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按揭贷款买房的流程是怎样的

按揭贷款就是指购房者以所购得的房子作为抵押品而从银行获得贷款,购房者按照按揭契约中规定的归还方式和期限分期付款给银行;银行按一定的利率收取利息。如果贷款人违约,银行有权收走房屋。现实生活中,这种购房方式受到越来越多的购房者欢迎。那么,按揭贷款买房的流程是什么,注意事项又有哪些呢?下面我们为您介绍这两个问题及其相关的一些问题。

一、按揭贷款买房的条件

如果想要贷款买房,必须符合以下条件才行:

1、年龄在18-60岁的自然人(港澳台及外籍亦可)。

2、具有稳定职业、稳定收入,按期偿付贷款本息的能力。

3、借款人的实际年龄加贷款申请期限不应超过70岁。

4、有合法有效的购买、建造、大修住房的合同、协议以及贷款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

5、有所购住房全部价款30%以上的自筹资金(对购买自住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的, 自筹资金比例为20%),并保证用于支付所购住房的首付款。

6、有贷款行认可的资产进行抵押或质押,或(和)有足够代偿能力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自然人作为保证人。

二、按揭贷款买房的流程是什么

按揭贷款买房的流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1、申请办理按揭贷款。申请购房者在确认自己选择的房产得到银行按揭支持后,应向银行或银行指定的律师事务所了解银行关于购房者获得按揭贷款支持的规定,准备有关法律文件,填报《按揭贷款申请书》;

2、签订购房合同。银行收到购房者递交的按揭申请有关法律文件,经审查确认购房者符合按揭贷款的条件后,发给购房者同意贷款通知或按揭贷款承诺书。购房者即可与开发商或其代理商签订《商品房预售、销售合同》;

3、签订楼盘按揭合同。购房者在签订购房合同,并取得交纳房款的凭证后,持银行规定的有关法律文件与开发商和银行签订《楼宇按揭抵押贷款合同》明确按揭贷款数额、年期、利率、还款方式及其他权利义务;

4、办理抵押登记。购房者、开发商和银行持《楼宇按揭抵押贷款合同》及购房合同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抵押登记备案手续;

5、开立专门还款账户。购房者在签订《楼宇按揭抵押贷款合同》后,按合同约定,在银行指定的金融机构开立专门还款账户,并签订授权书,授权该机构从该账户中支付银行与按揭贷款合同有关的贷款本息和欠款。银行在确认购房者符合按揭贷款条件,履行《楼宇按揭抵押贷款合同》约定义务。并办理相关手续后,一次性将该贷款划入开发商在银行开设的银行监管账户,作为购房者的购房款;

6、借贷人每月还款和还清本息后的注销登记。

三、按揭贷款买房的注意事项

选择按揭贷款买房的,应当注意以下事项:

(一)申请贷款前不要动用公积金。如果借款人在贷款前提取公积金储存余额用于支付房款,那么您公积金账户上的公积金余额即为零,这样您的公积金贷款额度也就为零,这就意味着您将申请不到公积金贷款。

(二)在借款最初一年内不要提前还款。按照公积金贷款的有关规定,部分提前还款应在还贷满一年后提出,并且您归还的金额应超过6个月的还款额。

(三)还贷有困难不要忘记寻找身边的银行。当您在借款期限内偿债能力下降,还贷有困难时,不要自己硬撑,可以申请延长借款期限。

(四)贷款后出租住房不要忘记告知义务。当您在贷款期间出租已经抵押的房屋,您必须将已抵押的事实书面告知承租人。

(五)贷款还清后不要忘记撤销抵押。当您还清了全部贷款本金和利息后,可持银行的贷款结清证明和抵押物的房地产其他项权利证明前往房产所在区、县的房地产交易中心撤销抵押。

(六)不要遗失借款合同和借据。申请房屋按揭贷款,银行与您签订的借款合同和借据都是重要的法律文件。由于贷款期限最长可达30年,作为借款人,您应当妥善保管您的合同和借据。

四、按揭买的房能转让吗

购房者、房产开发商经常遇到一个问题,即分期付款购房按揭期内该房屋是否可以再转让、是否可以购入、而有些地方性文件不允许期房再转让。而有的地方是允许转让和备案,同时依法交纳有关税费。

商品房预售的,商品房预购人将购买的未竣工的预售商品房再行转让的问题,由国务院规定。而国务院没有出台具体规定,从该法看预售房是可以再转让的,而实际上预售商品房的转让其实是合同的转让,是在出卖方取得房地产权证之前。

而我国《民法典》规定,合同权利的转让不需征得合同另一方的同意,但要通知债务人,而合同权利、义务一并转让则需经合同另一方同意。就商品房预售合同而言,购房者的主要权利是取得商品房产权,主要义务是付清房屋价款。如果购房者已付清全部房屋价款,则该转让不需开发商同意,反之,就需要开发商认可。但是由于房子是不动产,涉及登记和备案的问题,而再转让又没有具体规定,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七条第六款规定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不得转让,有些买卖双方当期房价格波动而违约时片面理解该条,所以往往造成纠纷不断。

