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主合同无效,补偿协议无效吗

主合同无效,补偿协议无效吗 一、 主合同的基本情况
主合同:不以他种合同的存在为前提,不受其制约而能独立存在的合同。(借贷合同)
根据合同相互间的主从关系,可以将合同分为主合同与从合同。所谓主合同,是指不需要其他合同的存在即可独立存在的合同。例如,对于保证合同而言,设立主债务的合同就是主合同。
二、 主合同与补偿协议的效力
由于从合同要依赖主合同的存在而存在,所以从合同又被称为"附属合同"。从合同的主要特点在于其附属性,即它不能独立存在,必须以主合同的存在并生效为前提。主合同不能成立,从合同就不能有效成立;主合同转让,从合同也不能单独存在;主合同被宣告无效或被撤销,从合同也将失去效力;主合同终止,从合同亦随之终止。主、从合同是相对而言的,没有主合同就没有从合同,没有从合同,也就无所谓主合同。尽管主合同的存在并生效将直接影响到从合同的成立及效力,但从合同不成立或失效,一般并不影响到主合同的效力。
根据《物权法》、《担保法》、《担保法司法解释》规定,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必然无效。我国目前还没有在国内经营业务中认可独立担保,故独立担保不能独立与主合同之外而按有效处理。只要债权人无过错的,或者担保人有过错的,或者主合同不是必然无效或者严重违法而无效的,一般不能轻易免除担保人的担保责任。如银行出具独立保函,相当于连带责任担保,属于明知金融机构不应对外提供担保而作担保的,具有明显的过错,在实体处理上,一般会判定银行对担保金额的债务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如果债权人确有过错的,则可以适当减免,即按《担保法司法解释》确定的原则处理。
主合同,作为人们贸易往来之中一种法律性极强的书面材料,它不需要其他合同而单独存在着,我们也提醒您平时多注意这方面的知识,通过我们的讲解,相信您已经大概了解了”主合同无效,补偿协议无效吗“这个问题,如果还有其他问题,欢迎继续咨询我们!


·担保合同无效的后果都有哪些
      担保合同无效的后果都有哪些在现代社会中,很多的交易一般都会设定一定的担保,毕竟有担保物在那总能让交易当事人安心一些,所以说担保在交易中还是十分重要的。可在实践中,有时却会出现担保合同无效的情况。那么,担保合同无效的后果都有哪些呢?可能很多人都不是很清楚,下面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诈骗与合同诈骗的区别是什么?
      一、诈骗与合同诈骗的区别是什么?1、合同诈骗罪和诈骗罪侵犯的客体不同:在侵犯客体上,诈骗罪只侵犯了公私财产的所有权,是简单客体;而合同诈骗罪除了侵犯了公私财产所有权外,还侵犯了市场交易秩序和国家合同管理制度,因此侵犯的是复杂客体;这也是为什么诈骗罪属于侵犯财产的犯罪,而合同诈骗属...


·免除合同责任的情形有哪些
      免除合同责任的情形有哪些 一、免除合同责任的情形有哪些 (一)不可抗力。这是国际惯例普通承认的免责条件。遇有不可抗力发生,可部分或全部免除其赔偿责任。 (二)由于一方违约使经济合同履行成为不必要时,无过错(受侵害)的一方变更或解除经济合同可不负赔偿责任,且有赔偿请求权。 (三)...


·一、没有签订合同辞职可以随时走吗?
      一、没有签订合同辞职可以随时走吗?没有签订合同辞职不可以随时走,如果工作后没有签劳动合同的话,需要辞职的人在书面提出离职申请后,就可以立即离开公司,除非还需要工作的单位支付工资、押金,需要辞职的人还可以主张工作的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从第二个月起支付的双倍工资等;如果需要辞职的人跟...


·解除合同诉讼时效是多久?
      解除合同诉讼时效是多久?一、解除合同诉讼时效合同解除系解除权行使的结果时,为形成权及其行使的问题;合同解除系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的结果时,也不是请求权行使的表现。按照我国法及其理论关于诉讼时效与除斥期间的分工,这不属于诉讼时效制度管辖的领域,前者受制于除斥期间,后者适用《民法典》(...


·合同诈骗罪条件构成有哪些?
      1、客体本罪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即国家对经济合同的管理秩序和公私财产所有权。本罪的对象是公私财物。2、客观方面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以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这里的合同,应当理解为不包括单纯的借款合同,因为利用借款合...


·酒类购销合同范本怎么写?
      酒类购销合同范本怎么写? 喝酒是我们生活中朋友之间表达感情的一种方式,酒业也是在经济发展实业中占有很重要的比例的,对于那些卖酒的店家就需要去进行酒的采购,那么在采购时怎么签订酒类购销合同呢,我们为您介绍了一篇酒类购销合同范本给您参考、 酒类购销合同范本 甲方(供货方): ...


·保证合同成立方式有哪些
      保证合同成立方式有哪些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担保法第13条规定:保证人与债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保证合同。 实践中保证合同成立的方式一般可分三种情形: 第一、保证人与债权人直接订立保证合同; 第二、保证人与...


·保证期间和保证合同诉讼时效有哪些区别
      保证期间和保证合同诉讼时效有哪些区别(一)、保证期间是除斥期间保证期间,是根据当事人约定或者法律规定,债权人应当向债务人(在一般保证情况下)或者保证人(在连带保证情况下)主张权利的期间。进一步说,保证期间是债权人主张请求权的权利存续期间,债权人在该期间内没有主张权利,则保证人不再...


·出版类招标合同模板的格式是怎样的
      招标合同格式范本1、招标项目的准备条件2、出版内容,范围。3、出版要求4、价款结算方式5、组织投标单位进行现场勘察,说明和招标文件交底的时间,地点:6、报名,投标日期,招标文件发送方式:报名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投标期限: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


·不动产合同生效条件
      不动产合同生效条件在《物权法》之前,我国的司法实践中,对于不动产合同的生效要件,大致可分为三个阶段: 一、不区分物权变动与买卖合同。 1984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6条中规定:“买卖双方自愿,并立有契约,买方已交付了房款,并实际使用和管理...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