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出现交通事故后,双方当事人都应该立刻通知交警来处理纠纷事故。

出现交通事故后,双方当事人都应该立刻通知交警来处理纠纷事故。其中最重要的就是,交通事故责任的认定。此认定关系到,将来的诉讼以及保险理赔,由此可见重要性。而此认定也并不是全然让交警臆断,需要根据交通事故责任的认定规则来进行判定。接下来我们就在此为您介绍责任的判定以及事故处理的基本流程。

一、全部责任和无责任

(一)一方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交通事故的,该当事人应当负事故的全部责任,事故其他方当事人无责任:

1、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负全部责任,他方无责任。

2、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其他方当事人无违章行为的,由过错一方当事人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3、当事人逃逸,造成现场变动、证据灭失,公安交管部门无法查证道路交通事故事实的,由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

4、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及毁灭证据的,由其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5、驾驶机动车发生与本车有关联的交通事故时,当事人不立即停车,不保护现场,致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事故的全部责任。

6、当事人一方有条件报案而未报案或者未及时报案,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全部责任。

7、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二)主要责任和次要责任


当事人一方具有以下行为的负主要责任,另一方负次要责任:

1、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各方当事人有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作用大的一方负主要责任,另一方负次要责任。

2、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当事人各方有条件报案而未报案或者未及时报案,致使事故基本事实无法查清的,机动车方应当负主要责任,非机动车、行人一方负次要责任。

3、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后未立即停车,未保护现场,致使事故基本事实无法查清的,机动车一方负事故主要责任。

同等责任 因两方(或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违章行为共同导致交通事故的,其行为在事故中作用相当的,负同等责任。当事人双方具有以下行为的负同等责任:

1、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各方当事人均有违章行为,且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基本相当的;

2、发生交通事故后各方当事人均未立即停车,未保护现场,致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

3、当事人各方均有条件报案而未报案或者未及时报案,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

不确定责任 对交通事故无法查证事故事实的责任认定的,公安交管部门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载明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当事人情况及调查得到的事实,但对事故责任不作认定。

二、认定划分

把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责任分为: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和无责任5种责任。

责任组合分别为:全部责任对应无责任、主要责任对应次要责任、同等责任对应同等责任。

在责任划分规则中,《指导意见》特别提到了一类——从重情形。根据本指导意见确定交通事故责任后,任何一方当事人有下列过错行为且与事故发生有因果关系的,加重为承担主要以上责任;其行为与事故发生无因果关系的应当确定为次要责任。但是,根据本指导意见已确定加重责任方为主要或者全部责任的,不再加重责任。双方当事人均有下列过错行为之一的,互相不加重责任。

三、提出复核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注: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

四、认定期限

1、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2、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3、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综上看来,在交通事故责任的认定规则中最重要的就是主要责任和次责任的区别,以及机动车和非机动车,行人的区别。在面对不同的当事人的时候,对于责任的划分的也会有些偏差,最明显的就是机动车和行人的责任,在我国往往都是机动车承担主要责任,并赔偿。因此我们提醒车主,在外开车尽量礼让行人,注意行人,因为就算行人主责,机动车也多少会承担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造成退休的有误工费吗?
      交通事故造成退休的有误工费吗 解我国相关法律并没有规定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在遭受人身损害时就不能主张误工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a父在发生交通事故时虽然已经过了退休年龄,但他在发生交通...


·车辆质押合同范本是什么
      车辆质押合同范本是什么根据合同的基本要素整理如下: 一、当事人信息 以车辆质押合同为例,当事人信息应该具体包括甲方(出借人、质押权人)和乙方(借款人、出质人)的地址、电话、身份证号码等。 二、标的信息 标的表明的是合同为何而立,因此也是关键内容。以车辆质押合同为例,标的物...


·如果单位员工车祸可以辞退吗
      如果单位员工车祸可以辞退吗?1、车祸误工期间是不能随意辞退员工的,劳动者在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即使在经济性裁员和企业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时,用人单位也不得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2、原劳动部在《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中具体规...


·交通事故责任人赖账怎么办?
      当下越来越多的年轻人都开始考驾照,有些人因为胆子小或者胆子太大都随随便便的开车上路,而且随着社会经济的增长,私家车也逐渐增多,交通事故也越来越频繁,那么自然就会有交通事故责任赖账的情况发生,下面的我们就来为您整理编辑一下交通事故责任人赖账怎么办。 一、明确要“告谁” 打官司...


·交通事故无法私了如何打官司?
      交通事故无法私了如何打官司?2011年新修订的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提出:“行人与机动车发生事故机动车负全责”,这似乎令行人违法有恃无恐,其实这是对此条规定的误读。这条法规是这样详细规定的:机动车与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在第三者责任强制险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喝酒开始已经是违反了交通法规,醉酒开车更是如此,醉驾的行为更
      喝酒开始已经是违反了交通法规,醉酒开车更是如此,醉驾的行为更是恶劣的,有的醉驾导致了严重的交通事故,醉驾肇事在现实中也是存在的,但是您不禁要问醉驾肇事与车主有关吗,这也是很多人心中的疑问,接下来,我们就给您详细的介绍醉驾肇事和车主的关系。 一、一般情况下醉驾肇事与车主有关吗 ...


·一、醉驾摩托车法律法规处罚措施是什么?
      一、醉驾摩托车法律法规处罚措施是什么?1、摩托车与轿车同属于机动车,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危险驾驶罪。2、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1)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2)醉酒驾驶机动车的;(3)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


·出车祸了对方全责误工费保险公司会赔吗?
      出车祸了对方全责误工费保险公司会赔吗?出车祸了对方全责误工费保险公司会赔,交通事故中对方全责要求赔偿误工费是合理的,因为交通事故发生后,当事人如果受伤的,会影响自己正常工作,应该要求对方赔偿误工费。误工期间一般较为明确,进行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医嘱是证明误工必要性的基础证据,如果...


·机动车停车场肇事逃逸怎么处理?
      机动车停车场肇事逃逸怎么处理?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行为,根据不同情况,分别做如下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交通运肇事后逃逸或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


·交通事故可以分为几类
      我们发现,现实中针对不同类型的交通事故,在实际处理的时候有所不同,并且需要当事人承担的责任也是不一样的。但对于普通人而言,可能都还不知道交通事故可以分为几类,对此,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交通事故可以分为几类 1、轻微事故 轻微事故是指一次造成轻伤1...


·行人违章被撞责任划分以及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期限
      按照交通法规的规定,行人不可以在机动车道行走,也不可以横穿马路。但是在生活中经常会看到行人违章横穿马路、走机动车道、不走斑马线而导致被机动车撞的情况。毫无疑问,这种情况下是行人违反了交通法规的规定。下面我们来为您解答行人违章被撞责任划分以及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期限。 一、行人违章被...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