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厂房征收补偿的内容是什么?

厂房征收补偿的内容是什么?

一、厂房征收补偿的内容是什么?


在法律实践中,企业拆迁补偿主要分为三部分:

一是拆迁资产补偿,包括无法搬迁的土地、房屋、建筑物和地上附着物,以及确因搬迁而发生损失的机器设备而生的补偿;

二是拆迁费用补偿,包括搬迁前期费用和搬迁过程中发生的停工费用、机器设备调试修复费用以及物资的拆卸、包装和运输、解聘员工补偿费等费用;

三是基于拆迁政策发生的奖励费用,包括速迁费、拆迁奖励费等

二、拆迁资产补偿

1、土地补偿

作为承租人的企业,其经营场地一般是通过租赁得来。租赁的土地分为租赁国有土地和租赁集体土地两种。企业拆迁必然会导致这种租赁关系的终止,那么企业在租赁合同中的期待利益如何保障?根据拆迁法规,拆迁补偿对象是国有土地上的建筑物及附属物,对空地或净地的补偿,拆迁法规并没有做出统一的规定。

其他地方的拆迁土地补偿,往往与房屋、建筑物补偿计算在一起,不明晰、不透明的情况大量存在,使得权利人的权益无法获得相应的合理补偿。同时,这也是我们立法机关和行政机关在制订法律、法规和政策性文件的时候,应当加以保护的地方,希望有关部门能够引起重视。

2、房屋、建筑物补偿

对于房屋、建筑物的补偿,应当以相关房产证明登记的建筑面积为计算标准。因为历史原因无法办理房产证明和土地证明的,可经实际丈量确定。房屋、建筑物的价值一般应由拆迁人、被拆迁人共同委托评估公司,评估公司根据相关评估技术标准,确定房屋、建筑物的实际价值。低于上海市城市房屋拆迁最低补偿单价标准的,以最低补偿单价标准计算。并依照上海市有关补偿口径,计算房屋、建筑物实际应得的补偿费用。

3、设备重置成新价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中规定,设备搬迁安装费用应当按国家和当地规定的货物运输价格、设备安装价格计算。机器设备分为两类:一类是可搬迁设备;二是不可搬迁设备;可搬迁设备因拆迁而引起的损失又可分为实物损失费和功能损失费。实物损失费包括拆卸费用、运输费用、安装费用、调试费用等。功能损失费用包括搬迁引起的机器精度下降、不合格产品的增多。对于不可搬迁设备,拆迁会导致该设备的废弃,故应结合其成新和重置价,计算设备重置成新价,对所有人进行补偿。

在拆迁的实际操作中,拆迁非住宅房屋,其设备搬迁和安装费用,按照被拆迁正式房屋建筑面积每平方米25元计算;无法恢复使用的设备,按照设备重置价结合成新给予补偿。

三、拆迁费用补偿

1、停产停业损失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因拆迁非住宅房屋造成停产停业的,拆迁人可以给予适当补偿。对于“适当”的标准,何为“适当”、其计算依据、计算方法,何种情况下是“可以”补偿,何种情况下是“不可以”补偿,该条例并没有统一规定,其他法律、行政法规也没有进行规定。在法律实践中,补偿的标准、依据常常由市一级地方政府以政策性文件规定,各地补偿标准不同,计算方法也不同,这在立法上未免是一个遗憾。希望有关部门能够引起重视,能够对停产停业损失进行更为明晰、清楚的规定,以促动拆迁过程中的公平公正。

2、设备搬迁安装费

对于可搬迁的设备,应当本着继续利用的原则,进行异地搬迁安装,继承投入使用。据此产生的设备搬迁和安装费用是拆迁引起的必然损失,拆迁人应当予以补偿。

3、解聘员工的安置补偿费用。

因拆迁而解聘员工的安置补偿费用,在法律法规政策性文件中并没有详细性规定,属于拆迁当事人相互协商争取的项目。拆迁如果导致员工解聘,那么,应当根据具体跟员工的劳动合同,结果劳动法有关规定给予补偿。