五、按揭买的房能退吗

很多人都有这样一个疑问:按揭买的房能退吗?其实答案是能退。因为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按揭贷款买的房子是可以退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2、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的;

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4、当事人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的;

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只要发展商出现上述情形,如交房严重逾期或质量低劣等,符合法律或购房合同中规定的解约条件,消费者就可以依法解除购房合同,因此按揭贷款买的房子是可以退的。

如今,个人买房借助银行贷款、公积金贷款的愈来愈多。面对住房从原来的单位集体买房转变为个人买房后,由于部分购房者自我保护意识的缺乏、或购房经验的不足、或少数开发商的欺骗误导等,导致个人购房纠纷逐渐增多。实践告诉我们,遇到这些难题,找专业的房产律师寻求帮助将会是一个很好的选择。以上就是我们整理的内容。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由于现在社会中房价已被很多不法商家炒的太高,很多人迫于生计无
      由于现在社会中房价已被很多不法商家炒的太高,很多人迫于生计无法支付买房的费用,但是涉及到孩子的教育,医疗,保险等各方面都有限制,我国实行了租售同权改变这一乱像。那么租售同权租农民房是否也享受一样的权利呢?请随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 一、租售同权租农民房是否也享受一样的权利 租售同...


·有的人说我们购买的房子不是就应该属于我们自己的吗?
      有的人说我们购买的房子不是就应该属于我们自己的吗,怎么这个房子还有产权的限制,其实这里是涉及到了两方面的问题,确实我们买房子之后是永久的获得了房子的所有权,但房子所占用的土地却还是国家的,之前开发商从国家手里批的土地的时候,也是有年限要求的。而一般说房子的产权其实实际就是指房子所...


·夫妻离婚时房屋有什么分割方法
      如果离婚夫妻有共同房产的话,那在离婚的时候就少不了要对房产作出分割。不过因为房产在我国属于不动产中的一种,实际进行分割比较麻烦,需要办理过户手续才行,同时也要讲究方式方法。那到底夫妻离婚时房屋有什么分割方法呢?我们一起通过下文进行了解吧。 一、夫妻离婚时房屋有什么分割方法 根据《...


·婚前购房离婚后该如何分割
      现如今,男女在结婚之前就购买了房产的情况是比较多的。而日后结婚,夫妻之间感情破裂需要离婚的话,那么婚前购房离婚后该如何进行分割呢?房产的价值比较大,因此离婚房产分割也是很多人关注的热点,下面就让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吧。 一、婚前购房离婚后该如何分割 1、婚前付清购房款的房屋分割 已...


·出租房屋的时候,如果当事人能够协商达成一致的话,那此时签订书
      出租房屋的时候,如果当事人能够协商达成一致的话,那此时签订书面的租赁合同就是必不可少的了,否则日后就有可能给自身利益造成不必要的损害。但现实中很多人其实并不了解这个房屋出租合同怎么写。对此,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介绍。 最新房屋租赁合同范本 出租方(以下简...


·农村房子卖了拆迁补偿款纠纷怎么处理
      农村房子卖了拆迁补偿款纠纷怎么处理 一、农村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 1、农村房屋买卖合同有效的情形 (1)出卖人和买受人均是同一村的村民。如果出卖人和买受人均是同一个村的村民,那么该合同是符合法律规定的,买卖合同当然有效。 (2)买受人在买卖房屋时与出卖人不是同一个村的村民,但是,...


·离婚共同房产如何分割?
      离婚共同房产如何分割? 离婚房产分割有两种情况: 1、有协议的按协议分割; 2、不能协商解决的,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1)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2)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


·房屋鉴定等级划分是怎样的
      房屋鉴定等级划分是怎样的一、房屋鉴定等级划分是怎样的 1、结构承载力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无危险点,房屋结构安全。 2、结构承载力基本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个别结构构件处于危险状态,但不影响主体结构,基本满足正常使用要求。 3、部分承重结构承载力不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局部出现险情,构...


·安徽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多少
      安徽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多少 其实对各农村地区的直接管辖权利也是属省会政府的,农村的具体工作虽然在村委会的组织下进行,但对于安徽省政府作出的一些相关规定肯定也是要优先考虑的,而且安徽省范围内的农村决定改造或者使用,这不是由村委会有权利决定的事情。有部分安徽农村地区的公民们急于...


·如何解决房屋租赁纠纷 房屋租赁纠纷怎么处理
      一、如何解决房屋租赁纠纷 1、租金支付纠纷的处理 这是房产租赁中最为常见的纠纷。出现租金支付纠纷后大致会出现三种处理方法: (1)租赁双方协商一致,要么房客及时付清租金,要么房东同意延期支付,不涉及租赁合同的其他方面。 (2)比前一种情况更进一步,在解决如何支付拖欠租金的...


·没有房产证的房子拆迁怎么补偿
      一些农村建设的房子,这些房子是走正规途径修建的,通常情况下就会有政府承认的房产证,但也有一部分房子走的也是正规程序,但还是没有房产证,房主就需要通过房屋所在地点政府机关来作证明,这些政府机关可以是村委会,也可以是其他的机构,只要有这些证明,房主就可以拥有百分之百的补偿。《土地管理...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