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离婚证据调查需要注意哪些方面

离婚证据调查需要注意哪些方面 一、如何收集夫妻感情破裂的离婚证据
1、分居时间的证据
因法律规定,夫妻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可以作为法定离婚原因。虽然并不是分居满二年一定会被准予离婚,但分居的证据在审判实践中对判决离婚具有重要意义。建议收集。
2、婚前是否对精神病有所隐瞒的证据
是否存在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的疾病,或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他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
3、证明是否有犯罪行为的证据
若一方被依法判处长期徒刑,或其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
4、证明有无赌博、吸毒等恶习的证据
若因此受到过行政处罚或劳动教养,对判决离婚是很重要的证据;
二、关于证明对方有过错的证据的收集
1、重婚、与他人同居的证明
提交上述行为相关的相片或居委会、村委会、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邻居的证人证言;
2、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证明
提交法医鉴定,提出证人;
3、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证明
提交居委会或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涉及行政处罚、刑事犯罪的,应提交有关处罚决定或判决书。
三、离婚过程子女抚养方面的证据的收集
(一)抚养费的证明
提交双方的收入证明
(二)抚养权的归属证明
根据孩子的年龄和具体情况,提交有利于争取抚养权的而相关证据:
1、对于10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的情况的,应提交子女本人愿跟随父或跟母生活的相关证据;
2、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例如母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母方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或者是母方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3、对两周岁以上十周岁以下未成年的子女,有以下情形可以争取抚养权的: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四、夫妻共同财产证据的收集
夫妻共同财产房产、存款、公司股份、股票、车子、债权、住房公积金等如下:
1、双方有财产约定——提交协议书;
2、有银行存款并申请法院调查——提交银行帐号;
3、有股票并申请法院调查——提交股东代码、资金帐号;
4、有机动车——提交车辆行驶证;
5、有房产——提交房产证、购房合同、交款发票;
6、在公司拥有股权——提交该公司的工商登记情况、出资的证明;
7、有债权债务的——借据、相关的佐证证据。
以上就是关于离婚证据调查所需要注意的相关事项。但是,在实践中,为了更好地在诉讼过程中占取有利形势,仅仅做到上述内容仍然是不够的。还有许多细节需要处理,而这就离不开大量专业的法律知识和法律实践经验。

·配偶与他人有小孩算重婚吗?
      配偶与他人有小孩算重婚吗?配偶与他人有小孩是否算重婚罪,应当根据具体的情况来进行判断,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在已经结婚的情形下,如果与其他人同居并且生育孩子的,会构成事实的婚姻关系,是可以按重婚罪追究刑事责任的。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 【重婚罪】有配偶...


·事实抚养关系
      事实抚养关系,也就是我们日常中常说的收养,双方就以父母和子女的关系相互称呼一起共同生活,收养人对被收养的小孩也有尽到对其生活、成长各方面的照顾及教育的抚养义务。但我们常说的收养与法律意义的事实抚养还有一个本质性的区别,收养是双方都没有到相关的法律部门进行登记,确认彼此间的抚养与被...


·约定的夫妻财产制,离婚时如何分割?
      约定的夫妻财产制,离婚时如何分割?我国《婚姻法》规定有约定夫妻财产制。《婚姻法》第 19 条第 1 款规定: “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 适用本法第十七条...


·没登记没结婚退彩礼吗2023
      一、没登记没结婚退彩礼吗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下称《婚姻法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


·如何确定军人离婚的管辖法院?
      与军人离婚很多时候都是通过诉讼方式进行的,而此时就要先确定一个管辖的法院,不然该向哪个法院起诉都不清楚。那么您知道该如何确定军人离婚的管辖法院吗?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如何确定军人离婚的管辖法院 如果现役军人的配偶有现役军人违反《婚姻法》第三十二条下的前三项行为之...


·一、离婚财产分配方式是什么?
      一、离婚财产分配方式是什么?法定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当可以按照双方意愿进行分割,若是无法协议分割,则法院会依照照顾孩子、女方权益和无过错方的原则进行判决。《婚姻法》第十七条明确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 工资、奖金; (二) 生产、经...


·离婚财产纠纷该哪里管辖因离婚后财产纠纷提起的诉讼
      离婚财产纠纷该哪里管辖因离婚后财产纠纷提起的诉讼,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1条的原则规定,应当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基于双方曾经的婚姻关系产生的离婚后财产分割事宜,有些人可能会困惑,特别是涉及到离婚后不动产的分割问题时。...


·离婚后女方不要抚养费
      离婚后女方不要抚养费 抚养子女是法定义务,支付子女抚养费是履行抚养子女义务的体现,作为义务支付抚养费肯定是必须的,但法律对此并没有强行规定,如果对方不需要给予抚养费的话,也是可以不给于抚养费的,但是对方是有权利随时要求给予抚养费的。 不用支付子女抚养费主要是特殊情况下减免...


·诉讼离婚起诉书范文是怎样的?
      在夫妻感情破裂之后,若双方就各项离婚事宜不能协商一致,可以按照诉讼离婚起诉书范文的格式书写好诉状之后,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但是很多离婚当事人是离婚情形较为复杂,故而不知道诉讼离婚起诉书该怎么写,故而我们给您整理了下列相关信息。 一、离婚起诉书怎么写 离婚起诉状 原告:(...


·关于离婚协议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夫妻双方在离婚的时候并非只有一种单一的离婚方式,除了诉讼离婚以外,夫妻双方还可以协议离婚,这是根据当事人的自由真实的意思表示来决定的,如果当事人认为协议不能解决的话,那么就只有选择诉讼离婚了,那么关于离婚协议的法律规定有哪些呢,下面就由我们来告诉您。 第五十五条 受理离婚登记申...


·在我国如何算遗弃家庭成员
      中华民族上下五千年以来,一直就是一个重礼义重孝道的国家。在日常生活当中,不赡养老人,其实是为社会所谴责的一种行为。并且随着时间的不断进步,在现如今甚至还有亲生父母将自己的孩子进行遗弃的这样一种行为,实在是人类道德上的沦丧。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在我国如何算遗弃家庭成员? 一、...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