四、基于拆迁政策发生的奖励费用

在拆迁的过程中,拆迁人为了加快拆迁进度,拆迁人往往会采取速迁奖励的办法鼓励被拆迁人、承租人尽早签订拆迁安置补偿协议,搬出拆迁范围。奖励费用金额的大小,由拆迁人根据拆迁实际确定,也可由拆迁人、被拆迁人、实际承租人之间协商确定。应当注意的是,如果被拆迁厂房的所有人和使用人发生分离时,奖励费用应当支付给实际使用被拆迁厂房的承租人,这已经由政策性文件进行规定,也是合情合理的做法。

厂房征收是会造成工厂的正常运营从而影响经济的发展,对工厂来说影响是较大的,所以国家要支付的补偿金额也要能够弥补征收带来的经济损失,这样才能是您心甘情愿的跟随征收政策。







·房屋居间服务合同范本怎么写?
      房屋居间服务合同范本怎么写? 房屋居间服务合同范本 委托人(甲方): 身份证/营业执照: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受托人(乙方): 身份证/营业执照: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甲方欲出售其名下房屋,特委托乙方提供购房人的信息,帮助...


·房屋抵押注销要收回他项权证吗?
      房屋抵押注销要收回他项权证吗 我们有时候往往会因为资金周转不开,需要抵押自己的贵重物件,包括房产、配饰、公司还有很多的抵押,同时也会考虑作为向银行贷款把房子作为抵押。这时候往往会面临房屋抵押注销要收回他项权证的问题。接下来本站我们给您讲下房屋抵押注销是否要收回他项权证,同时也可...


·民事纠纷的起因是房产继承法院收费谁拿
      民事纠纷的起因是房产民法典院收费谁拿?1、诉讼费用一般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2、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3、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二、房产...


·房屋装修都有哪些要注意的事项
      在进行房屋装修的时候,当事人可以选择自装也可以选择委托装修公司来帮助自己装修房屋。但不管在哪种情况下进行房屋装修,此时都是有需要注意的事项,否则的话日后自身的利益就有可能受到损害。那到底房屋装修都有哪些注意事项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忌仓促上马 一些人有了新居后,急于入...


·房产分割协议公证多少钱
      一、房产分割协议公证多少钱 公证机关办理公证房产案件,是要按照国家的规定收取一定的公证费用,现将一般的公证收费的的标准简介如下: 1、证明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国籍、委托书、亲属关系婚姻状况、未受或受过刑事处分,收费10元; 2、证明遗赠抚养协议,收费10~50元;...


·能否保全超诉讼标的的房产?
      能否保全超诉讼标的的房产?财产保全金额不得超出诉讼标的金额,否则,当事人可以书面要求解除超额部分保全措施,法院应该及时对超标的部分解除保全。财产保全的被申请人在案件审理中提出法院超标的财产保全,书面要求解除超额部分保全措施的,法院应当在收到申请后及时告知申请人,询问申请人的意见并...


·一、租房网签备案税金要缴纳多少?
      一、租房网签备案税金要缴纳多少?租房备案一方面是为了规范租房市场的交易和安全;另一方面,因为租房的双方产生了经济交易,所以租房备案后,房东需要缴纳一定比例的租房税。其中,对个人出租住房,不区分用途,在3%税率的基础上减半征收营业税。如果纳税人偷逃私房出租税款,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


·房子五证不全可以办贷款吗?
      房子五证不全可以办贷款吗一般如果楼盘五证不全的话,所签订的合同是不受到法律保护的。而银行按揭只按照有效合同进行按揭,所以五证不全的楼盘是无法贷款的。但是五证不全的房子能贷款吗?有些银行会根据项目的风险度,开发商的实力慎重考虑,不排除在证件不全的情况下办理按揭。《民法典》第六百六十...


·房屋质量问题索赔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房屋质量问题索赔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1、房屋质量赔偿标准根据国务院的《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规定,“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房屋他项权证编号查询方法是什么?
      房屋的他项权证是房屋所有人将房屋抵押给他人的权利凭证。具有他项权证的房屋不得随意进行交易买卖,不得随意侵犯债权人的相关权益。房屋他项权证有着独有的编号,一般不能随意进行查询,需要向房屋登记部门提供相关证明后方可查询。本文本站的我们就对“房屋他项权证编号查询方法是什么?”这个问题给...


·门面房屋租赁合同范本是什么样的?
      门面房屋租赁合同范本是什么样的? 出租方: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房屋出租给乙...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