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商标代理机构备案办理须知 商标代理机构备案办理须知 根据

商标代理机构备案办理须知

商标代理机构备案办理须知

根据《商标法实施条例》规定,商标代理机构从事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主管的商标事宜代理业务的,应当向商标局备案。

一、备案主体

可以向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包括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从事商标代理业务的服务机构以及从事商标代理业务的律师事务所。

经工商登记的商标代理机构,其经营范围中应当含有“商标代理”或者“知识产权代理”项目。

二、备案办理方式

商标代理机构办理备案可以直接递交,也可以通过邮寄办理。

直接递交的,商标局对按要求填写的备案表及交验的有关证明文件进行审核,并留存交验文件的复印件。邮寄办理的,商标代理机构应当按要求填写备案表并提交登记主管部门盖章的或者经公证的有关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直接递交的,在商标局商标注册大厅专门受理窗口办理;邮寄办理的,备案材料寄送至北京市西城区茶马南街1号中国商标大楼收文科,邮政编码:100055。

三、商标代理机构备案

商标代理机构向商标局备案,应当填写商标代理机构备案表(按要求填写并经商标代理机构盖章、负责人签字,下同)并提交以下文件:

(一)盖有登记主管部门章戳的工商营业执照、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副本的复印件,或者经公证的工商营业执照、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副本的复印件,并加盖商标代理机构章戳;

(二)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四、商标代理机构变更备案

备案商标代理机构依法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后,应当及时向商标局办理变更备案,商标代理机构怠于办理的,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

(一)变更商标代理机构名称、地址、负责人的,应当填写商标代理机构变更备案表并提交下列文件:

1.登记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文件,或者加盖登记主管部门章戳的变更证明文件的复印件,或者经公证的变更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2.变更后的工商营业执照、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副本的复印件,并加盖商标代理机构章戳;

3. 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二)变更其他备案事项的,应当填写商标代理机构变更备案表并提交下列文件:

1.工商营业执照或者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副本的复印件,并加盖商标代理机构章戳;

2.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五、商标代理机构合并备案

备案商标代理机构依法办理合并登记手续后,应当及时向商标局办理合并备案,商标代理机构怠于办理的,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

办理商标代理机构合并备案,应当填写商标代理机构合并备案表并提交以下文件:

(一)登记主管部门出具的合并登记证明文件,或者加盖登记主管部门章戳的合并登记证明文件的复印件,或者经过公证的合并登记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二)合并后的工商营业执照或者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副本的复印件,并加盖商标代理机构章戳;

(三)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商标代理机构名称以外的其他备案事项同时发生变更的,按照商标代理机构变更备案办理。

六、商标代理机构注销备案/结算

商标代理机构注销、变更营业登记,停止办理商标代理业务的,应当与委托人就未完成代理事宜签订终止委托协议或者经委托人同意与其他商标代理机构签订转委托协议。

商标代理机构办理注销、变更登记后,应当及时向商标局办理注销备案/结算。办理注销备案/结算的,应当填写商标代理机构注销备案/结算表并提交以下文件:

(一)登记主管部门出具的注销登记、变更登记证明文件,或者加盖登记主管部门章戳的上述证明文件的复印件,或者经过公证的上述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二)仅办理结算的,须附送盖有登记主管部门章戳的工商营业执照或者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副本的复印件,或者经公证的上述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并加盖商标代理机构章戳;

(三)授权委托书以及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办理结算的,拖欠的规费应当及时补足,所交预付款有余额的,商标局经清算后予以退回;指定非本商标代理机构名义账户的,须另附材料说明。

注销备案/结算的商标代理机构,其未完成的商标代理事宜,商标局将有关书件直接送达商标申请人或者按照《关于委托人直接领取相关书件的通知》办理;商标申请人是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的,书件送达按照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五条第三款的规定办理。

七、工作时限

商标局自收到备案材料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对商标代理机构备案材料进行审核。符合要求的,予以备案;不符合要求的,通知商标代理机构补正,补正合格的,予以备案。

八、办理费用

商标代理机构备案无须缴纳费用。

九、备案信息的公布

商标代理机构备案信息,由商标局在中国商标网公布。

十、附则

2014年5月1日前,工商总局及商标局发布的关于商标代理备案的规范性文件,其规定与《商标法实施条例》及本须知内容相抵触的,遵照《商标法实施条例》和本须知要求执行。

