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债权清册与债务清册的区别

债权清册与债务清册的区别是什么

一、债权清册与债务清册的区别

债权清册,为申请破产的债务人向法院提交的、记载其所享有的全部债权的一览表,对应地说明相对人对债权人所负的一切债务。它是法院、债权人会议、破产管理人审验债务人所有之财产的主要依据。债权清册必须详细记载债务人所享有的债权总额,债权的性质,各债权相对人的姓名(名称)、住所地(所在地)及其所负债务额,债务清偿期等。若债权人享有的债权附有担保,为物的担保时,应记明担保物的名称、处所以及担保债权额;为人的担保时应记明保证人的姓名(名称)、住所地(所在地)以及所保证的债权额等,债务人应当依诚信原则造具债权清册,不得虚报或者瞒报其所享有的债权。

债权债务清册只包括企业的应收账款,应付账款,预收账款,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其他应付款,以及短期借款和长期借款等平等主体之间的债权债务。

二、债权清册与债务清册的书写格式

1、首部

(1)标题。居中写明:“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申请书。”

(2)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债务人提出申请的,应写明企业法人的全称和所在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和职务以及电话号码和邮政编码,不写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债权人提出申请的,分别写明各自的基本情况,债权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写明单位的全称和所在地址,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姓名和职务以及电话号码和邮政编码;债权人是公民的,写明其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以及电话号码和邮政编码。被申请人为债务人,应写明其基本情况。

(3)请求事项。债务人申请的,则写“请裁定宣告申请人破产还债”;债权人申请的,则写“请裁定宣告被申请人破产还债”。

2、正文

(1)事实。

债务人申请破产还债的,则应当写明:

① 企业情况。应写明企业性质,何时在工商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和登记核准号,固定资产和流动资金的数额,经营的范围和方式,产品的名称、规格,职工人数等。

② 经营情况。简叙经营生产情况,何时开始亏损,亏损情况,原因是什么,采取过何种扭亏转盈的措施,效果如何等。

③ 欠债情况。要写明主要债权债务关系形成的情况,共欠债多少元,所欠债务是否到了偿还的期限;拖欠税务机关税款多少元,亏欠本企业职工工资和劳保费用等各多少元,内外共欠债多少元,企业所欠债款与企业固定资产和流动资金相比,前者数额已相当或超过了后者的数额。

④ 破产还债,已征得企业上级主管部门或政府授权部门的同意。

列举证据,债务人申请破产还债的,应当提供的材料有:企业亏损情况的说明、会计报表、企业财产状况明细表和有形财产的处所:债权清册和债务清册(包括债权人和债务人名单、住所、开户银行、债权债务发生的时间、债权债务数额,有无争议等);破产企业上级主管部门或者政府部门同意其申请破产的意见;人民法院认为依法应当提供的其他材料。

债权人申请破产还债的,事实部分则应当写明:

① 债权债务形成情况。应当写明何时何地因为什么形成了债权债务关系,债权是什么性质,数额多少,债权有无财产担保,具体情况如何,债权是否到了履行期限等。

② 讨债情况。债权人何时何地以何种方式进行讨债,结果怎样。

根据掌握的资料,说明债务人亏损严重,资不抵债,已符合法定破产还债条件。 列举说明,债权人申请破产还债的,应当提供的材料有:债权发生事实的有关证据;债权性质、数额的证明材料;债权有无财产担保,有财产担保的,应当提供证据;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有关证据,等等。

从上述我们可以看出,债权清册与债务清册的区别是相当大的,因为两者服务的主体就不一样,所以说功能也不尽相同。在我国法律中对于两者有着明确的规定和说明,建议遇到两者的人们先了解一下相关的法律条例,避免出现不必要的麻烦。




·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生小孩罚款吗?
      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生小孩罚款吗对符合法定结婚条件但未办理结婚登记而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应当自生育之日起六十日内补办结婚登记;逾期未补办的,按照第四十二条规定的基数的二分之一征收社会抚养费。对不符合法定结婚条件而生育第一个子女的,按照第四十二条规定的基数征收社会抚养费,并不再批准其生育...


·挪用公款定罪标准是什么?
      挪用公款罪是司法实践中较常见的一种犯罪,又是在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等方面争议问题非常多的一种犯罪,因此对办理此罪中存在的疑难问题给予关注、分析,以求取得明确的共识,对正确处理案件是非常有必要的。那法律中对挪用公款定罪标准是怎么规定的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一、挪用公款罪量刑标...


·起诉能否视为债权转让通知
      起诉能否视为债权转让通知1、法律并未对债权转让的通知方式进行明确,诉讼也可以作为债权转让的通知方式。《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五百四十六条:“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对于通知应以何种方式...


·贷款诈骗罪与骗取贷款罪的区别有哪些
      1、首先我们从简单的定义出发骗取贷款罪是指以欺骗手段取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贷款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2、在了解完定义之后,我们接下来从骗取贷...


·夫妻以借贷名义逃避债务该怎么办
      夫妻以借贷名义逃避债务该怎么办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14条,法院可对夫妻共有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的控制性措施,夫妻双方再通过协议分割、析产诉讼或申请人代位提起析产诉讼的方式,确认被执行人享有的财产份额以供执行。夫妻共同财产司法实...


·强制执行公司欠钱不还钱怎么办?
      强制执行公司欠钱不还钱怎么办?强制执行公司欠钱不还钱可以查封扣押机器设备、原料产品等。如果确实没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可以裁定中止执行,待发现可以执行的财产再启动执行。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


·个人讨债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个人讨债的诉讼时效是多久?诉讼时效是权利人主张权利的法定期间,在此期间外,权利人将很难实现权利。放在债权债务关系中亦是如此。不管是个人还是企业,讨债都要在诉讼时效期间内进行,而要是超过了规定的时效再向法院提起诉讼的话,此时可能就不会受到法律保护了。就个人债务来说,个人讨债的诉讼时...


·欠钱不还又不接电话怎么办?
      欠钱不还又不接电话怎么办?1、欠钱不还又不接电话只能是选择向法院起诉了。要保留好相关证据(如对方的身份证复印件或身份证号、合同、邮件、手机短信、录音、汇款纪录等),及时起诉要债务人还钱。2、要看欠条上面有没有还钱时间,若有,应在还钱时间到后3年内起诉,若没有起诉,则3年的诉讼时效...


·不能履行债务的后果是什么?
      不能履行债务的后果是什么? 一、债务不履行的效力 (1)债务人免除履行债务的义务。如果为全部不能,则债务人可全部免除义务;如果为一部不能,则债务人免除不能部分的债务。如果为永久不能,债务人不再负履行义务;如果为一时不能,则除非以后的履行对债权人已无利益,债务人仍不能免除履行义...


·民间借贷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有什么?
      民间借贷诉讼时效中断的事项有什么?1.起诉。即权利人依诉讼程序主张权利,请求人民法院强制义务人履行义务。起诉行为是权利人通过人民法院向义务人行使权利的方式。故诉讼时效因此而中断,并从人民法院裁判生效之时重新起算。2.请求。这里指权利人直接向义务人作出请求履行义务的意思表示。这一行...


·老公贷款老婆有影响吗?
      ?在我国夫妻在进行生活的时候,会由于夫妻关系的存在,而产生财产纠葛。比如说,一方死亡,那么配偶就有继承权,再或者说,夫妻为了共同生活的需要而欠债,就要共同偿还。那么,如果老公贷款了,却又还不起了呢,老公贷款老婆有影响吗?一、老公贷款老婆有影响吗这个是有影响的。银行考察的是夫妻双方...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