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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工业用地转商业用地政策是怎样的

上海工业用地转商业用地政策是怎样的目前上海有很多大型企业还存有较大的工业用地,然而上海的建筑用地规模已经接近极限,若是把工业用地盘活了,上海的发展或将更上一层。那么上海工业用地转商业用地的新政策是怎么样的呢?下面我们带领您一起来了解上海土地新政的相关内容。上海工业用地转商业用地政策是怎样的一、上海土地新政:盘活存量工业用地上海政府日前下发文件,着力盘活、优化存量工业用地,符合规划条件的存量工业用地在补足地价后转型为研究总部、商业办公、教育养老等类型用地。与此同时,筹划已久的上海自贸区土地流转条例浮出水面,有望近期公布。据上海证券报,自贸区将有望允许将工业用地流转为工业、商业和办公用地三种属性的综合用地;受益于该利好消息,上海自贸板块大涨。目前随着北、上、广、深等一线城市人地矛盾日益紧张,上海此次对存量工业用地流转的探索对解决大城市土地稀缺有着重大意义。近日,上海政府下发《关于本市盘活存量工业用地的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只在盘活工业用地存量,为闲置及低效利用工业用地的调整、升级提出具体操作方法。《办法》允许开发主体通过存量补地价方式,将工业用地转型为研发总部、商务办公、教育养老等类型土地。不过转型过程须符合政府对地块所在区域的整体规划,经过区县政府指导并批准后方能进行。对于补缴地价的标准,《办法》规定,转型为研发总部产业项目类用地的市场评估地价,外环线以外地区不低于相同地块工业用途基准地价的150%,外环线以内地区则一般不低于相同地段办公用途基准地价的70%;转型为研发总部通用类的,市场评估地价不低于相同地段办公用途基准地价的70%。此外,符合相关条件的研发总部类用地,最高容积率可以达到4。二、工业用地转商住用地政策前瞻通过对工业用地政策转性的回溯,我们发现,北上广深近年来的城市用地政策虽然都或多或少的已经开始工业用地转性,但除去深圳地区对于工业用地转性方面做出了适当的放开,规定土地使用权主体可在不发生改变情况,不通过“招拍挂”,在直接补交地价款等转性成本下,改变土地用途,其余地区对于工业用地转性的政策并没有明显的放开。上海工业用地转商业用地已经是势在必行了,在上海政府下发的盘活存量工业用地的实施办法中,我们看到上海工业用地总量占建设用地比重28%的这一重要数据,为了转型,为了突破局限。工业用地转型的政策是改变土地用途的最好途径

·事实劳动关系如何辞职,获得赔偿的依据是什么?
      事实劳动关系包括在试用期间并未签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关系;以及在劳动合同届满未续合同期限,但劳动者依旧在职,而用人单位也未提出异议的情形。事实劳动关系既是一种特殊的劳动关系,那么走离职程序就会与普通员工离职程序不同。究竟事实劳动关系如何辞职?现在就和我们来一起了解下...


·劳动合同签订期限空白可以签吗?
      劳动合同签订期限空白可以签吗? 劳动者最好不要签订。若劳动者签订的是空白劳动合同,则用人单位可能会在空白处填上对劳动者不利而对单位本身有利的内容,包括较少的工资、更长的工作时间、与协商结果不一致的工作期限等。由于劳动合同经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出现纠纷,劳动者就容易处于不利的地位。...


·保护童工和未成年工的法律依据和规定
      保护童工和未成年工的法律依据和规定 船舶名见第5栏,总/净登记吨见第6栏,货物载重量大约吨数见第7栏,现在动态见第8栏,根据本租船合同作好装货准备的大约时间见第9栏。 出台背景 未成年工指虽达到法定就业年龄,但未成年的自然人被录用为劳动者。其中具体的年龄界限,由各国法律具体...


·不小心把劳动合同书掉了怎么办?
      不小心把劳动合同书掉了怎么办? 劳动合同丢失是可以补签的。 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举证证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合同关系, 通常需要的证据材料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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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钢构工程什么时候复牌?发展趋势又是怎么样的? 一、什么是股票复牌? 简而言之,股票复牌就是股票在停牌后重新开牌。 二、股票停牌后,什么时候复牌? 从停牌时间上来看,股票停牌并没有特定的硬性规定,而是要看股票因为什么停牌,停牌的情况主要有以下几种方式: 1 、由于连续涨停或...


·员工因为工作原因遭受了人身损害的
      员工因为工作原因遭受了人身损害的,此时经过认定其实可以确定是否属于工伤,如果属于工伤则用人单位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但此时有的单位为了逃避责任,就想要解除双方之间的劳动合同,那从法律方面考虑,工伤后解除劳动合同是否可以?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1.停工留薪期内单位不得解除或...


·最新劳动合同法孕期请病假规定
      最新劳动合同法孕期请病假规定 劳动法第二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 (三)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第六十一条 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


·劳动仲裁证据种类包括哪些?
      劳动仲裁证据种类包括哪些?劳动仲裁证据种类包括哪些 劳动争议仲裁涉及的证据种类包括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当事人陈述、鉴定结论、勘验笔录等。 (一)书证。 书证是用文字、符号、图案等所表达的思想内容来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如书信、文件、合同书、遗嘱、票据等。相对于其他证据种...


·劳动合同纠纷的管辖法院如何确定
      劳动合同纠纷的管辖法院如何确定根据《最高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规定:劳动争议案件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也就是说,无论你在仲裁期间是选择用工地还是单位所在地,在向法院起诉时,仍然可以做出选择。这就发生了这样一个问题:例如:公...


·上班时间犯病死亡算不算工伤?
      上班时间犯病死亡算不算工伤? 一、上班时间犯病死亡算不算工伤? 上班时间犯病死亡算工伤,我国原劳动部1996年发布的《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对工伤的范围作了明确规定。职工由于下列情形之一引起负伤、致残、死亡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其范围为: 1.从事本单位日常生产、工作或本...


·分项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是怎样的
      分项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是怎样的? 随着现代技术的越来越先进,带给人们工作的便利也让人们的惰性越来越大,所以越来越多的出现豆腐渣工程,给社会造成各种不同程度的损失。一项工程的完成,质量验收是不可或缺的一个程序,那么分项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是怎样的呢?下面就让我们给您介绍一下吧。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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