,送达回执;执行情况记录;行政复议决定书或者判决书,裁定书副本;结案审批表;其他有关材料。
综上,我们为您了解到内蒙古劳动保障投诉主要通过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和申请行政复议维护自身权利,针对平等主体是适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而对于行政机关则适用行政复议。此外,内蒙古自治区劳动保障监察体系较完善,体现出公正和公平。

·劳务派遣公司资质的注册资本是多少?
      劳务派遣公司资质的注册资本是多少? 一、劳务派遣公司资质的注册资本是多少? 劳务派遣公司的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200万元;劳务派遣许可证办理条件为: (一)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200万元; (二)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 (三)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


·劳动合同法试用期的工资标准
      劳动合同法试用期的工资标准《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劳动合同法》最低工资规定第十二条在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应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在剔除下列各...


·加班工资拖欠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加班工资拖欠的法律后果是什么?用人单位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加班费;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补偿金。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含加班工资)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工龄期间解除应如何赔偿?
      劳动合同工龄期间解除应如何赔偿?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工龄计算是指职工以工资收入为生活资料的全部或主要来源的工作时间的计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


·工伤九级伤残赔偿标准是什么
      工伤九级伤残赔偿标准是什么 (一)、医疗费 医疗费实报实销,包括住院期间、康复训练期间、工伤复发期间的医疗费用。 1、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2、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


·公司辞退员工还得开证明吗 一、公司辞退员工还得开证明吗?
      公司辞退员工还得开证明吗 一、公司辞退员工还得开证明吗? 1、可以要求公司开具离职证明,同时单位需要保存解除劳动关系时出具的终止关系的证明。 2、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


·工作期间摔掉牙齿算不算工伤?
      工作期间摔掉牙齿算不算工伤? 一、工作期间摔掉牙齿算不算工伤? 可以认定为工伤,根据我国原劳动部1996年发布的《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对工伤的范围作了明确规定。职工由于下列情形之一引起负伤、致残、死亡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其范围为: 1.从事本单位日常生产、工作或本单位...


·工伤认定厂里不配合怎么办
      虽然说员工只要在工作范围内和工作时间内发生了工伤的话,工厂或者说用人单位都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最起码应该积极配合的员工进行工伤认定。但是实际上我们几乎可以说很少有用人单位会主动的进行配合的。下面我们为您介绍的就是,工伤认定厂里不配合怎么办? 一、工伤认定厂里不配合怎么办? 1、...


·法院认定了劳动关系标准是什么?
      我国是一个法治社会,劳动关系就是在保证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所有工作者只要在任何单位企业工作就要签订合同来确立劳动关系,劳动法中明确规定的一项工作,广大工作者要重视劳动关系,避免自己的权利受到侵犯,那法院认定了劳动关系标准是什么?下面就详细介绍。 劳动关系认定的三大标准 劳动关系的...


·上海工伤认定时间限制是多久
      上海工伤认定时间限制是多久 认定工伤是用人单位应当在发生事故之日起30日内向所在地的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没有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从业人员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可以在发生事故伤...


·劳动者被迫辞职的情形?
      劳动者被迫辞职的情形有哪些 一、劳动者被迫辞职的情形有哪些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8条的规定,公司存在以下违法行为,员工可以“被迫辞职”: 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用...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