本须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综上所述,商标代理业务的机构和律师事务所可以向商标局备案从事商标业务。上面是我们为您带来的商标代理机构备案相关法律规定的详细讲解,主要内容就是商标局所制定的商标代理机构备案办理须知,其中对于办理方式结算方法等问题做了详细的规定,希望能够给您带来帮助。




·专利侵权行为有什么类型
      专利侵权行为有什么类型经常听说专利侵权、专利侵权,但就实际的专利侵权行为,相信很多人其实并不是很了解的吧。就这个专利侵权行为来看,常见的有多种类型。那到底专利侵权行为有什么类型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专利侵权行为有什么类型 专利侵权是指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以生...


·注册商标是指已获得专用权并受法律保护的一个品牌或一个品牌的一
      注册商标是指已获得专用权并受法律保护的一个品牌或一个品牌的一部分。注册商标是识别某商品、服务或与其相关具体个人或企业的标志。知名的注册商标可以让众多的消费者信任和信赖,是消费者选择该项产品的重要依据。所以如果假冒注册商标,就会侵犯他人合法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以及国家商标管理秩序,情节...


·确定商标无效是否有追溯力?
      确定商标无效是否有追溯力? 一、确定商标无效是否有追溯力? 注册商标被宣告无效,其商标专用权被视为自始即不存在,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决定或者裁定,不具有追溯力,即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决定或者裁定不管以前的事,只对其生效以后的事发生效力。 具体来讲,有关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决定或者...


·如果被人抢注了商标产权怎么办?
       一、如果被人抢注了商标产权怎么办? 如果被人抢注了商标产权,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补救: 1.商标在注册过程中 ①提出异议:在他人抢先申请注册公司商标的时候,可以在对方注册商标的初审公告期3个月内提出异议,并提交自己企业公司使用商标的证据. 2.商标已被抢先注册 ...


·软件著作权转让需要哪些材料
      软件著作权转让需要哪些材料1、申请人要写的一份合同登记申请表申请人需要提交在线填写并打印的申请表,申请表中的事项就按要求填写完整。这里需要注意地是,申请人签章的时候需要是原件,并且要与申请人名称一致。2、双方订立的转让或专有许可合同这里需要注意地是,转让合同中要明确转让的软件名称...


·汇编作品是否需要著作权人许可?
      汇编作品是否需要著作权人许可?汇编作品前需要获得著作权人许可,汇编作品和原作品的关系是一个原创一个非原创。《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版权条约》规定汇编若干作品、作品的片段或者不构成作品的数据或者其他材料,对其内容的选择或者编排体现独创性的作品,称为汇编作品。汇编作品的构成成分既可以是受版...


·著作权保护有没有期限?
      著作权保护有没有期限?著作权的保护是有期限的,具体的期限情形如下:1.作者为公民的期限保护期为作者有生之年及死亡后50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2.作者为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期限保护期为50年,截止于...


·个人作者著作权几年到期 一、个人作者著作权几年到期?
      个人作者著作权几年到期 一、个人作者著作权几年到期? 个人作品著作权保护期限是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 《著作权法》 第二十一条 公民的作品,其发表权、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


·泉州商标权质押贷款的相关内容是什么
      泉州商标权质押贷款的相关内容是什么 一、商标专用权质押贷款 (一)概念 商标专用权质押贷款是指具有品牌优势的企业以其拥有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作质押物,按商标专用权评估价值一定比例从我行取得一定金额的人民币贷款,并按约定的期限和利率偿还贷款本息的一种贷款方式。 (二)功能特点 ...


·商标侵权行为按商标法第几条进行判定
       一、商标侵权行为按商标法第几条进行判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了五种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1、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 该条又可分成四种商标侵权的形式: (1)被控侵权的商标与注册商标...


·专利许可合同的构造是怎样的?
      专利许可合同的构造是怎样的? 一、专利许可合同的构造是怎样的 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工作是国家知识产权局为了切实保护专利权,规范交易行为,促进专利实施而对专利实施许可进行管理的一种行政手段。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十五条和国家知识产权局第十八号局长令,专利实施许可合同中的当事人应当...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