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企业征地员工如何安排补偿?

企业征地员工如何安排补偿?实践中,有的地方制定的关于停产停业损失的规定中包含了对员工的安置费用。但如果是直接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还应按照依据《劳动合同法》进行补偿。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事实上,这种一刀切的补偿方法在实践中是很难解决问题的,比如很多员工无法等待企业重新开业,要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而因为工龄较长,要求企业给与劳动合同法中规定的经济补偿金。而依照上述办法,只给与基本的生活补助是无法安置员工的。
综上所述,关于企业征地员工如何安排补偿的相关问题,我们为您总结在此。在现实生活中,当发生企业征地时,企业必须按照劳动合同法对本企业的员工进行妥善安置并给予相应的经济补偿。除此之外,工作年限以六个月为界或员工月平均工资在该地区月平均工资的三倍及以上的,补偿情况有所不同。我们特此提醒企业,妥善处理员工补偿问题,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及损失。


·一、公司辞退员工多久生效?
      一、公司辞退员工多久生效?收到通知后马上生效,用人单位无故辞退劳动者的 ,并不需要劳动者签字才能生效的,对于用人单位的无故辞退,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违法辞退的赔偿金。如何申请劳动仲裁:1、去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内的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


·拖欠工程款找哪个部门
      拖欠工程款找哪个部门拖欠工程款在建筑行业内,属于比较常见的民事纠纷。既然产生了纠纷,当然就要对纠纷作出相应的处理。那么对于被拖欠工程款的一方来讲,此时该找哪个部门来解决呢?相信很多人对此都不太了解,下面就让我们为您解答吧。一、拖欠工程款找哪个部门可以去工程所在地或被告所在地人民法...


·工伤申报主体编辑
      工伤申报主体编辑 工伤认定申请主体、内容范围、时限、受理主体: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


·企业辞退员工规定是怎样的
      企业辞退员工规定是怎样的 一、企业辞退员工规定是怎样的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用人单位按照上述第36条、第40条、第41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第47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劳动合同的续延与续订的区别?
      根据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第14条之规定,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期满后,因用人单位方面的原因未办理终止或续订手续而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视为续订劳动合同。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 》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劳动合同期满后,劳...


·新换工作未满一年有年假么
      一般没有。到新单位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累计工作年限满一年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但是,当年度年休假按照在新单位实际工作时间进行折算,不足一天的部分不予计算。年休假天数根据职工累计工作时间确定。职工在同一或者不同用人单位工作期间,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视同工作期间,应当计为...


·林业工程承包建设要求是什么?
      林业工程承包建设要求是什么国家大力发展林业,林业的建设力度不断加大,从事林业工程的人也越来越多。但林业的有关规定对于林业工程承包建设要求是非常高的,目的就是提高林业工程的整体水平。承包方必要满足承包建设的基本要求才可以从事林业工程,任何一项不符合的都会被否决承包资格。接下来,我们...


·劳动合同要不要送去劳动局盖章2007年10月之前
      劳动合同要不要送去劳动局盖章2007年10月之前,劳动合同需要鉴证,会有劳动局盖章;之后劳动合同鉴证办法废止,劳动部门不再盖章。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规定:“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因此,现在签订的劳动合同,只要没有...


·劳动争议管辖法院是哪里?
      劳动争议管辖法院是哪里?根据《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解释一》第8条的规定:劳动争议案件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劳动合同履行地不明确的,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劳动争议的处理采用仲裁前置的处理程序,对仲裁结果不满意的,一方可以依法到法院起诉。...


·弱电工程质量标准的管理方法是什么?
      弱电工程质量标准的管理方法是什么?由于人们对电的大量使用,给用电安全带来了不小的压力,我们日常生活中用到的电,一般功率比较小,在我国,统一称之为弱电,因为弱电的使用几乎贯穿人们的生活。所以,对于弱电工程质量,我国每年都有新的管理,针对弱电工程质量标准管理方法是什么,以下资料将为您...


·加工承揽中受伤,主家需要承担责任吗
      1、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合同。2、承担人与定作人之间是普通的商业合同关系,定作人只负责接收工作成果,承揽人只负责制作,双方没有任何从属关系,所以,对于承揽事务造成的损害,由承揽人自行承担法律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